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禪

卷一

浮、沉、遲、數四大綱

卷一/浮、沉、遲、數四大綱2
原文
立緩為標,言平脈,即統該乎弦、洪、毛、石;提病脈,先分著於浮、數、遲、沉。
白話
以緩脈作為基準,所說的正常脈象,就總括了弦、洪、毛、石等脈;提出病脈,則先分別表現在浮、數、遲、沉四種脈象上。
原文
而二十二脈之旁見側出者,無不寓於其中,舉其綱而目自見。
白話
至於二十二種脈象中那些旁支或側面出現的,無不包含在這四種脈象之中,舉出綱領,條目自然就會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