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二

古方癥蟲混稱說

卷二/古方癥蟲混稱說9
原文
古方於痓瘕及蟲病,往往混稱。然動者為蟲,不動者為痓瘕,分別亦不難。
白話
古代醫方對於癥瘕和蟲病,常常混在一起稱呼。然而,會動的是蟲,不會動的是癥瘕,分別起來並不困難。
原文
良由蟲所居處,其阻礙氣血,實與積同,故混稱之耳!如《病源》十九酒瘕,云有蟲使之然。夫能飲人所飲酒,則動矣。而巢氏入之癥瘕門,後世直稱之為酒蟲。
白話
實在是因為蟲所居住的地方,它阻礙氣血的運行,其實與積聚相同,所以混在一起稱呼罷了!例如《諸病源候論》中第十九種酒瘕,說是有蟲導致這樣的結果。那蟲能夠飲用人所飲的酒,就會活動了。而巢元方將它歸入癥瘕門,後世直接稱它為酒蟲。
原文
其食症,能食人之所食飯,以酒瘕例之,是亦有蟲使然也,而巢氏則但稱為症而已。此混稱二病之證也。
白話
至於食症,能夠吃人所吃的飯,以酒瘕的例子來類比,這也是由蟲所造成的,而巢元方卻只稱之為症罷了。這就是混稱兩種疾病的證據。
原文
推之《綱目》所載茶瘕,吐出後猶能飲茶,亦其類矣。
白話
推究《本草綱目》所記載的茶瘕,吐出之後仍然能夠喝茶,也屬於這一類。
原文
崔元亮《海上方》,以地黃餺飥治心痛,吐出蟲長尺許,頭如壁宮。
白話
崔元亮的《海上方》,用地黃麵片治療心痛,吐出的蟲長約一尺,頭像壁虎。
原文
劉禹錫《傳信方》崔抗女患心痛,食地黃冷淘吐出物可方寸許,狀如蛤蟆,無足目,似有口。
白話
劉禹錫的《傳信方》記載,崔抗的女兒患心痛,吃了地黃冷麵後吐出的東西大約一寸見方,形狀像蛤蟆,沒有腳和眼睛,似乎有嘴巴。
原文
此二物皆不云動,明是瘀血所為癥病也,而以蟲狀之。
白話
這兩樣東西都沒有說會動,很明顯是瘀血所造成的癥病,卻用蟲來形容它。
原文
諸如此類,不可枚舉,讀者當以意逆旨,勿泥其詞。況醫書之傳自文人者,又多形容過情者乎!
白話
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讀者應當用心意去推測其中的主旨,不要拘泥於字詞。何況醫書中由文人流傳下來的,又多有形容過度、不合實際的情況呢!
原文
余作《證原》,以能動及飲食者入之蟲,不能者入之積,非違古也,古略今詳,有勢不得不如此者。
白話
我撰寫《證原》,把能夠活動以及影響飲食的歸入蟲病,不能活動的歸入積聚,這並非違背古人的意思,而是古代簡略、現代詳細,有趨勢不得不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