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產前有病,以安胎為第一義,人盡知之。不知胎之所以不安者,病為之耳。
產前有病,把安胎當作第一要務,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卻不知道胎兒之所以不安,是因為疾病造成的。
疾病不消除,胎兒就不安穩,即使每天使用安胎的藥物也沒有效果。
原文
然則欲安胎者,必先審病之所由來而攻去之,病去胎安,其效甚捷。
既然如此,想要安胎的人,必須先審察疾病的根源並攻治去除它,疾病去除胎兒就安穩,效果非常迅速。
原文
並非安胎之藥,卻是安胎之方;竟有礙胎之味,反收安胎之功者,此豈膚淺者所能識哉?即如厚朴、枳殼、半夏,皆為孕婦所忌。然濕滿氣逆者,舍此不為功。
並非安胎的藥物,卻成為安胎的方劑;竟然有妨礙胎兒的藥味,反而收到安胎功效的,這哪裡是見識膚淺的人所能明白的呢?就像厚朴、枳殼、半夏,都是孕婦所忌用的。然而對於濕邪脹滿、氣機上逆的病症,不用這些藥就無法見效。
原文
甚至大黃、芒硝、枳實、乾薑、桂、附,更非孕婦所宜,然熱閉寒滯者,非此不能治。昔黃帝問於岐伯曰:婦人重身,毒之如何?岐伯對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有故無殞者,言有病者無損乎胎也。亦無殞者,言於產母亦無損也。
甚至於大黃、芒硝、枳實、乾薑、肉桂、附子,更不是孕婦所適宜的,然而對於熱邪閉結、寒邪凝滯的病症,不用這些藥就不能治療。從前黃帝問岐伯說:婦女懷孕,用峻猛的藥物治療她,會怎麼樣?岐伯回答說:因為有疾病(而用藥),胎兒就不會損傷,孕婦也不會損傷。對於嚴重的積聚病,是可以使用峻藥攻治的。但應使病勢衰減大半就停止用藥。所謂「有故無殞」,是說因為有疾病(而用藥),不會損害胎兒;「亦無殞」,是說對產婦也沒有損害。
原文
蓋有病者病能當藥,藥雖有毒,無損乎胎,亦無損於母。
因為有病的人,疾病能夠承受藥力,藥物雖然有毒性,但不會損害胎兒,也不會損害母親。
原文
然必大積大聚,乃可投之,又宜得半而止,不宜過劑,以傷其正氣也。
然而必須是嚴重的積聚病,才可以投用這類藥物,又應當病勢衰減一半就停止,不宜用藥過量,以免損傷她的正氣。
原文
用藥者奈何不師軒岐大法,而依違顧忌,俟病日深,致不可救,以卒殞其胎耶!
用藥的人為何不效法軒轅黃帝、岐伯的大法,卻猶豫不決、顧慮重重,等到疾病日益加重,導致無法救治,最終使胎兒損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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