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案按

凡例

凡例

凡例9
原文
一是編匯選名醫成案。所選必擇精當。如江氏類案入選頗多,亦不過十之三四,其餘僅選十之一二而已。此外見諸史傳及說部雜書,或有新意,或立奇法者,間採一二條,俾廣見聞。
白話
這部書匯集選錄名醫的醫案。所選的一定要精確恰當。像江氏的《類案》雖然入選的很多,也不過十分之三四,其餘的只選十分之一二罷了。此外,出現在史書傳記以及小說雜記中,有提出新見解,或創立奇特方法的,偶爾選錄一兩條,以增廣見聞。
原文
一所選皆有議論有發明之案。庸淺及怪誕不經者概刪去。其有病同而治同,雖出兩人,止錄一家。同之中必取前輩,或後輩之闡發勝於前輩,則取後舍前,亦無拘也。
白話
所選的都是有議論有創見的醫案。平庸膚淺以及怪異荒誕不合常理的全部刪去。如果有病證相同治法也相同,雖然出自兩人,只收錄一家。相同之中必定選取前輩,或者後輩的闡述發揮勝過前輩,就選取後者捨棄前者,也不拘泥。
原文
一治病所憑在脈。故敘證而兼敘脈者始選之。若不載脈象,但侈治驗,入選奚益。蓋治病之難,難於識病。識病之難,難於識脈也。然集中間收不載脈者,必辨證詳明,或治法新奇,或立論高超,不得以不載脈象而棄之。略備數條,以擴識見。
白話
治病所憑藉的在於脈象。所以敘述證候同時也敘述脈象的才選錄。如果不記載脈象,只誇耀治療的效果,入選有什麼益處呢?大約治病的困難,難在辨識病情。辨識病情的困難,難在辨識脈象。但是集中間或收錄沒有記載脈象的,必定是辨證詳細明確,或是治法新穎奇特,或是立論高超,不能因為沒有記載脈象就拋棄它。大略準備幾條,以擴充見識。
原文
一前人案中,或涉鄙俚矜誇之語概削去。只存其脈證方論,以為後人認病之法。偶有文繁及詞晦者,僭為修飾之。不敢竄改其意,亦僅條達其辭以便觀覽而已。知我者諒不我罪。
白話
前人的醫案中,如果有涉及粗俗或自誇的言論,全部刪去。只保存其中的脈象、證候、方劑、論述,作為後人認識疾病的方法。偶爾有文字繁複以及詞句晦澀的,冒昧地加以修飾。不敢竄改它的意思,也只是使文辭通順以便閱讀罷了。了解我的人,諒必不會責怪我。
原文
一近日名醫有年長於我者,有年少於我者,其治奇病著奇驗必錄之。今並附入。此皆生平目擊,並非得之傳聞。若得之傳聞者,姑為闕疑。不敢以誤傳誤。
白話
近來名醫有年紀比我大的,有年紀比我小的,他們治療奇特的疾病有顯著療效的,必定收錄。現在一併附入。這些都是我親眼所見,並非得自傳聞。如果是得自傳聞的,暫且存疑。不敢以訛傳訛。
原文
一成案以年代先後為編次。間有顛倒者,因病情相似,連類以便覽。年代所不計也。至於稱謂前人,或名或字或別號及鄉里,就人所易曉者稱之。不拘一律。
白話
醫案按照年代先後編排。中間有前後倒置的,是因為病情相似,歸類在一起以便閱覽。年代就不計較了。至於稱呼前人,有時用名、有時用字、有時用別號以及鄉里,選用人們容易了解的來稱呼。不拘泥於同一格式。
原文
一是編列為十卷。各分門類,以便查閱。至門類十三科實未能全,只就昔人有成案者選之。每門多寡不拘。會心者聞一知十,可推廣得其旨矣。
白話
這部書編為十卷。各自分門別類,以便查閱。至於門類,十三科實在不能齊全,只就從前的人有現成醫案的部分來選錄。每門數量多少不拘。能心領神會的人聽聞一個道理能推知十個,可以推廣而得到其中的意旨了。
原文
一各案引用之方,不能備錄。間有附於案中及案後者,恐卷帙繁冗,錄亦不詳。嗣有古今經驗方按續出問世。
白話
各醫案引用的方劑,不能全部收錄。偶爾有附在醫案中以及醫案後面的,恐怕卷冊繁雜冗長,記錄也不詳盡。將來有《古今經驗方按》陸續出版問世。
原文
一諸案所載有妙義者,議論精詳方藥切當者,以及敘脈病因證候緊要關鍵處均加密點。若震自為按斷之語,概不敢置密點,以俟高賢之教正。
白話
各醫案所記載有精妙義理的,議論精闢詳盡方藥恰當的,以及敘述脈象、病因、證候的緊要關鍵處,都加上密點。至於我(震)自己所寫的按語判斷,一概不敢加上密點,以等待高明賢達之人的教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