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予讀內經六微旨論。至於亢則害。承乃制。喟然嘆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樞紐乎。王太僕發之於前。劉河間闡之於後。聖人之蘊。殆靡遺矣。然學者尚不能釋然。得不猶有未悉之旨也歟。謹按內經。帝曰。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帝曰。何也。岐伯曰。亢則害。承乃制。制生則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嘗觀夫陰陽五行之在天地間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強者折之。弱者濟之。蓋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是。則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強者愈強。弱者愈弱。而乖亂之政日以極矣。天地其能位乎。雖然。高也。下也。弱與強也。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故易也者。造化之不可常也。惟其不可常。故神化莫能以測。莫測故不息也。可常則息矣。亢則害。承乃制者。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者歟。夫太僕河間已發揮者。茲不贅及。其未悉之旨。請推而陳之。夫自顯明之右。止君火治之十五句。言六節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止陰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乎歲氣也。亢則害。承乃制二句。言抑其過也。制生則化。止生化大病四句。言有制之常。與無制之變也。承猶隨也。然不言隨。而曰承者。以下言之。則有上奉之象。故曰承。雖謂之承。而有防之之義存焉。亢者過極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勝之也。然所承也其不亢。則隨之而已。故雖承而不見。既亢。則克勝以平之。承斯見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來。跡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然可必者。常存乎杳置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河間曰。已亢過極。則反似勝已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質求哉。故後篇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少陰所至為熱生。終為寒之類。其為風生為熱生者。亢也。其為肅為寒者。制也。又水發而為雹雪。土發而飄驟之類。其水發土發者。亢也。其雹雪飄驟者。制也。若然者。蓋造化之常。不能以無亢。亦不能以無制焉耳。夫前後二篇。所主雖有歲氣運氣之殊。然亢則害。承乃制之道。蓋無往而不然也。惟其無往而不然。故求之於人。則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不勝平之。五臟更相平。非不亢而防之乎。一臟不平。所不勝平之。非既亢而克勝之乎。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則腎水雖心火之所畏。亦不過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即起而克勝之矣。餘臟皆然。制生則化。當作制則生化。蓋傳寫之誤。而釋之讀之者。不覺求之不通。遂並遺四句而弗取。殊不知上二句。止言亢而害。害而制耳。此四句。乃害與制之外之餘意也。苟或遺之。則無以見經旨之周悉矣。制則生化。正與下文害則敗亂相對。辭理俱順。不勞曲說。而自通。制則生化者。言有所制。則六氣不至於亢而為平。平則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矣。化為生之盛。故生先於化也。外列盛衰者。言六氣分布主治。迭為盛衰。昭然可見。故曰外列。害則敗亂。生化大病者。言既亢為害。