質疑錄

論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之誤

論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之誤

論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之誤12
原文
此二句大意,全在「發」「攻」二字。發者,逐之外也。攻者,逐之內也。
白話
這兩句話的主要意思,完全在於「發」和「攻」這兩個字。所謂「發」,是指將病邪驅逐到體外;所謂「攻」,是指將病邪驅除於體內。
原文
寒邪在表,非溫熱之氣不能散,故發表不遠熱。
白話
寒邪停留在體表,若非溫熱的藥性就不能驅散,因此發散表邪時不避忌使用熱藥。
原文
熱鬱在內,非沉寒之物不能除,故攻裡者不遠寒。
白話
熱邪鬱結在體內,若非性質沉降寒涼的藥物就不能清除,因此攻治裡證時不避忌使用寒藥。
原文
然亦有用小柴、白虎、益元之類,而取汗愈病者何也?此因表裡俱熱,故當涼解,非發之謂也。
白話
然而也有使用小柴胡湯、白虎湯、益元散這類方藥,卻能使人出汗而治癒疾病的,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病邪在體表與體內都呈現熱象,所以應當用清涼的藥物來解除,這並不屬於「發」的範疇。
原文
又有用四逆、理中回陽之類,而除痛去積者何也?此因陰寒留滯,故當溫中,非攻之謂也。
白話
又有使用四逆湯、理中湯這類回陽救逆的方藥,卻能消除疼痛、去除積滯的,這又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陰寒之邪停滯留連,所以應當溫補中焦,這並不屬於「攻」的範疇。
原文
所謂發者,開其外之固;攻者,伐其內之實。
白話
所謂「發」,是打開體表堅固的閉阻;所謂「攻」,是攻伐體內堅實的邪氣。
原文
今昧者,但見外感發熱等病,不能察人傷於寒而傳為熱者,有本寒標熱之義,輒用芩、連等藥以清其標。
白話
現今那些不明事理的人,只要看到外感發熱這類疾病,不能察覺到病人是因感受寒邪而傳變為熱證,其中含有「本質為寒、表象為熱」的道理,就胡亂使用黃芩、黃連等藥物來清解其表面的熱象。
原文
豈知邪寒在表,藥寒在裡,以寒得寒,使內外合邪,遂不可解。此發表用寒之害也。
白話
他們哪裡知道,寒邪在體表,而所用的寒涼藥物藥性卻作用於體內,用寒涼的藥物去對付寒邪,使得內外的寒邪相互結合,於是病情就無法解除了。這就是用寒涼藥物來發散表邪所造成的危害。
原文
故凡寒邪在表未散,外雖熾熱,內無寒症,正以火不在裡,最忌寒涼。此而誤人,是不知當發者不可遠熱也。
白話
所以凡是寒邪在體表尚未解除,體表雖然有高熱,但體內沒有寒性症狀,正因為熱象不在體內,所以最忌諱使用寒涼藥物。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誤治害人,就是不明白應當發散表邪時,不能避忌使用熱藥的道理。
原文
又如內傷喘、痛、脹、滿等症,多有三陰虧損。
白話
又比如內傷導致的氣喘、疼痛、脹滿等症狀,大多伴隨有太陰、少陰、厥陰三陰經的虧虛損傷。
原文
今人但見此症,不辨虛寒,遽用硝、黃攻裡。
白話
現在的人只要看到這些症狀,不辨別是虛證還是寒證,就貿然使用芒硝、大黃等藥物來攻伐裡證。
原文
焉知有假實真虛之病,而復伐之,則病未去而元氣傷。此而誤人,是不知當攻者不可遠寒也。二者之害頗多,不得不表出之以為戒!
白話
他們哪裡知道有外表看似實證、本質卻是虛證的疾病,如果再去攻伐它,那麼病邪還沒去除,人體的元氣就已經受傷了。在這種情況下誤治害人,就是不明白應當攻治裡證時,不能避忌使用寒藥的道理。這兩種錯誤造成的危害相當多,不得不把它們揭示出來作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