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杏軒醫案

汪孚占翁乃孫暑風驚證反復治法

汪孚占翁乃孫暑風驚證反復治法

汪孚占翁乃孫暑風驚證反復治法25
原文
一熱即搐,幼科呼為急驚。經云:東方青色,入通於肝。
白話
一發熱就抽搐,幼科稱之為急驚。《黃帝內經》說:東方屬青色,入通於肝。
原文
其病發驚駭,昨日驚作,至今熱發不退,神識昏迷,哭不出聲,唇乾鼻燥,舌苔中黃尖絳。
白話
此病發作驚駭,昨日驚厥發作,到現在發熱不退,神志昏迷,哭不出聲,唇乾鼻燥,舌苔中部黃而舌尖絳紅。
原文
雖屬時感燥邪,然必挾有伏暑,兩邪相合,致病勢暴如此,叫喊作努,頭仰肢搐,肝風動搖,亟亟清解。守過一候,邪淨熱退,庶可安穩。
白話
雖然屬於外感燥邪,但必定夾有伏暑,兩邪相合,致病來勢如此迅猛,叫喊掙扎,頭仰肢抽,肝風動搖,急需清熱解毒。撐過一候,邪淨熱退,才能安穩。
原文
夏暑伏邪,秋時感發,病起三日,熱甚作驚,新舊兩邪,內犯心肝二臟,入心則昏迷,入肝則抽掣。觀其撮唇弄舌,尖絳苔黃,伏邪化熱顯著。
白話
夏季暑邪內伏,秋天感發,病起三日,高熱引發驚厥,新舊兩邪侵犯心肝二臟,侵入心則昏迷,侵入肝則抽搐。觀察其撮唇弄舌,舌尖絳紅苔黃,伏邪化熱的症狀非常明顯。
原文
夫邪在皮毛,疏散可解,伏熱內蘊,非清不除。
白話
邪在皮毛,疏散可以解決;伏藏的熱邪蘊藏體內,必須清熱才能消除。
原文
病來勢暴,未可因循,亟當清解伏邪,舍此別無法想。
白話
病來勢迅猛,不可拖延,必須立即清除體內伏邪,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原文
兩服清解,熱退七八,驚勢雖定,神猶未清,舌仍干黃,唇紅目赤,伏邪未盡故也。口中生瘡,火尋竅出,心熱外解之徵。清藥仍不可少。慮其熱盛傷陰,參以養陰亦可。
白話
服用兩次清解方藥,熱退了七八分,驚厥雖然平定,但神志仍不清醒,舌頭仍然乾黃,唇紅目赤,這是因為體內伏邪尚未完全清除。口中生瘡,是火邪尋找出路外泄的表現,說明心熱正在向外化解。清熱藥物仍然不可減少。擔心熱盛傷陰,適當加入養陰藥物也可以。
原文
九朝驚定復作,餘燼復燃,肝風熄而復動,幸病不由吐瀉而來,證屬急驚,猶可無妨,熱蘊在裡,外反不熱,肢反厥冷,所謂熱深厥亦深也。若謂熱盛傷陰,理則有之。若直指為虛寒,思投溫補,斷乎不可。仍當滌邪清熱,平肝熄風。
白話
第九天驚厥平定後又復發,殘存的熱邪重新燃燒,肝風平息後又重新發動。幸好此病不是由吐瀉而來,證屬急驚風,還算無礙。熱邪蘊藏在裡,外部反而不發熱,手足反而冰冷,這就是所說的「熱深厥亦深」。如果說熱盛傷陰,在道理上是有可能的。但如果直接認為是虛寒,想要投用溫補,那是萬萬不可的。仍然應當滌除邪氣、清熱,平肝熄風。
原文
病逾兩旬,驚猶未定,神迷齘,肢掣頭搖。證由夏伏暑邪。兼感秋燥之氣,兩邪相併,一熱即驚。邪傳手足,厥陰深伏於裡,所謂臟者藏也。邪難入亦復難出,故治法宜守。
白話
病程已過二十天,驚厥仍未穩定,神志迷亂而咬牙,肢體抽搐頭部搖晃。證由夏季伏藏的暑邪所引起,加上秋天燥氣的感發,兩邪相合,一發熱就驚厥。邪氣傳入手足,厥陰經脈深伏在裡,所謂「臟」就是藏的意思。邪氣難以進入也難以出來,所以治療方法應以保守為宜。
原文
更有初中末三法,病初邪熱熾甚,治宜清解,急驅其邪,不使陷伏。
白話
還有初、中、末三種治法。病初起時邪熱熾盛,治療適宜清熱解毒,急速驅逐邪氣,不使其陷入深伏。
原文
中治則和陽熄風,末治惟有養陰存津,緩肝之急而已。
白話
中期治療則調和陽氣、熄滅肝風;末期治療只有滋養陰液、保存津液,舒緩肝臟的緊張而已。
原文
若云初起熱甚,驚作之時,當服桂枝湯,豈不抱薪救火,而犯桂枝下咽,陽盛則斃之戒乎。是病糾纏至今,尚有生機可圖者。幸能納穀。胃氣未散。倘一投桂附溫補。陽遇陽則為焦枯。胃氣消亡殆盡矣。病勢潰裂若此,恐難扭轉機關。
白話
