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中病之藥,服後半日許,可驗其當否者,大法有三:一則藥到病除。
凡是對證的藥物,服用後大約半天左右,可以檢驗它是否合適,主要方法有三種:第一種是藥到病除。
原文
如《靈樞》不得臥,用半夏秫米,覆杯即臥,及他方所云一劑知二、劑已者是也。
例如《靈樞》中治療不能入睡,用半夏秫米湯,服藥後立刻就能安睡,以及其它方劑所說的一劑見效、兩劑痊癒,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一則服藥後別生他病,非藥之祟,正是病被藥攻,拒之使然。
第二種是服藥後另外產生其他病症,這不是藥物的過錯,而是因為疾病被藥物攻擊,身體抗拒所導致的。
原文
如《傷寒論》太陰病服桂枝湯反煩,風濕相搏服朮附湯,其人如冒狀者是也。
例如《傷寒論》中太陰病服用桂枝湯後反而心煩,風濕相搏的患者服用朮附湯後,病人出現像要昏倒的樣子,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一則服藥後所病反劇,非藥之誤,正是以藥攻病,托之使然。
第三種是服藥後原有的病情反而加重,這不是用藥錯誤,而是因為用藥物攻擊疾病,將病邪托出體外所導致的。
原文
如《證類本草》成訥進豨薟丸方表云:臣弟訴患中風五年,服此丸至二千丸,所患愈加,不得憂慮,服至四千丸必得復,至五千丸當復丁壯是也。第一驗人所易知。
例如《證類本草》中成訥進獻豨薟丸方的奏表說:臣的弟弟成訴患中風五年,服用此丸到兩千丸時,病情反而更加嚴重,但不必憂慮,服用到四千丸時必定會康復,到五千丸時應當恢復強壯,就是這種情況。第一種驗效是世人容易理解的。
原文
其第二驗恆易令人疑惑,自非識病辨脈確有把握,必將改易方法,以致轉輾貽誤者有之。若第三驗則必訾之議之,因而棄之矣。
第二種驗效常常容易讓人疑惑,如果不是識別疾病、辨別脈象確實有把握,必定會改變治療方法,以至於輾轉耽誤病情的情況是有的。至於第三種驗效,則一定會被批評議論,因而被放棄不用了。
原文
然數十年目見耳聞,第三驗最多,如傷寒初起及瘧、痢方盛之時,投以中病之藥,往往增劇。第二驗次之,第一驗最少。世人狃於第一驗之快,而欲以概其餘。噫!此事真難言哉。
然而數十年來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第三種驗效最多,例如傷寒初起以及瘧疾、痢疾正在盛發的時候,投以對證的藥物,往往病情會加重。第二種驗效次之,第一種驗效最少。世人習慣於第一種驗效的快速見效,而想用它來概括其餘的情況。唉!這件事真是難以說明啊。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