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傳變,邪熱漸入,而六經以次受之,六經傳盡,無出而再傳之理也。欲知其傳之始末,先別人身六經。
傷寒的傳變,邪熱逐漸深入,而六經依次感受病邪,六經傳遍之後,沒有再向外傳而再次傳經的道理。想要知道傳變的始末,首先必須分辨人身六經的順序。
原文
足太陽為三陽,最在外;陽明為二陽,在太陽內;少陽為一陽,在陽明內;此三陽為表也,皆由內以數至外。
足太陽經屬三陽,在最外面;陽明經屬二陽,在太陽經之內;少陽經屬一陽,在陽明經之內;這三陽都屬於表,都是由內向外依次計算。
原文
故一二三之次第如此,傷寒由表入里,邪氣漸以深,傳六七日厥陰也,此論其常耳。變則不可拘於次第,拘於日數。其傳至厥陰,為傳經盡,再不復傳。
所以一二三的順序就是這樣,傷寒由表入里,邪氣逐漸深入,傳到第六七天就到厥陰,這是論述其常規情況。變異的情況則不能拘泥於順序和日數。病邪傳到厥陰,就是傳經完畢,不再繼續傳變。
原文
成氏曰:六曰厥陰傳經盡,七日當愈,七日不愈者,謂之再傳,言再自太陽傳至厥陰,謂傳經盡,十三日當愈,十三日不愈者,謂之過經。謂再過太陽經,以次而傳也謬矣!
成無己說:第六天厥陰傳經完畢,第七天應當康復;第七天未康復的,稱為再傳,說是再次從太陽傳至厥陰,稱為傳經完畢,第十三的天應當康復;第十三天仍未康復的,稱為過經。說是再次經過太陽經,依順序傳變,這實在是錯誤的!
原文
馬仲化曰:自太陽以至厥陰,猶人由戶登堂入室,厥陰復出而傳於太陽,奈有少陰太陰少陽陽明以隔之,豈有遽出傳於太陽之理?
馬仲化說:從太陽到厥陰,就像人從門戶進入廳堂再到內室,厥陰又怎能倒過來傳到太陽呢?無奈有少陰、太陰、少陽、陽明从中隔斷,怎麼會有突然跳過這些經脈而傳到太陽的道理?
原文
此斥再傳之非,誠千古斷案,惜乎釋七日病衰,猶有未明,使後人於傳經不無障蔽耳。然則邪氣之入,果無由里而出於表者乎?
這是斥責再傳之說的錯誤,確實是千古定論,可惜解釋七日病衰的說法時仍有不清楚之處,使後人對傳經的理解不無障礙。然而邪氣侵入人體,難道就沒有從裡出表的途徑嗎?
原文
其在太陽篇曰: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
在太陽篇中說:想要自己康復的,必然先會心煩,然後才能出汗而解。如何知道呢?
原文
脈浮故汗出欲解也,此以脈浮知邪氣還表,知是向安之地,不待更用湯藥。邪自外散者,散則復何傳焉?須知里邪不出則已,出則欲愈,非欲傳也。
因為脈浮所以出汗將要康復,這是從脈浮知道邪氣回到體表,知道是朝向康復的方向,不需要再用湯藥。邪氣自己向外消散的,既然消散了又怎麼會再傳變呢?必須知道體內的邪氣不出就算了,一旦出表就是要康復,不是想要傳變。
原文
或曰:太陽篇云:太陽病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有人問:太陽篇說:太陽病頭痛,七天以上自己康復的,是因為行完它所主的經脈的緣故。
原文
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此非一日至六日傳三陽三陽經,至七日當愈。不愈者,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者歟。
如果想要讓病邪傳到下一經,應針刺足陽明經,使病經不再傳變就能康復。這不是說從第一天到第六天傳遍三陽經,到第七天應當康復。若不康復,就是太陽的邪氣再傳到陽明經了嗎?
