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堂隨筆

卷上

卷上(4-1)

卷上53
原文
(刊)飲多溲多,其常也,不可謂之病,必其肌漸瘦削,始為消渴。
白話
(刊)喝水多、小便多,這是正常的,不能稱之為病,必須等到肌肉逐漸消瘦,才算是消渴。
原文
雄自幼至今,非酷暑不飲茶湯,惟侵晨必以淖糜為早膳,而晝夜小溲五六行,既清且長,較一日所飲,奚止倍出哉!體氣虛寒則固然。設泥移寒之說,何以至今無恙乎?三複《醫碥》,服其卓見。
白話
我從小到現在,不是酷暑不喝茶湯,只有清晨必定用稀粥當早餐,而晝夜小便五六次,既清又長,比起一天所喝的水,何止多出一倍!體氣虛寒是肯定的。假若拘泥於移寒的說法,為什麼至今無恙呢?多次閱讀《醫碥》,佩服其卓越見解。
原文
健忘,亦虛勞之萌也。先哲云:水清明而火昏濁,此智愚之別。水靜而神藏,火躁而消亡,此存亡之殊。
白話
健忘,也是虛勞的開始。先哲說:水清明而火昏濁,這是智與愚的差別。水靜則神藏,火躁則神消亡,這是存與亡的不同。
原文
故性靜則心如止水,情動則心若亡猿,煩擾外馳,存乎中者幾希矣。
白話
所以性情安靜則心如止水,情感動盪則心如逃猿,煩擾外馳,存在於內心的東西就很少了。
原文
存乎中者幾希,則語後便忘,不俟終日,縱復追憶,邈若山河。
白話
存在於內心的東西很少,那麼說完就忘記,不等一天過去,即使再追憶,也遙遠如山河。
原文
惟當夜半雞鳴梏亡之餘,靈明覆蘖,日間所作所為,皆歷歷能記。
白話
只有當半夜雞鳴、往日束縛消除之後,靈明復甦,白天所作所為,都能清楚地記得。
原文
由是言之,藥雖有安心養血之功,固不若自為存養之為得耳。
白話
由此說來,藥物雖然有安心養血的功效,但終究不如自己存心養性來得恰當。
原文
蓋七情五志,動即為火,皆足擾我安靜之神,而痰閉血鬱又無論矣。
白話
因為七情五志,一動就化為火,都足以擾亂我安靜的精神,而痰阻血鬱就更不用說了。
原文
若乃精神衰短,心昏然不能須臾,苟非老而遺忘,何以天奪其魄,梏之反覆,夜氣不足為存?此子輿氏所致嘆於牛山之木也。
白話
至於精神衰短,心中昏亂不能保持片刻,如果不是老年而遺忘,為什麼天奪其魄,反覆拘束,夜氣不足以存養?這是孟子對牛山之木感嘆的原因。
原文
然泰西鄧玉函《人身說概》謂人記性,含藏在腦。
白話
然而西方鄧玉函《人身說概》說人的記憶,含藏在腦中。
原文
凡人追憶往事驟不可得,其手不覺搔腦後,若索物令之出者,雖兒童亦如是,此其明證也。
白話
凡是人追憶往事突然想不起來,手不自覺地搔腦後,像尋找東西讓它出來,即使兒童也是這樣,這是明顯的證據。
原文
愚按天台齊次風先生學問淹博,記性過人,後官禮部侍郎時,墜馬破腦,蒙古醫人刳生牛腹臥公其中,並取生牛腦乘熱納公顙,愈後盡忘所記,不能握筆,則西士之言已有徵驗。
白話
我認為天台齊次風先生學問淵博,記性過人,後來官任禮部侍郎時,墜馬摔破頭腦,蒙古醫生剖開活牛肚子讓他躺在裡面,並取生牛腦趁熱納入他的額頭,痊癒後完全忘記所記得的東西,不能握筆,那麼西方人的話已有驗證。
原文
蓋腦為髓海,又名元神之府,水足髓充,則元神清湛而強記不忘矣。
白話
因為腦是髓海,又名元神之府,水足髓充,則元神清淨湛然而記憶力強不會忘記了。
原文
若火炎髓竭,元神漸昏,未老健忘,將成勞損也奚疑!
白話
如果火旺髓枯,元神逐漸昏昧,未老先健忘,將要成為勞損,還有什麼可疑的呢!
