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廬醫話

卷五

食忌

卷五/宜忌2
原文
醫書所載食忌,有無藥可解者,錄以示戒。痧症腹痛,誤服生薑湯;疔瘡誤服火麻花;骨蒸似怯症,誤服生地黃;青筋脹,(即烏痧脹),誤認為陰症投藥;渴極思水,誤飲花瓶內水;驢肉荊芥同食;茅檐水滴肉上食之;食三足鱉;餚饌過荊林食之;老雞食百足蟲有毒,誤食之;蛇虺涎毒,暗入飲饌食之。
白話
醫書中所記載的飲食禁忌,有些是無藥可救的,特別記錄下來作為警戒。例如:痧症引起的腹痛,誤服生薑湯;疔瘡誤服火麻花;骨蒸勞熱看似虛弱病症,誤服生地黃;青筋脹(即烏痧脹),誤認為是陰證而用藥;口渴到極點想喝水,誤飲花瓶裡的水;驢肉和荊芥一同食用;屋簷滴下的水滴在肉上,然後吃下那肉;吃了三隻腳的鱉;菜餚經過荊棘叢林後再食用;老雞吃了百足蟲而有毒,誤食了這種雞肉;蛇和毒蟲的唾液毒素,暗中混入飲食中而被食用。
原文
(炳章)按:食毒甚多,此其一斑耳,如徐忠可《注金匱要略》卷二十四五及《解毒編》、《食物本草》等書,如二物相合,有畏惡相反者,如動物異於常態者,苟誤食之,輕則增病,重則中毒而死。有司命之責者,宜注意及之。
白話
(炳章)按:食物中毒的情況非常多,這裡只是其中一部分罷了。例如徐忠可《注金匱要略》卷二十四、二十五,以及《解毒編》、《食物本草》等書中記載,像兩種食物搭配,有相畏、相惡、相反的情況,或者動物型態異常的,如果誤食了,輕則加重病情,重則中毒死亡。肩負著醫治生命責任的人,應當要特別注意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