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姚姓婦。年四十餘。生兩男兩女。最後生者九歲矣。丙戌秋。月信愆期。至冬病不起床半載。以後腹大如抱甕。肌肉盡消。面色暗慘。床內轉側。須人攙扶。有時腹如絞痛。痛過即飢。飢即欲食。而胃口倍強於平昔。延醫診之。或云胎氣。或云水氣。或云蠱脹。或云血積。紛紛不一。治亦無效。丁亥春。病更劇。延余診之。其脈右手浮部滑數。沉部參伍不調。左三部俱弦強。診時適當痛後。余曰。痛後之脈。不可憑信。明日再診。或可定方。然大端總非胎脈。此等奇症。須認明的實。或可一擊而去。彼以為然。次早復診。左脈雖弦而不強。右脈如羹如沸。尋按之細軟如絲。無氣以動。竟猶欲絕之狀。余曰。祟今脈候。大相懸殊。凡治病多先得其要領。可以下手。脈象如此無定。何敢輕治。其夫再三求方。余曰。如是下午再商可也。午後復往診。而脈象又更。兩手頻現歇止。時數時緩。因知此脈本無定象。問其痛時腹中動否。痛處有無一定。曰動處與痛俱無一定。或在臍上。或在臍旁。或左右脅下。動則必痛。不動則不痛。余曰。脈象屢更。且必動而始痛。胃反倍強。肌肉日削。其為怪胎無疑。但怪胎須下。藥必有毒。下後生死。余亦難決。然不下必死。下之或可望生。婦云。如能下之。雖死不怨。現今身如巨石。扶持需人。家貧如洗。日食維艱。生不如死。夫婦皆堅請用藥。於是鄰里共聞。余始疏方用大黃一兩。附子五錢。
白話
姚姓女子。年齡四十多歲。生育過兩男兩女。最小的孩子已經九歲了。丙戌年秋天。月經延遲不來。到了冬天就病倒在床上半年。此後腹部脹大如同抱著甕一樣。肌肉完全消瘦。面色暗淡淒慘。在床內翻身轉動。需要有人攙扶。有時腹部像絞痛一樣疼痛。痛過之後就覺得飢餓。飢餓就想吃東西。而且食量比平常好幾倍。請醫生診治。有的說是胎氣。有的說是水氣。有的說是蠱脹。有的說是血積。眾說紛紜不一致。治療也沒有效果。丁亥年春天。病情更加嚴重。請我前去診治。她的脈象右手浮取滑數。沉取三五不調。左寸關尺都弦強。診脈時正好是疼痛發作過後。我說。疼痛後的脈象。不能作為憑信。明日再來診脈。或許可以訂立處方。但大體上總歸不是正常胎脈。這種奇怪的病症。必須認清確切的事實。或許可以一擊就除去。病家認為是對的。第二天早上再次診脈。左脈雖然弦但不強了。右脈如同羹湯沸騰。深按下去細軟如絲。沒有氣在推動。竟然像是快要斷絕的樣子。我說。從昨天到現在的脈候。相差懸殊。凡是治病首先必須得到要領。才可以下手。脈象像這樣沒有定論。怎麼敢輕易治療。她的丈夫再三請求處方。我說。如此這般下午再商量吧。午後再去診治。而脈象又改變了。兩手頻繁出現歇止。時而快速時而緩慢。因而知道這脈象本來就沒有定象。問她疼痛時腹中是否有胎動。疼痛的地方是否固定。她說胎動和疼痛都沒有固定位置。有時在肚臍上方。有時在肚臍旁邊。有時在左右脅下。胎動就一定疼痛。不動就不疼痛。我說。脈象屢次改變。而且一定要胎動才疼痛。食慾反而加倍增強。肌肉一天天消瘦。這確定是怪胎無疑。但怪胎必須打下。藥物必然有毒。打下後是生是死。我也難以判斷。然而不打下必然死亡。打下或許還可以期望生存。病婦說。如果能夠打下。雖然死了也不怨恨。如今身體如同巨石。扶持需要別人。家中貧窮如洗。一日三餐都難以維持。活著不如死了好。夫婦兩人都堅決請求用藥。於是鄰居們都聽到了。我這才開出處方用大黃一兩。附子五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