而無所制。則敗壞乖亂之政行矣。敗壞乖亂之政行。則其變極矣。其災甚矣。萬物其有不病者乎。生化。指所生所化者言。謂萬物也。以變極而災甚。故曰大病。上生化。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萬物言。以人論之。制則生化。猶元氣周流。滋營一身。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皆藉焉以為動靜云。為之主生化大病。猶邪氣恣橫。正氣耗散。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舉不能遂其運用之常也。或以害為自害。或以承為承襲。或以生為自無而有。化為自有而無。或以二生化為一意。或以大病為喻造化之機息。此數者皆非也。且夫人之氣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則湯液針石導引之法以為之助。若天地之氣。其亢而自制者。固復於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雖然。造化之道苟變至於極。則亦終必自反。而復其常矣。學者能本之太僕河間。而參之此論。則造化樞紐之詳。亦庶矣乎。然張戴人治法心要。則曰。假令水為母。木為子。當春旺之時。冬令猶在。即水亢也。水亢極。則木令不至矣。木者繼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以木無權也。木無權。則無以制土。土既旺。則水乃受制也。土者。繼長夏之令也。水受土製。熱克其寒也。變而為濕。此其權也。又如火為母。土為子。當長夏之時。暄令猶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極。則濕令不至矣。濕者。繼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以濕無權也。濕無權。則無以制水。水既旺。則火乃受制也。水者。嚴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克其熱也。變而為土濕。土斯得其權也。斯言也推之愈詳。而違經愈遠矣。或曰。心要者。他人成之。蓋得於所聞之訛耳。
白話
我讀《內經·六微旨論》,讀到「亢則害,承乃制」時,不禁感慨嘆息說:「真是至理名言啊!這是自然造化的關鍵樞紐。」王太僕在前代首先闡發了這個道理,劉河間在後世又加以發揮演繹,聖人的精義大概沒有遺漏了。然而學者對此仍然未能完全理解,難道還有未能詳盡闡明的意旨嗎?按《內經》所載:黃帝問道:「我想聽聽地理環境與六節氣位相應的道理是怎樣的?」岐伯回答說:「日出之地的右側,是君火的位置。君火的右側,退行一步,是相火主治。再行一步,是土氣主治。再行一步,是金氣主治。再行一步,是水氣主治。再行一步,是木氣主治。再行一步,又是君火主治。」在相火之下,有水氣承接它;在水位之下,有土氣承接它;在土位之下,有風氣承接它;在風位之下,有金氣承接它;在金位之下,有火氣承接它;在君火之下,有陰精承接它。黃帝問:「這是什麼道理?」岐伯說:「亢盛了就會造成危害,有了承接才能加以制約。有了制約才能產生變化,這是外在表現的盛衰循環。如果危害而無制約,就會敗壞擾亂,生成與變化就會出現大問題。」我曾觀察陰陽五行在天地之間的運行:高亢的就壓抑它,低下的就提升它,強盛的就挫折它,衰弱的就扶助它。這大概不是什麼外力使然,而是自然而然不得不如此。如果不這樣做,那麼高的就會越來越高,低的就會越來越低,強的會越來越強,弱的會越來越弱,乖戾錯亂的政令就會日益達到極點,天地還能保持其位序嗎?雖然如此,高與低、弱與強,也不是什麼外力使然,而是自然而然不得不如此。所以《易經》所說的,就是造化不可能永恆不變的意思。正因為不可能永恆不變,所以神奇變化無法測度,無法測度所以永不停息。可以永恆就會停息了。「亢則害,承乃制」,大概也是這種不由外力使然而自然而然不得不如此的道理吧!王太僕、劉河間已經充分發揮的,這裡不再赘述。那些尚未詳盡的意旨,請讓我進一步陳述。從「顯明之右」到「君火治之」共十五句,說的是六節所主治的位置。從「相火之下」到「陰精承之」共十二句,說的是地理與歲氣相應的道理。「亢則害,承乃制」這兩句,說的是抑制太過。「制生則化」到「生化大病」四句,說的是有制約的正常狀態,和沒有制約的失常情況。「承」就像是「隨」的意思。然而不說「隨」而說「承」,是因為從下方說起,就有向上奉承的形象,所以叫「承」。雖然說是「承」,其中卻包含著防止的意義。「亢」是過度極盛,「害」是危害萬物,「制」是克勝制約。