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二

七傳辨誤說

卷二/七傳辨誤說10
原文
《難經》七傳傳其所勝,間傳傳其所生,皆止言五傳。
白話
《難經》中所說的「七傳」,是指疾病傳到被自己剋制的臟腑;「間傳」,是指傳到能生養自己的臟腑,但都只提到五種傳變。
原文
注家不得其說,以心復傳肺數之,其實止得六傳,無七傳,且間傳之如環無端,何嘗不如是。
白話
註解的人不明白這個說法,便從心臟再次傳到肺臟來計算,實際上只得到六次傳變,並沒有七次;而且「間傳」如同圓環沒有起點與終點,何嘗不是如此呢?
原文
而經獨以傳其所勝為七傳也,揆之於理,殊覺牽強。竊謂「七」字,當為「次」字聲之誤也。古音去聲、入聲不甚分別。如《書》康誥勿庸以次汝封。「次」字《荀子》引作即之比。何以言之?
白話
但經文中唯獨把傳到被剋制的臟腑稱為「七傳」,用道理來衡量,實在覺得牽強。我私下認為「七」這個字,應該是「次」字因讀音相近而造成的錯誤。古時候去聲和入聲的區別並不明顯。例如《尚書·康誥》中「勿庸以次汝封」的「次」字,《荀子》引用時寫作「即」就是類似的例子。為什麼這麼說呢?
原文
《素》玉機真臟及標本病傳兩篇,於傳其所勝者,皆謂之次傳,無言七傳者。
白話
《素問》中的〈玉機真臟論〉和〈標本病傳論〉兩篇,對於傳到被剋制臟腑的情況,都稱之為「次傳」,沒有提到「七傳」的。
原文
且標本病傳篇末,明云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間一臟止及至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白話
而且〈標本病傳論〉篇末明確說道:「各種疾病按照次序這樣傳變,像這樣的都有死亡期限,不可用針刺;如果只間隔一個臟腑,或者只傳到第三、第四個臟腑的,才可以針刺。」
原文
其義與真臟「風者百病之長也」以下至「此病之次也」數段甚合。
白話
它的含義與〈玉機真臟論〉中從「風是百病的開端」以下到「這就是疾病傳變的次序」這幾段文字非常吻合。
原文
然則傳其所勝者之為次傳,經有明文,乃病傳之定例,《難經》原文必不誤,後人傳寫誤耳!
白話
既然如此,那麼傳到被剋制臟腑的情況稱為「次傳」,經文中有明確記載,這是疾病傳變的固定規律,《難經》的原文必定沒有錯誤,只是後人傳抄時寫錯了罷了!
原文
《千金方》卷七,經云次傳、間傳是也,亦其一證。
白話
《千金方》第七卷中,經文提到「次傳」、「間傳」就是這樣,這也是其中一個證據。
原文
又《難經》於間傳言如環無端者,乃就一臟之傳其所生而卒言之,與《素問》本無不合。
白話
另外,《難經》中對「間傳」說如同圓環沒有起點與終點,這是針對一個臟腑傳到它所生養的臟腑而最終說法,與《素問》本來就沒有矛盾。
原文
而徐氏泥《素問》、《難經》之文,以相駁詰,真多事也。
白話
而徐氏拘泥於《素問》、《難經》的文字,用來互相反駁質問,真是多此一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