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聿青醫案

卷二十

其二

卷二十/論著17
原文
(改門人過子春稿)外感不外六淫,民病當分四氣,若不辨其源流,安能分其名目。
白話
這是修改門人過子春的稿件。外感致病因素不外乎六種邪氣,民眾的疾病應當區分為四種氣的變化,如果不能辨別其根源與流變,怎麼能區分其名稱與類別呢?
原文
如陽春發泄,民病多溫,是溫即熱之漸,熱即火之本,以寒治熱,千古常經。
白話
例如春季陽氣升發宣泄,民眾的疾病多屬溫熱,這是因為溫是熱的逐漸發展,熱是火的根本,用寒涼藥物來治療熱證,是千古以來的常規法則。
原文
獨是火必為煩,而又有陰極發躁之類乎煩者,而煩不能憑。
白話
然而火邪必定導致心煩,卻又有陰氣極盛而發生躁動、類似心煩的症狀,所以心煩的表現不能作為唯一的診斷依據。
原文
熱必致燥,而又有氤氳抑遏,津不上供之類乎燥者,而燥不足據。
白話
熱邪必然造成乾燥,卻也有氣機抑鬱阻遏、津液不能上行布散所致的乾燥症狀,類似於因乾燥而產生的情況,但這種乾燥不足以作為診斷的依據。
原文
熱必逼亂神明,神識昏昧,而又有熏蒸矇蔽之昏昧,有類乎逼亂神明者,而昏昧不堪信。殊不知陰極之燥,必足冷戴陽。
白話
熱邪必定擾亂神明,導致神志昏迷,但又有因濕熱熏蒸矇蔽所致的昏昧,類似於擾亂神明的症狀,然而昏昧的表現也不能完全信賴。殊不知陰氣極盛所致的躁動,必然足部冰冷、面部戴陽。
原文
抑遏而津不上供之燥,必渴而不能飲,矇蔽之昏昧,必有一種迷沉之狀。
白話
氣機抑鬱阻遏而津液不能上行布散的乾燥,必然口渴卻不能飲水;濕熱熏蒸矇蔽所致的昏昧,必然呈現一種迷亂沉重的狀態。
原文
惟是其煩也壯熱,其渴也能飲,苔黃或焦或紅,以致神昏發痙,其昏痙之至,皆如前狀,由漸而來,是非連翹犀角羚羊玄參菖蒲至寶之類不為功。或曰、溫熱之狀,固已知其大概矣。
白話
只是那心煩伴隨高熱,口渴能飲水,舌苔黃色或焦黑或發紅,以至於神志昏迷、發生痙攣,那些昏厥痙攣的症狀,都如同前面所述的狀況,是逐漸加重而來的,這就非用連翹、犀角、羚羊角、玄參、石菖蒲、至寶丹之類的藥物不可。有人說:溫熱病的症狀,本來已經知道大概了。
原文
濕之與溫,本不相類,獨是化熱化火化燥之後,便與溫病無異,不有確證,何以診斷。曰、濕性蒸騰,多汗出而熱不解。
白話
濕邪與溫病,原本並不相同,只是濕邪化熱、化火、化燥之後,便與溫病沒有區別了,沒有確切的證據,如何診斷呢?回答是:濕性蒸騰上行,常見多汗而出熱不退。
原文
濕每阻氣,煩則必兼胸悶噁心,熱耗清津,而脾胃仍苦濕漬,必渴而不能任飲,舌燥干黴,必飲仍喜暖,或不索飲。其神昏也,必類迷沉。
白話
濕邪常常阻礙氣機,心煩必然兼有胸悶噁心,熱邪耗傷津液,而脾胃仍然困於濕邪浸漬,必然口渴卻不能承受飲水,舌乾燥或許有黴點,必然飲水仍喜溫熱,或者不要求飲水。那些神志昏迷,必然類似迷亂沉重的狀態。
原文
夫以有汗不解辨其熱,以胸悶辨其煩,以不能飲辨其渴,以喜暖或不索飲辨其燥,以沉迷辨其昏亂,按此審察,又何慮臨症而眩惑哉。
白話
用有汗而熱不退來辨別熱邪,用胸悶來辨別心煩,用不能承受飲水來辨別口渴,用喜溫或不想喝水來辨別乾燥,用精神迷亂來辨別昏亂,按照這些來審查辨別,又何必擔憂臨證時眩惑迷惑呢?
原文
況乎同一齒垢也,溫邪之齒垢,自有唇朱舌絳便秘之相兼。
白話
何況同樣是牙齒污垢,溫邪所致的牙垢,自然會有嘴唇發紅、舌頭絳色、便秘等兼見症狀。
原文
濕溫之齒垢,絕無數症之畢現,雖有舌絳,而近根或兩邊必有一種垢滯之形,如坑砂之摼固牢結,習俗相沿,謂之掯苔。
白話
濕溫病的牙垢,絕對不會有多種症狀全部顯現,雖然也有舌頭絳色,但靠近舌根或兩邊必然有一種污垢黏滯的形態,如同坑窪中的砂石堅固結聚,按照習俗相傳,稱之為掯苔。
原文
蓋一由水涸於火,火極而似水,一由濕裹其熱,熏蒸而濁結,濁結成瓣,齒亦垢矣。
白話
大概一個是由於陰液被火邪耗竭,火熱至極而類似水濕的表現;一個是由於濕邪包裹著熱邪,熏蒸而形成濁物凝結,濁物凝結成瓣狀,牙齒也就污垢了。
原文
同一舌燥也,溫邪則欲求救於飲,濕溫則無藉乎飲。
白話
同樣是舌頭乾燥,溫邪所致的話就想通過喝水來解救,濕溫病就不是依靠喝水了。
原文
同一汗出也,溫邪則汗出而熱解,或汗出而大渴大熱,濕溫則汗出而熱蒸蒸。
白話
同樣是出汗,溫邪的話汗出而熱退,或者汗出後大渴大熱;濕溫的話汗出而熱邪仍然蒸騰不散。
原文
有一定之見象,自有一定之主名,有一定之主名,自有一定之治法耳。
白話
有一定的臨床表徵,自然就有一定的病名,有一定的病名,自然就有一定的治療方法罷了。
原文
按本篇掯當作摼,牢固之意。前原案中沿抄已久,悉仍其舊。補錄於此,以備參考。(文涵志)
白話
按:本篇中的掯應當作摼,是牢固的意思。前面原案中沿襲抄寫已經很久,全部仍保持原樣。補充記錄在這裡,以供參考。(文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