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禪

卷二

痿症不從脈論

卷二/痿症不從脈論14
原文
《內經》痿論與痹論、風論,分為三篇,病原不同,治法亦異。
白話
《內經》中的痿論、痹論、風論,分為三篇文章,病源不同,治療方法也不一樣。
原文
方書多雜見於風痹論中,將經文混淆,後學迷離莫辨。
白話
方書大多混雜在風痹論中,使得經文混亂不清,讓後來的學者迷惑難以辨別。
原文
按四體縱馳曰痿(經曰:肺熱葉焦,則皮毛虛竭急薄,著則生痿躄。又曰:帶脈不引,故足不用。經之所言者,止痿於足耳,而分筋、肉、骨、脈痿。道人治之而愈者,則不止於足,而有頭痿、腰痿、手痿、一身俱痿。其論形體枯澤,亦與經論稍有差池,而其治法,仍不外乎經義,不過於潤燥活血隊中,少加桂為之嚮導。篇中所論,以所見言),與風相近而實相遠,不仁不用,究非瘓非癱(《正字通》:「癱瘓,四體麻痹,筋脈拘急。」按諸醫書,發於左為癱,發於右為瘓,男多發左,女多發右),不痛不腫,實非瘛非瘲(筋急而縮為瘛,筋馳而緩為瘲,伸縮不己為瘛瘲。按:瘲,馳之瘲,外見風症)。
白話
四肢放縱馳緩叫做痿(經文說: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衰竭乾枯,停留則生成痿躄。又說:帶脈不能約束,所以足不能行走。經文所說的,只是足部的痿,分為筋痿、肉痿、骨痿、脈痿。我道人治療而痊愈的,則不止於足部,還有頭痿、腰痿、手痿、全身都痿。在論述形體枯槁或潤澤方面,與經論稍有出入,但治療方法,仍然不出經義,只不過在潤燥活血的藥物中,稍加肉桂作為引導。文章中所論述的,是根據所見的情況)。痿與風症相近而實際相差甚遠,麻木不能行動,終究不是瘓也不是癱(《正字通》:「癱瘓,四肢麻痹,筋脈拘攣。」按各醫書所說,發於左側為癱,發於右側為瘓,男性多發於左側,女性多發於右側),不痛不腫,確實不是瘛也不是瘲(筋脈緊急而收縮為瘛,筋脈弛緩而鬆懈為瘲,伸缩不止為瘛瘲。按:瘲,就是弛的瘲,外表顯現風症的狀態)。
原文
有即發即愈者,有歷一二日方愈而復發者,有周年半載而不愈者。
白話
有的發病後立即就好,有的經過一兩天剛好却又復發,有的過了一年半年都不能康復。
原文
語言依然爽朗,神氣依然清明,飲食形體依然不變不減,令醫有莫知所適從者。
白話
語言仍然清晰明朗,神氣仍然清明,飲食和形體都沒有改變減少,却讓醫生有不知從何下手的困惑。
原文
考本草所注,黃柏、蒼朮為治痿之要藥,醫多不解,不敢輕用,而以為脾主四肢,純以補脾溫脾之品治之,致痿成終身者比比矣。
白話
考察本草的記載,黃柏、蒼朮是治療痿症的主要藥物,醫生大多不理解,不敢輕易使用,反而認為脾主四肢,純粹用補脾溫脾的藥物來治療,導致痿症終身不癒的情況到處都是。
原文
間亦有幸用而獲效者,第知病之愈而不知病之所以愈,盍讀《內經》而恍然焉。經曰:「治痿獨取陽明」。
白話
偶爾也有僥倖使用而獲得效果的,只是知道病好了却不知道病之所以好的道理,何不讀一讀《內經》而恍然大悟呢。經文說:「治療痿症只取陽明」。
原文
陽明主潤宗筋,為濕熱所傷,宗筋不潤,弛而不能束骨,發而為痿。
白話
陽明經主要滋潤宗筋,被濕熱所傷後,宗筋失去滋潤,鬆弛而不能約束骨骼,於是發作為痿症。
原文
蒼朮陡健陽明經,黃柏清熱而堅骨,藥到病除,而後嘆古人,名為二妙,實有妙不可言者。
白話
蒼朮能強健陽明經,黃柏能清熱而堅固骨骼,藥到病除之後,才感嘆古人把它們命名為二妙,實在有妙不可言的地方。
原文
夫病源不清,見其方而不敢用其藥;病源既清,推其類可以盡其余。
白話
病源不清,看見方子却不敢用其中的藥物;病源既然清楚了,類推其餘的也可以窮盡。
原文
麥冬能治痿者(經驗方:麥冬,粳米煮粥),濕熱蒸肺,肺葉焦而難以宣布,乾地能治痿者經驗方:乾地黃四兩,黃柏一兩,知母一兩,肉桂一錢,煉蜜為丸,濕熱傷血,血脈涸而不能養筋。
白話
麥冬能治療痿症(經驗方:麥冬,粳米煮粥),是因為濕熱熏蒸肺部,肺葉焦枯而難以宣布布散;乾地能治療痿症(經驗方:乾地黃四兩,黃柏一兩,知母一兩,肉桂一錢,煉蜜為丸),是因為濕熱傷血,血脈乾涸而不能滋養筋骨。
原文
本草所注,可以清熱而涼血者,皆可以治痿也。
白話
本草所記載的,能清熱而涼血的藥物,都可以治療痿症。
原文
病自我識,方自我立(書傳古方,為後人之法程。明君臣之義,補瀉之理,非謂即以其方治病,南北之水土不同,古今之時勢不同,年齒之老幼不同,冬夏之寒燠不同,賦稟之厚薄不同,氣質之清濁不同,境遇之順逆不同,是在為醫者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有是症必有是方)即不用黃柏、蒼朮可,即倍黃柏、蒼朮亦可。
白話
病由我來辨識,方由我來制定(書上流傳的古方,是留給後人的法則。明確君臣配伍的道理,補瀉的原理,並不是說就直接拿這個方子來治病,因為南北的水土不同,古今的時勢不同,年齒的老幼不同,冬夏的寒熱不同,稟賦的厚薄不同,氣質的清濁不同,境遇的順逆不同,這就在於做醫生的人運用的巧妙,存乎一心,有什麼症必然就有什麼方)。即使不用黃柏、蒼朮可以,即使加倍用黃柏、蒼朮也可以。
原文
其或兼風、兼痹、兼虛,雜用治風、治痹、補虛,有何不可?至於脈,置之</minimax:tool_call>論可也。
白話
如果兼有風、兼有痹、兼有虛證,摻雜使用治風、治痹、補虛的方法,又有什麼不可以呢?至於脈象,放在一邊不加討論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