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匯講

卷六

《脈訣》正訛

卷六/顧祖庚16
原文
《四言脈決》,始自崔紫虛,嗣後校者、纂者頗多,迨至明季李士材《醫宗必讀》中之所著,固為盡善,而亥豕之訛,尚有未正,彭也不才,謹陳管見,以俟高明鑑定。
白話
《四言脈決》始於崔紫虛,此後校訂者、編纂者甚多,到了明朝末年李士材《醫宗必讀》中的記載固然完善,但文字傳寫的錯誤仍有未改正之處,彭某不才,謹陳淺見,以待高明者審定。
原文
【脈形主病節】「沉弱陰虧」句,「陰」字誤刻,當作「陽」字。蓋沉弱皆陰脈,有陰無陽,豈非陽虧。
白話
【脈形主病節】「沉弱陰虧」這句話,「陰」字是誤刻,應當作「陽」字。因為沉脈、弱脈都是陰脈,有陰無陽,豈不是陽虛。
原文
況上文有「浮濡陰虛」句,是此句之緊對面,為可徵也。注中即作「陰」字解,乃因訛承誤。
白話
況且上文有「浮濡陰虛」一句,是這句的緊密對應,可以作為證明。注釋中就作「陰」字解說,是沿襲錯誤而來的。
原文
【奇經八脈節】「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句,注中以二脈分左右,恐未必然。
白話
【奇經八脈節】「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這句,注中將二脈分為左右,恐怕未必正確。
原文
李瀕湖云:「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由外踝而上行於衛分;陰維起於諸陰之交,由內踝而上行於營分,所以為一身之綱維也。」既為一身之綱維,何得以左右分言之。
白話
李瀕湖說:「陽維脈起於各陽經的交會處,由外踝往上行走於衛分;陰維脈起於各陰經的交會處,由內踝往上行走於營分,所以是維繫全身的脈。」既然是維繫全身的脈,怎麼能用左右來區分呢。
原文
且言經位,仍以三焦列於右尺,小腸列於左寸,與所著《脈法心參》之三焦分列三部,小腸列於右尺之論,自相矛盾,此亦有訛。
白話
而且談到經脈位置,仍然把三焦列於右尺,小腸列於左寸,與他所著《脈法心參》中三焦分列三部、小腸列於右尺的說法自相矛盾,這裡也有錯誤。
原文
【五臟本脈節】「腎在左尺,沉石而濡」句,字必有訛。按《脈決》中曰「浮小為濡」。
白話
【五臟本脈節】「腎在左尺,沉石而濡」這句,字形必有錯誤。考《脈決》中說「浮小為濡」。
原文
又本集《脈有相似宜辨篇》中曰:「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如此則濡脈不得與沉脈並見,而此處又何以並稱耶?
白話
又本集《脈有相似宜辨篇》中說:「濡脈與弱脈,都是細小的。濡脈在浮位,重按就觸不到;弱脈在沉位,輕取不可見。」如此則濡脈不可能與沉脈同時出現,而這裡又為什麼要並稱呢?
原文
考諸《內經》云:「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因思「而濡」二字,形似「喘喘」二字,所以誤刻,當作「喘喘」讀之,但久訛莫正,此何故耶?
白話
考查《內經》說:「正常的腎脈來臨時,連續不斷如鉤。」因而想到「而濡」二字,字形與「喘喘」二字相似,所以是誤刻,應當作「喘喘」來讀,但長期以來的錯誤未能改正,這是什麼原因呢?
原文
豈因「喘喘」義奧,庸淺校錄,反以「喘喘」為誤而改之,繼而蒭蕘悅口,習焉而不察耶;抑因「濡」字有「耎」音,從來賢哲止作耎音讀之,即作「耎」字解之,而不作脈名,則於脈義似乎不犯,所以未之或校耶?
白話
難道是因為「喘喘」意義深奧,程度平庸淺薄的校書人反而以「喘喘」為錯誤而加以修改,接著迎合淺見,習以為常而未察覺嗎?或者是由於「濡」字有「耎」的音,歷來的賢哲只作「耎」音來讀,就作「耎」字來解釋,而不作為脈名,這樣似乎不違背脈義,所以就不加校訂嗎?
原文
然既有濡脈,而此又以非濡脈之「濡」字混淆不清,恐不足以教天下。
白話
然而既然已有濡脈,這裡又把不是濡脈的「濡」字混雜其中造成不清,恐怕不足以教導天下。
原文
彭反覆推敲,終不若以《內經》「喘喘」二字易之,非惟不與濡脈相混,而與形容胃氣之義,較「濡」「耎」二字更為超妙也。
白話
彭某反覆推敲,終究不如用《內經》中的「喘喘」二字來替換,不僅不會與濡脈混淆,而且用來形容胃氣的意義,比「濡」「耎」二字更為精妙。
原文
「右尺相火,與心同斷」句,疑有衍文。蓋兩尺皆腎部也,《內經》於中附上、上附上,皆言左右,而於尺則獨曰「尺外以候腎」,並不言左右,可見兩尺皆腎,一定之位,右尺既亦屬腎,脈亦宜同左尺之沉石矣。
白話
「右尺相火,與心同斷」這句話,懷疑有衍文。因為兩尺都是腎的部位,《內經》在關前一分、中附上、上附上部位都說左右,而對尺部只說「尺外以候腎」,並不說左右,可見兩尺都是腎,是固定的位置,右尺既然也屬腎,脈象也應當與左尺同樣是沉石了。
原文
若與心同,則上文心脈是浮大而散,豈此腎部亦浮大而散乎?
白話
如果與心相同,那麼上文心脈是浮大而散,難道這腎部也浮大而散嗎?
原文
或曰「心」字乃「腎」字之誤,當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其理固通,但相火位居命門正中,不偏不倚,不過驗脈之法,附於右尺,其脈自宜以腎為主,相火為附,若讀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則文法倒裝,主客不明。
白話
有人說「心」字是「腎」字的誤刻,應當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這道理固然通順,但相火位居命門正中,不偏不倚,不過是驗脈的方法附於右尺,其脈自然應以腎為主、相火為附,如果讀作右尺相火,與腎同斷,則文句倒裝,主客不分。
原文
愚意不若直貫之,文作「右尺亦腎,相火同斷」讀之,方見得右尺亦屬腎部,其脈自必同於左尺之沉石喘喘矣,不過較其大小,有力無力,以徵相火之衰旺,故曰同斷耳。
白話
我的意思不如直接貫通,文字作「右尺亦腎,相火同斷」來讀,才能看出右尺也屬腎部,其脈自然必定與左尺同樣是沉石喘喘了,只不過比較其大小、有力無力,來驗證相火的盛衰,所以說同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