如果說初起高熱、驚厥發作的時候,應當服用桂枝湯,豈不是抱薪救火,犯了「桂枝下咽,陽盛則斃」的禁忌嗎?此病拖延至今,尚有生機可尋的原因,是幸好還能進食,胃氣尚未散失。倘若一旦投用肉桂、附子等溫補藥物,陽遇陽就會變成焦枯,胃氣就會消亡殆盡。病勢已經崩壞到如此地步,恐怕難以扭轉局面了。
原文
伏暑至秋而發,邪陷手足厥陰,證經五十餘日,肝風雖定,神躁未安。
白話
伏藏的暑邪到秋天發作,邪氣陷入手足厥陰經脈,病證已經五十多天,肝風雖然平息,但神志躁動不安。
原文
舌絳唇紅,鼻瘡便結,雖屬病久陰虧,而心肝伏邪,總未滌淨。
白話
舌質絳紅,嘴唇發紅,鼻中生瘡,大便乾結,雖然屬於病久陰虛,但心肝二臟的伏邪,始終未能滌除乾淨。
原文
今歲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故多熱燥之證。治病須明運氣也。緩肝之急以熄風,滋腎之液以驅熱。服藥數日,躁定寐安,時或仍有強直之狀。經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白話
今年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所以臨床上多見熱燥之證。治病必須明瞭運氣學說。用舒緩肝臟緊張來熄滅肝風,滋養腎陰來驅除熱邪。服藥數日後,躁動平息,睡眠安穩,時而仍有肢體強直的症狀。《黃帝內經》說:各種突然發作的強直,都屬於風。
原文
許宣治前輩,書稱暑風驚後,強直者,屬陰虛,治當養陰舒筋,僭仿其旨。
白話
前輩許宣治在其著作中說,暑風驚厥之後出現強直的,屬於陰虛,治療應當養陰舒筋,我冒昧地仿效其旨意。
原文
安波按:案內直犯心肝之句,似欠融化,蓋暑邪最喜犯心,其故由肺逆傳,肺病則肝無所制,故手足制動矣。
白話
安波按:案中直接侵犯心肝的說法,似乎有些不夠融通。暑邪最喜歡侵犯心臟,原因是肺氣逆傳,肺有病則肝失去制約,所以手足不受控制而抽動。
原文
下句有五十餘日之久,其邪深入下焦陰分,故前輩以甘露覆脈等方,雖不治肝,而已治肝。下言肝風兩字,日久者少似。
白話
上文說有五十多天之久,說明病邪已深入下焦陰分,所以前輩用甘露覆脈等方劑,雖然不直接治肝,但實際上已經治肝了。下文說「肝風」二字,病程日久者稍微類似。
原文
蓋肝居位不及心肺之高,豈邪一中即直赴至陰之地乎。
白話
肝臟所居的位置比不上心肺那麼高,病邪怎麼可能一中就直奔至陰之地呢。
原文
安波按:小兒驚症一候,歷來惟喻氏前輩,駁之甚詳,自斯涇渭析矣。其立名曰風熱驚痰四字,愚嘗溯之。
白話
安波按:小兒驚症這一證候,歷來只有喻氏前輩駁斥得非常詳盡,從此泾渭分明。他將其命名為「風、熱、驚、痰」四個字,我曾追溯其源流。
原文
蓋孩提氣血未充,腑臟未實,每招微感,邪留皮毛,上注於肺,失治則蔓沿於心包絡,是以視識溷蒙,目睛上吊。
白話
由於小兒氣血尚未充盛,臟腑尚未充實,每次稍微感受外邪,邪氣停留在皮毛,向上侵犯肺部,失於治療就蔓延到心包絡,因此視覺認知混沌迷矇,眼睛上翻。
原文
肺失治節之司,聚液成痰,而肝失勝己之制,得以鴟張上逆,為抽為搐。速當辛涼開肺,甘寒退熱。
白話
肺臟失去治理調節的功能,水液停聚化為痰涎,而肝臟失去制約它的力量,得以猖狂上逆,變成抽搐。應當迅速用辛涼藥物開通肺氣,用甘寒藥物清除熱邪。
原文
肺開則痰行,熱清而昏定,昏定而抽搐瘛瘲之勢亦平矣。
白話
肺氣開通則痰液通行,熱邪清除則神昏安定,神昏安定則抽搐痙攣的症狀也會平息。
原文
若陡用芳香全石之劑,使陰液愈亡,肺熾愈橫,其禍不可待而言也。余誠愴惻,不愧贅言。
白話
如果驟然使用芳香、藥石重劑,使陰液愈發耗亡,肺熱愈發橫暴,其禍害之快不待言說。我內心實在悲痛,不愧是多餘的話。
原文
若見斯症,輒投驚藥,其幼稚之含冤無勝數矣。
白話
如果見到這種症狀,就立刻投用驚風藥物,那些無辜稚幼的生命含冤而死將數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