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注家皆謂馬刀為瘡,形長如馬刀蛤。然經文與俠纓對舉,俠纓以部位名,而馬刀以形似名,儷語不類。馬刀當亦部位之名,與俠纓相近。
注釋家都說馬刀是一種瘡,形狀長得像馬刀蛤。然而經文將它與俠纓對舉,俠纓是以部位命名,而馬刀卻以形狀相似命名,這樣的對仗語句並不工整。馬刀也應該是部位的名稱,並且與俠纓的位置相近。
原文
大約是頸側䐃肉,在耳之下,而略近於後,下當肩井之上,揣之曲肖馬刀者。頸側䐃肉之名馬刀,猶掌側白肉之名魚乎!取於物為假,亦古命名之例。
大概是指頸側的肌肉,位置在耳朵下方,稍微偏向後方,下方對應肩井穴的上方,用手揣摩時,形狀彎曲很像馬刀。頸側的肌肉被命名為馬刀,就像手掌側的白肉被命名為魚際一樣!借用物體來比喻,也是古人命名的慣例。
原文
夫生於俠纓之處曰俠纓,則生於馬刀之處曰馬刀。經之對舉,義當如此。
長在俠纓部位的瘡就叫做俠纓,那麼長在馬刀部位的瘡就叫做馬刀。經文中將兩者對舉,意義應當就是這樣。
原文
《千金》九瘻篇以馬刀瘻、馬刀肩腫二症,與掖下腫、吻傷、四肢不舉、喉痹、天牖中腫等,作一例文法。掖下、吻、肢等既是部位,則馬刀可推。
《千金要方》九瘻篇中,將馬刀瘻、馬刀肩腫這兩種病症,與腋下腫、口唇損傷、四肢無法舉起、喉痹、天牖穴腫脹等,採用同樣的文法來敘述。腋下、口唇、四肢等既然是部位名稱,那麼馬刀也就可以推斷是部位名稱。
原文
其尤著者,「馬刀肩腫」四字,謂馬刀與肩俱腫也。以《千金》證《金匱》,決然已。
其中最明顯的證據是「馬刀肩腫」這四個字,意思是馬刀部位與肩膀都腫脹。用《千金要方》來印證《金匱要略》,就可以確定了。
如果瘡的形狀是長的,那麼它與圓形的瘡有什麼區別,而一定要特別提出來說呢?
原文
且俠纓之瘡未必無長,頸掖之瘡未必盡長,又何以別之?
況且長在俠纓部位的瘡未必沒有長的,長在頸部與腋下的瘡也未必全是長的,又用什麼來區別它們呢?
原文
詳經意不問長否,苟生於頸側䐃肉間,總謂之馬刀而已矣。
仔細體會經文的意思,並不問瘡的形狀是長是短,只要長在頸側肌肉之間的,就都稱之為馬刀罷了。
原文
此篇專明《金匱》之馬刀,若執是以概近世方書則否。願用近世書者,勿引《金匱》也。自記。
這篇文章專門闡明《金匱要略》中的馬刀,如果拿這個說法來概括近代的醫書,那就不對了。希望使用近代醫書的人,不要引用《金匱要略》的這個說法。自己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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