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四

《傷寒論》痓濕暍篇跋

卷四/《傷寒論》痓濕暍篇跋10
原文
仲景以風、濕、寒、暑四氣為感症之大數,既自以《傷寒》著其論,以名其書,而不辨夫風、濕、暑之為病若何,即無以明己之獨為傷寒設,於是又出類傷寒之論。
白話
仲景以風、濕、寒、暑四氣為感症的大要,既然自己以《傷寒》著書立論,並以此命名其書,若不分辨風、濕、暑作為病證是怎樣的,就無法表明自己專為傷寒而設,於是又另外提出類似傷寒的論述。
原文
首列痓、次濕,次暍,若恪循風、濕、暑之序,而匯為一篇。其所謂痓者,即風家之專病也。
白話
首先列出痓,其次濕,其次暍,似乎嚴格遵循風、濕、暑的順序,而彙集成一篇。其中所謂的痓,就是風家之專病。
原文
《千金》云: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為痓。
白話
《千金》說: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為痓。
原文
於此知痓病雖有自傷寒變來者,要自有其正主。推之濕、暍,義亦復然。
白話
由此可知痓病雖然也有從傷寒變化而來的,但自有其正主。類推到濕、暍,道理也是如此。
原文
所謂與傷寒相似者,謂其形證之似,非謂其感受之似也。
白話
所謂與傷寒相似,是說其症狀的相似,並非說其感受的病邪相似。
原文
其形證之似,則痓之惡寒,濕之體痛,暍之惡寒發熱是也。此篇之旨,與平霍亂、平嘔噦等篇不同。
白話
其症狀的相似,就是痓的惡寒,濕的身體疼痛,暍的惡寒發熱。此篇的宗旨,與平霍亂、平嘔噦等篇不同。
原文
彼數篇所列之病,雖亦各有正主,第正主之初起,絕不似乎傷寒。
白話
那幾篇所列的病證,雖然也各有正主,但正主初起時,絕不像傷寒。
原文
且凡風、濕、寒、暑四氣所致皆得有之,故但擇其關於寒者為論,以盡寒病之發,不必皆始於惡寒發熱也。
白話
而且凡是風、濕、寒、暑四氣所致的病證都可能出現,所以只選擇其中與寒有關的加以論述,以盡述寒病的發展,不必都始於惡寒發熱。
原文
其始於惡寒發熱,若痓、濕、暍三者,反不自傷寒來,則各列正病區而別之,曰太陽所致痓、濕、暍三者,宜應別論。
白話
那些始於惡寒發熱,如痓、濕、暍三者,反而不是來自傷寒,則分別列出正病加以區分,說太陽所致的痓、濕、暍三者,應當另外論述。
原文
夫曰「應別」,則《傷寒論》之專為寒,因可知已。向嘗謂仲景為寒因盡其變者以此。
白話
說「應別」,則《傷寒論》專為寒病,由此可知。以前曾說仲景為寒病盡述其變化,就是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