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匯講

卷八

方藥等分解

卷八/朱應皆10
原文
嘗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而於末一味下注「各等分」者,今人誤認為一樣分兩,余竊不能無疑焉。
白話
曾經閱讀古代藥方,常常看到在藥味下面不標註劑量,而在最後一味藥下面標註「各等分」的情況,現在的人誤以為是相同的劑量,我私下對此不能不感到疑惑。
原文
夫一方之中,必有君臣佐使,相為配合,況藥味有厚薄,藥質有輕重,若分兩相同,吾恐駕馭無權,難於合轍也。
白話
一個藥方之中,必定有君臣佐使,互相配合,何況藥性有強弱,藥材有輕重,如果劑量相同,我擔心無法掌握藥力,難以符合方義。
原文
即如地黃飲子之熟地、菖蒲,分兩可同等乎?天真丹之杜仲、牽牛,分兩可同等乎?
白話
就像地黃飲子中的熟地黃、菖蒲,劑量可以相同嗎?天真丹中的杜仲、牽牛子,劑量可以相同嗎?
原文
諸如此類,不一而足,豈可以各等分為一樣分兩哉?或曰:子言是矣。
白話
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難道可以把「各等分」當作相同的劑量嗎?有人說:你的話是對的。
原文
然則古人之不為註定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
白話
既然如此,那麼古人不明確標註劑量而說「各等分」,是什麼意思呢?
原文
愚曰:「各」者,各別也,古人云:用藥如用兵,藥有各品,猶之將佐偏裨,各司厥職也。
白話
我回答說:「各」的意思是各自分別,古人說:用藥如同用兵,藥材有各種品類,就像將領、輔佐、偏將、副將,各自擔負自己的職責。
原文
「等」者,類也,分類得宜,如節制之師,不致越伍而譁也。「分」者,大小不齊,各有名分也。
白話
「等」的意思是類別,分類恰當,就像紀律嚴明的軍隊,不會逾越隊伍而喧譁。「分」的意思是大小不一,各有其應有的份量。
原文
惟以等字與上各字連讀,其為各樣分兩,意自顯然;今以等字與下分字連讀,則有似乎一樣分兩耳。千里之錯,失於毫釐,類如是耳。
白話
只有把「等」字與上面的「各」字連起來讀,它指的是各種不同的劑量,意思自然明顯;現在卻把「等」字與下面的「分」字連讀,就似乎變成相同的劑量了。千里的錯誤,起源於毫釐的差失,大概就像這樣吧。
原文
窺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蓋欲令人活潑潑地臨證權衡,毋膠柱而鼓瑟也。
白話
揣測古代賢哲不把劑量明確告訴後人,大概是想要讓人靈活地在臨證時權衡斟酌,不要像膠住琴柱來彈瑟那樣固執不變。
原文
竊以為古人之用心如此,不揣愚陋,敢以質諸高明。
白話
我私下認為古人的用心是這樣,不顧自己愚昧淺陋,冒昧地拿來請教高明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