原文
曰:傷寒始於太陽受病,以次而終,於厥陰為傳經盡。諸經受病,凡七日自愈者,為行其經盡。
回答說:傷寒從太陽經感受病邪開始,按順序傳變,最後到厥陰經為傳經完畢。各經感受病邪後,凡是七天自己康復的,就是行完它所主的經脈。
太陽病到第七天頭痛自己康復的,是因為行完太陽經的緣故。
原文
邪氣行來始終,則在太陽一經而盡,其七日當愈之數也。太陽篇曰:發陽者七日愈,以陽數七故也。
邪氣行進的始終,就在太陽一經而盡,這就是七天應當康復的數字。太陽篇說:發熱的病七天康復,因為陽數是七的緣故。
原文
若七日以上不自愈,欲過太陽一經,當針足陽明經,迎而奪之,使不傳陽明則。
如果七天以上不自癒,想要越過太陽一經,應當針刺足陽明經,迎頭截斷病邪,使病邪不再傳入陽明經,那麼就能康復。
原文
愈玩其行經之句,不曰傳經盡,則仲景之意昭然矣。成氏誤以行其經盡。
仔細玩味行經的句子,不說傳經盡,那麼仲景的意思就很明顯了。成無己錯誤地把行其經盡理解為傳遍六經。
原文
為傳(遍)六經,則厥陰之邪,再傳太陽,太陽再傳陽明,則宜厥陰未傳太陽之前,預針太陽矣,何必欲傳陽明而後針陽明哉?
如果是傳遍六經,那麼厥陰的邪氣會再次傳到太陽,太陽再傳到陽明,那就應當在厥陰還未傳到太陽之前預先針刺太陽經,又何必等到要傳到陽明才針刺陽明經呢?
原文
或曰:霍亂篇有曰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此非傷寒傳變三陽三陰。後六日再傳經盡,十三日當愈者歟。太陽篇有曰: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故也,當以湯下之。
有人問:霍亂篇說十三天康復,所以這樣的原因,是因為傳經完畢的緣故。這不是說傷寒傳遍三陽三陰之後,再過六天傳經完畢,十三天應當康復嗎?太陽篇說:傷寒十三天未解除。越過了某一經而出現譫語的,是因為有熱的緣故,應當用湯藥攻下。
原文
此非十二日再傳經盡,十三日不愈者,謂之過經者歟,如太陽行其經盡之謂也。
這不就是說第十二天再傳經完畢,第十三天不康復的稱為過經嗎?就像太陽行經完畢的說法一樣。
原文
由太陽受病於一日至七日,為行太陽經盡之理推之,則諸經皆屈指而期矣。
從太陽感受病邪的第一天到第七天,行完太陽經的規律來推算,那麼各經都可以扳著手指來預期了。
陽明感受病邪於第二天到第八天自己康復的,稱為行完陽明經。
原文
少陽受病於三日至九日自愈者,為行少陽經盡,卻四五日至三陰上,次第至十二日自愈者,為行厥陰經盡。
少陽感受病邪於第三天到第九天自己康復的,稱為行完少陽經;過了四五天傳到三陰,依次到第十二天自己康復的,稱為行完厥陰經。
原文
十三日當大氣皆去,精神爽慧之期也,故曰若過十三日不間,尺寸陷者為大危。
第十三天應當是大邪都去除、神清氣爽的時期,所以說如果過了十三天病情仍不安穩,尺寸脈沉弱的,是大危險。
原文
其曰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正以當解之期,不解乃過於經,而入於裡。此為內實,而熱結於裡也,當以湯下之。
其中說十三天未解除,越過某一經而出現譫語的,正是因為到了應當解除的日期卻未解除,乃是越過了某經,而入於裡。這是內實,熱邪結在裡,應當用湯藥攻下。
原文
此泛言過經,不專指何經者也,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
這是泛泛地說過經,不是專指哪一經,哪裡有再傳經完畢稱為過經的意思呢?