原文
(注)俗謂事過輒忘者曰沒腦油,頗與西士之論合。
白話
(注)俗語說事情過後就忘記的人叫做沒腦油,很與西方人的理論吻合。
原文
(刊)泰西合信氏近著《全體新論》一書,謂腦為主宰覺悟動作之司,一身之靈在腦。其說較鄧氏更詳。
白話
(刊)西方合信氏最近著作《全體新論》一書,說腦是主宰知覺動作的器官,全身的靈性在腦。他的說法比鄧氏更詳細。
原文
其自序云:凡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理未窮,即知有未盡。
白話
他的自序說:凡是天下萬物,沒有不具備理的,只是理沒有窮盡,那麼認知就有未盡之處。
原文
若能窮理有據,則不論何人言之,皆當信之。
白話
如果能夠窮究物理而有根據,那麼不論什麼人說的,都應當相信它。
原文
蓋人同此心而心同此理,固不得異其人而並異其理也。
白話
因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本來不能因為人不同就同時否定其理。
原文
勞病每兼失血,治法不可執一,俞惺齋論之最詳。且辨仲醇三法之流弊,亦皆中肯。
白話
勞病常常兼有失血,治法不可執著於一種,俞惺齋論述得最詳細。而且辨析仲醇三法的流弊,也都很中肯。
原文
末云血溢上竅,屬陽盛陰虛、有升無降者十居八九,若謂服苦寒藥必死,則《金匱》之瀉心湯不幾為罪之魁哉?尤為闡發至當。
白話
末尾說血從上部孔竅溢出,屬於陽盛陰虛、有升無降的佔十之八九,如果說服用苦寒藥必定會死,那麼《金匱》中的瀉心湯豈不是成了罪魁禍首嗎?這是尤其闡發得最恰當的。
原文
蓋勞則火升,血因火溢,是其常也;其氣不攝血,陽虛陰必走者,是其變也。不知其常,焉能知變?
白話
因為勞累則火氣上升,血因火而溢出,這是常規;其中氣不攝血,陽虛則陰血外溢,這是變例。不知道常規,怎能知道變例?
原文
惟守經者能達權,苟不知常,侈痰其變,是為亂道。《內經》云:陰平陽秘,精神乃治。此為治虛之要旨。
白話
只有遵守常道的人才能通達權變,如果不知道常規,卻侈談其變例,這是胡說八道。《內經》說:陰氣平和,陽氣固密,精神才能正常。這是治療虛證的要旨。
原文
後人援引大易扶陽抑陰之說以欺世,甚以鰲山走馬燈為喻,世皆惑之。
白話
後人援引《周易》扶陽抑陰的說法來欺騙世人,甚至用鰲山走馬燈作比喻,世人都被迷惑了。
原文
香岩先生嘗辨之曰:燈之動固由於火,而火之明本於油,若油干則火亦滅矣。可見陽脫者,亦陰先竭而陽無依也。
白話
香岩先生曾經辨析說:燈的轉動固然是由於火,而火的明亮本源於油,如果油乾了火也就滅了。可見陽氣脫離的人,也是陰先衰竭而陽氣無所依附。
原文
(注)醫貴識病,病識得真,則硝、黃、麻、桂皆是對病良藥,病識不真,則參、耆、歸、地皆是殺人毒藥。如丹溪先生善用知、柏,後人多議其非。
白話
(注)醫術貴在認識病症,病症認識得真切,那麼硝石、大黃、麻黃、桂枝都是對證良藥;病症認識不真,那麼人參、黃耆、當歸、地黃都是殺人毒藥。比如丹溪先生善用知母、黃柏,後人多批評他不對。
原文
若識病既真,辨其當用者而用之,知、柏亦有起死回生之力。陰虛火熾之勞,世豈無其證乎?
白話
如果認識病症已經真切,分辨出應當用的藥物而使用之,知母、黃柏也有起死回生的力量。陰虛火旺的勞病,世上難道沒有這種證候嗎?
原文
最可笑者,黃履素執其己賦之偏,欲概萬人之體,著《折肱漫錄》極詆寒涼,專崇溫燥。夫子曰:好仁不好學。其此公之謂哉!
