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四

《傷寒論》跋

卷四/《傷寒論》跋10
原文
仲景書之以傷寒名也,仲景自題之;仲景書之為傷寒作也,仲景自序之。而議者必曰此兼論溫熱也。
白話
張仲景的書之所以命名為《傷寒論》,是仲景自己題寫的;仲景的書是為了傷寒而寫作的,仲景自己作了序。然而評論的人必定說這本書也同時討論了溫熱病。
原文
何以其書於大書中風、傷寒、風溫三條外,但屢言中風若何,傷寒若何,不更言溫病若何,熱病若何耶?
白話
為什麼他的書在明確列出中風、傷寒、風溫三條條文之外,卻只屢次提到中風怎麼樣、傷寒怎麼樣,不再另外說明溫病怎麼樣、熱病怎麼樣呢?
原文
是明明為傷寒盡其變,而特以風溫備其例,如泉前篇所云也。議者又執書中有治熱方以為難。
白話
這顯然是為了窮盡傷寒的變化,而特別用風溫來完備其條例,如同我在前一篇所說的那樣。評論的人又抓住書中有治療熱病的方劑來責難。
原文
夫驟而觀之,寒藥誠若與寒病乖,第思寒之直中於里,可暖之以辛、附;寒之甫受於表,可宣之以麻、桂。
白話
乍看之下,寒性藥物確實好像與寒性疾病相違背,但仔細思考,寒邪直接侵入體內,可以用辛熱的附子來溫暖它;寒邪剛剛侵襲體表,可以用麻黃、桂枝來發散它。
原文
若寒已入里化熱,而後既格於辛、附之暖,又礙於麻、桂之宣,則舍膏、知、芩、連,將何所用?
白話
如果寒邪已經進入體內化為熱邪,之後既被辛熱的附子所阻隔,又被麻黃、桂枝的發散所妨礙,那麼除了石膏、知母、黃芩、黃連,還能用什麼藥呢?
原文
此時之不得不與溫熱同治者勢也,而所治之病仍從傷寒來,不自溫熱來。
白話
此時不得不與溫熱病採取相同治法,這是情勢所迫,但所治療的疾病仍然是從傷寒發展而來,並非從溫熱病而來。
原文
夫傷寒與溫熱之始異終同,譬如風、寒本異,自一過少陽,則概從柴胡論治,更無區別。
白話
傷寒與溫熱病在開始時不同,最終卻相同,就像風邪與寒邪本來不同,但一旦傳入少陽經,就一概按照柴胡證來治療,再也沒有區別。
原文
倘於斯時指之曰風本與寒同一法也,其為講傷寒者所許乎?
白話
如果在這個時候指著說風邪本來就與寒邪用同一種治法,這難道是講解傷寒的人所能認可的嗎?
原文
故謂仲景方可治溫熱則是,謂仲景書兼論溫熱則非。
白話
所以說仲景的方劑可以用來治療溫熱病是對的,說仲景的書同時討論了溫熱病則是錯的。
原文
夫兩間藥物,止有此數,傷寒已成裡熱,固宜涼平,溫病苟挾表寒,亦資溫散,圓機活相,非可以口舌論也。
白話
天地之間的藥物,就只有這些數量,傷寒已經形成體內熱證,固然應該用涼性平和的藥物;溫病如果夾雜表寒,也需要借助溫散的方法。靈活變通,隨機應變,不是可以用口舌爭辯來論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