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素不信「龍雷之火補陽則消」之說,後閱葉桂《景岳全書發揮·本草正》,乃知有先我言之者矣。
我向來不相信「龍雷之火補陽則消」的說法,後來閱讀葉桂的《景岳全書發揮·本草正》,才知道有比我更早說出這個道理的人。
原文
其言曰:今醫家每言龍雷之火,得太陽一照,火自消靡。此言甚是悖理。
他說道:現今的醫家常說龍雷之火,只要得到太陽一照,火自然就會消散。這種說法非常違背道理。
原文
龍雷之起,正當天令炎熱,赤日酷烈之時,未見天寒地凍,陰晦凜冽,而龍雷作者。則知仍因陽亢,而非熱藥所能治也。若用熱藥,乃戴陽、格陽,陰極似陽之症。此處尚要講究明白。按葉說甚當。
龍雷之火的發生,正好是在天氣炎熱、烈日酷烈的時候,從未見過天寒地凍、陰暗凜冽時出現龍雷。由此可知仍然是因為陽氣亢盛,而不是熱藥所能治療的。如果使用熱藥,那是針對戴陽、格陽,陰氣極盛而表現出陽象的病症。這裡還需要仔細研究明白。我認為葉桂的說法十分恰當。
原文
考龍火得水而燔,遇濕而焰之說,本始於王太僕《素問·至真要大論》注,不過藉以形大熱之氣,不可以寒折之,折之以寒,而熱愈不得泄,勢必鑠盡氣血而死。注中所以有物究方止之喻也。
考證龍火得到水反而燃燒更旺、遇到濕氣反而火焰更高的說法,原本出自王冰的《素問·至真要大論》注釋,不過是用來比喻大熱的氣,不能用寒藥來遏止,如果以寒藥來遏止,熱氣反而更無法宣洩,勢必會耗盡氣血而導致死亡。注釋中因此有用具體事物來追根究底才停止的比喻。
原文
至真要篇前列六氣,後列治法,則此注當指感症言。
《至真要大論》前半部分列出六氣,後半部分列出治法,那麼這條注釋應當是指外感疾病而言。
原文
如傷寒在表,身熱如灼,反宜桂枝之熱,不宜石膏之寒,故經文此下有反治云云。義止如此,無俟深求。
例如傷寒在表,身體發熱如火燒,反而適合用桂枝的熱性,不適合用石膏的寒性,所以經文此處下面有「反治」等說法。道理僅止於此,無需深入探究。
原文
今因葉說,推原及之葉書,系道光時,其五世孫所刊者。此言在第四卷中。
如今因為葉桂的說法,追溯來源到葉桂的著作,該書是道光年間,他的五世孫所刊印的。這段話在第四卷中。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