白話
最可笑的是,黃履素固執於自己稟賦的偏性,想要概括所有人的體質,著作《折肱漫錄》極力詆毀寒涼藥物,專門推崇溫燥藥物。孔子說:愛好仁德卻不愛好學習。大概說的就是這位先生吧!
原文
(刊)女子陰類,以血為主,故陰足而經行,血當外露者也;男子陽類,以氣為主,故陰足而精通,血不外露者也。
白話
(刊)女子屬陰類,以血為主,所以陰氣充足則月經來潮,血應該向外流露的;男子屬陽類,以氣為主,所以陰氣充足則精氣通暢,血是不向外流露的。
原文
苟無所傷,終身可以不露,露即病也,不過大小輕重之間耳。
白話
如果沒有受傷,終身可以不流露,流露就是病,只是大小輕重不同罷了。
原文
精滑自遺,每成勞損,男女皆有之,丹溪謂女人之帶下,即男子之精遺也。陰虛火動者為虛,濕熱下注者為實。
白話
精液滑泄自遺,常常成為勞損,男女都有這種情況,丹溪認為女人的帶下,就是男子的遺精。陰虛火動的是虛證,濕熱下注的是實證。
原文
不論虛實,皆宜佐以黃柏,苦能堅陰固腎,寒能清熱勝濕也。間有屬陽虛而當溫補者,百中一二耳。
白話
不論虛實,都應該佐以黃柏,因為苦味能堅陰固腎,寒性能清熱勝濕。間或有屬於陽虛而應當溫補的,一百個中只有一兩個罷了。
原文
(注)治濕熱遺帶松石豬肚丸、《元珠》端本丸,陰虛者三才封髓丹、六味地黃丸,皆有捷效。
白話
(注)治療濕熱遺精帶下用松石豬肚丸、《元珠》端本丸,陰虛者用三才封髓丹、六味地黃丸,都有迅速的效果。
原文
女人虛勞較多於男子者,致虛致勞之途匪一,不僅隱曲抑鬱也。
白話
女人虛勞比男子多的原因,導致虛損勞傷的途徑不止一種,不僅僅是隱曲抑鬱。
原文
月事未行,先有帶下,帶下過多,精髓漸渴,婦女習以為常,不比男子遺濁,初患即知為病也。
白話
月經還沒來之前,先有帶下,帶下過多,精髓逐漸枯竭,婦女習以為常,不像男子遺精濁,一開始患病就知道是病。
原文
迨至行經,或情懷不適,或起居不謹,或飲食不慎,皆能致病。病而失治、誤治,馴至成勞。
白話
等到月經來時,或者情緒不暢,或者起居不謹慎,或者飲食不小心,都能致病。病了之後失治、誤治,逐漸發展成勞。
原文
更有妊娠、產育之事,稍或不慎,略一誤治,勞亦易致。興言及此,可不憐乎?人子思之,可不孝乎?
白話
更有懷孕、生產的事情,稍有不慎,稍微誤治,勞病也容易導致。說到這裡,能不憐憫嗎?為人子女想到這些,能不算孝順嗎?
原文
最不仁者,強裹其足,必欲弓小,圖以悅人之目,而不惜女之軀,竟至因此成勞而死者,尤可慘矣,固軒、岐所未料及也。
白話
最不仁義的是,強行纏裹她的腳,一定要弓形小巧,圖謀用來取悅他人的眼睛,卻不惜女孩的身體,竟然因此導致成勞而死,尤其可慘啊,這確實是軒轅、岐伯所沒有料到的。
原文
(注)女子裹足,究不知始自何人。或云起於妲己,或云起於西施者,皆村瞽之談也。
白話
(注)女子纏足,究竟不知開始於何人。有人說起於妲己,有人说起於西施,都是鄉村盲人的胡說。
原文
或云肇於漢、唐,而元人伊世珍輯《嫏嬛記》,引《修竹閣女訓》謂範睢言裹足不入秦,用女喻也,是則戰國時已有之矣。
白話
有人說開始於漢、唐,而元人伊世珍輯錄《嫏嬛記》,引用《修竹閣女訓》說范睢講裹足不入秦,是用女子作比喻,那麼戰國時已經有了。
原文
意彼時不過略為裹束,如滿洲女子,不任其若男子之放大耳。故漢、唐諸詩詠美人者,並無弓履之稱。
白話
想那時不過稍微裹束,像滿洲女子,不任其像男子那樣放大罷了。所以漢、唐各詩歌詠美人的,並沒有弓鞋的稱呼。
原文
迨李後主宮人窅娘,始作弓月之形,矯揉造作,卒致亡國,此簡齋先生所以罪其作俑也。
白話
等到李後主的宮人窅娘,才開始做成弓月形狀,矯揉造作,終於導致亡國,這是簡齋先生所以怪罪她開創惡例的原因。
原文
沈君文浦云:後人沿此,習成錮疾,母毒其女以為慈,姑虐其婦以為愛,遂造億萬世、億萬人無窮之孽。
白話
沈君文浦說:後人沿襲這種做法,習以為常成為痼疾,母親毒害自己的女兒以為是慈愛,婆婆虐待媳婦以為是疼愛,於是造成億萬世代、億萬人無窮的罪孽。
原文
或曰不然,古人為此,非飾美麗也,為拘遊走也。嗚呼,豈理也哉!