原文
詳考過經之意,或有言過太陽經成里證者,或有專言過太陽經者,或有泛言過太陽經者,可引而證之。
詳細考察過經的含義,有的是說越過太陽經而形成裡證,有的是專門說越過太陽經,有的是泛泛地說過太陽經,可以引證來說明。
原文
陽明篇曰: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過經乃可下之。
陽明篇說:出汗並譫語的,是因為胃中有燥屎,這是中了風邪,越過了某一經才可以攻下。
原文
蓋謂燥屎在胃中而譫語者,其風邪在表而汗出,其燥屎在胃中而當下,須過太陽經,無表證而結於裡,乃可下之,此言過太陽經而成里病者也,果如成氏十三日再傳經盡,謂之過經,則燥屎在胃,乃待十三日乃可下之乎。
是說燥屎在胃中而譫語的病人,風邪在表而出汗,燥屎在胃中應當攻下,必須越過太陽經,沒有表證而結在裡,才可以攻下,這是說越過太陽經而形成裡病。如果真像成無己說的十三天再傳經完畢稱為過經,那麼燥屎在胃中,難道要等到十三天才可以攻下嗎?
原文
於此則注曰:須過太陽經無表證,乃可下之,則無再傳經盡。謂之過經者,相矛盾也。
但在這裡卻注說:必須越過太陽經沒有表證,才可以攻下,可見沒有再傳經完畢稱為過經的說法,這是自相矛盾的。
原文
太陽篇曰:太陽過十餘日,及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太陽篇說:太陽病過了十多天,經過兩三次攻下之後,到了四五天,柴胡證仍在的,先給予小柴胡湯。
原文
蓋謂太陽經無太陽表證也,然里證未具者,未如下。
是說太陽經已沒有太陽表證了,然而裡證還未具備的,不應當用下法。
原文
及二三下之,後四五日當有少陽柴胡證者,須與小柴胡湯。此則專言過太陽經者也。霍亂篇曰:下痢後,當便鞭能食者愈。
等到兩三次攻下之後,到了四五天應當會有少陽柴胡證的,必須給予小柴胡湯。這是專門說越過太陽經的情況。霍亂篇說:腹瀉之後,大便應當硬結、能夠進食的會康復。
原文
今反不能食,服則復過一經,過一經能食,過一日當愈,不愈則不屬陽明也。此承上文言下痢霍亂後亡津液而便硬。硬而能食者愈。屬陽明胃氣和也。今反不能食。
現在反而不能進食,服用後就會再越過一個經脈,越過一個經脈後能進食,過一天應當康復,不康復就不屬於陽明。這是承接上文說腹瀉霍亂後損耗津液而大便硬結。硬結而能進食的會康復,屬於陽明胃氣和暢。現在反而不能進食。
原文
傳入後一經中,頗能食,是復過一經能食矣,此暴熱使之能食。非陽明胃氣和也。此泛言過經者也。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況邪傳六經,豈有三度之理。朱氏釋仲景書。闡明奧旨。惠及後世多矣。猶於傳經少達,乃至穿鑿之甚。蘊要祖成氏之注。
傳入後一經中,稍能進食,是又越過一經後能進食了,這是突然的發熱讓人能進食,不是陽明胃氣和暢。這是泛泛地說過經。哪有再傳經完畢稱為過經的意思呢?何況邪氣傳遍六經,難道會有三度傳變的道理。朱氏解釋仲景的書,闡明其中的深意,惠及後世很多了。仍然在傳經問題上少有通達,乃至穿鑿附會得很嚴重。蘊要祖述成無己的注釋。
原文
其過經不解例注曰:經言傷寒十三日不解謂之過經,仲景焉有此話?是以成注為經矣。其六經傳變論又曰:過經不解,乃為壞病。夫仲景所謂壞病者,言為逆犯所壞也。蘊要之說,訛上之訛也。
其過經不解例中注說:經文說傷寒十三天不解稱為過經,仲景哪有這樣的話?因此就把成無己的注當作經典了。其六經傳變論又說:過經不解,就是壞病。仲景所說的壞病,是說被錯誤治療所耽誤的病。蘊要的說法,是錯誤之上的錯誤。
原文
陶尚文曰:傷寒汗不愈而過經,其證尚在而不除者,亦溫病也。更不可曉。
陶尚文說:傷寒發汗不能康復而越過某一經,症狀仍在而不消除的,也是溫病。這就更難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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