然而所承接的對象如果沒有亢盛,就只是跟隨罷了,所以雖然承接卻看不出來。既然已經亢盛,就要克勝它使其平抑,這時承接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然而要迎上去不知它從哪裡來,要追尋蹤跡不知它止於何處,固然似乎沒有一定之規。但是那個必然的規律,常常存在於幽深恍惚之中,不曾有誰能欺騙它。劉河間說:「已經亢盛到極點,就會反而出現勝過自己的變化。」所謂「似」,難道可以從形質上來追究嗎?所以後篇說:厥陰所到之處,風氣生成,最終轉為肅殺;少陰所到之處,熱氣生成,最終轉為寒冷等等。風生、熱生,是亢盛的表現;肅、寒冷,是制約的表現。又如水發為冰雹雪霰,土發為狂風暴雨之類。水發、土發,是亢盛的表現;冰雹、暴雨,是制約的表現。像這樣的情況,大概是造化的常規:不能沒有亢盛,也不能沒有制約。前後兩篇所論,雖然有歲氣、運氣的不同,但是「亢則害,承乃制」的道理,卻是無處不然的。正因為無處不然,所以推求到人身上,就是五臟交替維持平衡。某一臟不平衡,就由所不勝的臟來使之平衡。五臟交替平衡,難道不是在尚未亢盛時就防範嗎?某一臟不平衡,由所不勝的臟來平衡,難道不是在已經亢盛時加以克勝嗎?姑且以心火為例:如果心火不亢盛,那麼腎水雖然是心火所畏懼的,也不過是防範罷了。一旦心火有亢盛,腎水就會立即起來克勝它。其他臟腑也都是如此。「制生則化」應當作「制則生化」,大概是傳抄書寫的錯誤。然而解釋它、誦讀它的人沒有察覺到其中的問題,於是連同那四句一起拋棄了。殊不知前面的兩句,只是說亢盛造成危害,有了危害就要制約罷了。這四句話,乃是危害與制約之外延伸出來的餘意。如果遺漏了它,就無法見到經旨的周全詳備了。「制則生化」,正好與下文的「害則敗亂」相對,文辭道理都通順,不必費力迂迴解說,自然就暢通了。「制則生化」的意思是:有所制約,那麼六氣就不至於亢盛而成為平和狀態,平和則萬物生生不息而變化無窮。「化」是「生」的充分展現,所以「生」在「化」之前。「外列盛衰」的意思是:六氣分布主治,依次有盛有衰,昭然可見,所以叫「外列」。「害則敗亂,生化大病」的意思是:已經亢盛為害,而沒有什麼來制約,那麼敗壞乖亂的政令就會流行。敗壞乖亂的政令流行,那麼變化就到了極點,災害就非常嚴重了,萬物哪有不生病的呢?所謂「生化」,是指所生所化的對象說的,也就是指萬物。因為變化到了極點而災害很嚴重,所以叫做「大病」。上文的「生化」,是從造化的功用來說;下文的「生化」,是從萬物來說。用人來比喻:「制則生化」,就像元氣周流,滋養榮潤全身,凡是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都依靠它來活動靜止,以它為主宰。「生化大病」,就像邪氣放縱橫行,正氣耗散,凡是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全都不能發揮它正常的功用。有人把「害」解釋為自己危害自己,有人把「承」解釋為承襲,有人把「生」解釋為從無到有、「化」解釋為從有到無,有人把兩個「生化」當作同一個意思,有人把「大病」比喻為造化機制的停息,這幾種解釋都不對。況且人的氣,固然也有亢盛而自己能夠制約的情況。如果亢盛而不能自我制約,就用湯液、針石、導引等方法來幫助它。至於天地之氣,那些亢盛而能自我制約的,本來就會恢復平和;那些亢盛而不能制約的,又有誰來幫助呢?雖然如此,造化的道理如果變化到了極點,最終也必然會自己反轉過來,恢復到正常狀態。學者如果能夠以王太僕、劉河間的學說為根本,又參考這篇論文,那麼對於造化樞紐的詳細道理,大概也就差不多了。然而張戴人的《治法心要》卻說:假設水是母、木是子,當春天旺盛的時候,冬令還在,就是水亢盛。水亢盛到了極點,木令就不會到來了。木,是繼冬之後承接水的。水既然亢盛,就會危害它所承接的木。所以木就失去了權力。木失去權力,就無法制約土;土已經旺盛,水就反而受土制約了。土,是繼長夏之後的時令。水受土制約,是因為土的濕氣克制了水的寒氣,轉變為濕。這就是土的權力。又如火是母、土是子,當長夏之時,溫暖的時令還在,就是火亢盛。火亢盛到了極點,濕令就不會到來了。濕,是繼夏之後承接火的。火既然亢盛,就會危害它所承接的濕。所以濕就失去了權力。濕失去權力,就無法制約水;水已經旺盛,火就反而受水制約了。水,是嚴冬的時令。火受水制約,是因為水的寒氣克制了火的熱氣,轉變為土濕,土這才得到了權力。這種說法越推演越詳細,卻離開經旨越來越遠了。有人說:《治法心要》是別人整理編成的,大概是得自於傳聞中的錯誤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