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光祿公後有事於莊所,值中秋,乘酒步月,失足一跌,扶起便脅痛不能立,晝夜不寧,行血散血活血之劑,一日三進,閱三月服二百餘帖,痛不少減,因迎予治。診之,脈左弦右滑數,予曰:此痰火症也。
光祿公後來在莊園處有事,正值中秋,帶著酒意踏月散步,失足跌了一跤,扶起來後便脅痛得無法站立,日夜不得安寧。服用行血、散血、活血的藥方,一天三次,經過三個月服了兩百多帖,疼痛絲毫未減,於是請我診治。診脈後,左手脈弦,右手脈滑數,我說:「這是痰火症。」
原文
公曰:否,賤軀雖肥,生平未嘗有痰,徒以遭跌,積血於脅間作痛爾。
光祿公說:「不對,我身體雖然肥胖,但平生從未有痰,只是因為跌倒,瘀血積在脅肋之間作痛罷了。」
原文
予曰:據脈,實痰火也,痰在經絡間,不在肺,故不咳嗽,而亦不上出。脈書云:滑為痰,弦為飲。予據脈而認痰火。
我說:「根據脈象,確實是痰火。痰在經絡之間,不在肺,所以不咳嗽,也不會從上面咳出。脈書說:滑脈主痰,弦脈主飲。我根據脈象判斷為痰火。」
如果是瘀血,脈象必定沉伏,或者呈芤脈或澀脈,面色也必定帶有黃色。
先前各位醫師認為是瘀血來治療的,都是順從您的說法,沒有以面色和脈象為依據。
原文
且多服峻厲克伐破堅之劑無效,此非瘀血之積明矣。
況且多次服用峻猛攻伐、破堅的藥方都沒有效果,這顯然不是瘀血積聚所致。
原文
公欣然請藥,即用大栝蔞殼者二枚,重二兩,研碎,枳實、甘草、前胡各一錢,貝母二錢,與四帖。公以為少。
光祿公高興地請求開藥,我便用大栝蔞殼兩枚,重二兩,研碎,枳實、甘草、前胡各一錢,貝母二錢,開了四帖。光祿公認為藥量太少。
原文
予曰:愚見猶以為多,此症服之一二劑可瘳,又即報我,為制補益之藥可也。
我說:「依我的看法還覺得多了,這個病症服用一兩劑就能痊癒,之後再告訴我,我來配製補益的藥就可以了。」
原文
公得藥一更矣,仍煎服,五更腹中漉漉有聲,天明大瀉一二次,皆痰無血,痛減大半。再服又下痰數碗許,痛全止,隨能挺立。三服腹中不復有聲,亦不瀉。蓋前由痰積瀉也,今無痰,故不瀉。
光祿公拿到藥後已過一更,仍舊煎服,五更時腹中漉漉作響,天亮時大瀉一兩次,全是痰而沒有血,疼痛減輕大半。再服一次又瀉下數碗痰,疼痛完全停止,隨即能夠站直。第三次服藥後腹中不再有聲響,也不再腹瀉。這是因為先前是痰積導致腹瀉,現在沒有痰了,所以不再腹瀉。
原文
公曰:望聞問切四者,醫之要務,人人皆著之口吻,有先生獨見之行事,即予母子之疾,先有事者,皆吳之名流,微先生,吾殆撞壁矣!何能還轅而生哉,吾於是益服先生之高。
光祿公說:「望、聞、問、切這四項,是醫者的要務,人人都掛在嘴上,只有先生您能實際體現在行動中。就拿我母子的疾病來說,先前診治的,都是吳地的名流,如果沒有先生,我恐怕就要碰壁了!怎能調轉車頭活下來呢?我從此更加佩服先生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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