白話
有人說不是這樣,古人這樣做,不是為了裝飾美麗,是為了約束走動。唉,難道有道理嗎!
原文
未嫁則父母拘之,既嫁則丈夫拘之,謹其閨門,嚴其出入,養其羞惡,課其女紅,於以拘遊走也何難之有?而顧為此戕賊形軀之事,忍莫甚矣!拙莫甚矣!
白話
未出嫁則父母約束她,已出嫁則丈夫約束她,謹守閨門,嚴格出入,培養羞恥之心,督促女工,用這些來約束走動有什麼難的?竟然要做這種殘害身體的事,殘忍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愚蠢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
原文
戒邪視而鑿其目,戒邪言而截其舌,豈理也哉?況古來貞靜者,豈盡由步之纖?淫奔者,豈盡由履之巨?
白話
禁止邪視就鑿瞎眼睛,禁止邪言就割掉舌頭,難道有道理嗎?況且自古以來貞潔安靜的女子,難道都是因為腳步纖細?淫奔的女子,難道都是因為鞋子大?
原文
奈之何如就三木,如受刖刑,遂令髫齡弱質,罹鞠凶於早歲,遭荼毒以終身。
白話
奈何像戴上三木刑具,像受刖刑,於是讓幼年柔弱之質,在早年遭受大禍,終身遭受荼毒。
原文
每見負痛飲疼,因是而瘠病者有之,由是而夭亡者有之,幽閨暗獄,魄滯魂冤,哀平哉!
白話
常常見到忍受痛苦、飲泣疼痛,因此瘦弱生病的有之,因此夭亡的有之,幽深的閨房如同暗獄,魂魄滯留冤屈,悲哀啊!
原文
想我國家平成以來,風同道一,男子剃頭辮髮,則晨夕省梳網之煩,暑月受清涼之福,德莫大焉,何獨女子而不普沾其澤平?
白話
想我國家平定以來,風氣統一,男子剃頭辮髮,則早晚省去梳頭結網的麻煩,暑月享受清涼的福分,恩德沒有比這更大的了,為什麼唯獨女子不能普遍沾受這恩澤呢?
原文
倘亦遵路遵道,順天地之自然,極官骸之得所,豈不休歟!
白話
倘若也能遵循道路,順應天地自然,使身體各器官都得到適宜,豈不美好!
原文
(校)裹足一事,相習成風,雖聖朝之仁政,不能盡革其陋俗,奈之何哉!
白話
(校)纏足這件事,相沿成習形成風氣,雖然聖朝的仁政,不能完全革除這種陋俗,無可奈何啊!
原文
無已,則《本草綱目》所採《閨閣事宜》一方,載朴硝條下,欲裹先洗,庶免其疼。
白話
不得已,則《本草綱目》所採錄的《閨閣事宜》一個藥方,記載在朴硝條下,想要纏腳先洗腳,希望避免疼痛。
原文
俗傳用鳳仙花連根捶爛煎湯,頻洗其足,則骨漸柔軟,裹之不疼,亦妙方也。但斷不可用猴骨洗腳。恐骨雖軟,有終身不能行走之害也。上論虛勞。
白話
俗傳用鳳仙花連根捶爛煎湯,頻繁洗腳,則骨頭逐漸柔軟,纏腳不疼,也是妙方。但千萬不可用猴骨洗腳。恐怕骨頭雖然變軟,卻有終身不能行走的害處。以上討論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