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廬醫話

卷五

五聖丹

卷五/錄方6
原文
癲狗毒蛇咬人者多死,方書雖有治法,不甚著效,惟蕭山韓氏所傳五聖丹,獲效如神,救人不可勝數,韓氏惟製藥施送,秘不傳人,鄞拙言司鐸開化,從其同寅汪睦齋學博世鈐處,得其方見示,汪喜錄單方,製藥施人,此方得之於其至戚,乃自韓氏竊得者,汪按方製藥以拯人,無不應手取效,因錄之以廣其傳。
白話
被瘋狗或毒蛇咬傷的人大多會死亡,醫書上雖然有治療方法,但效果不顯著。只有蕭山韓氏所傳的五聖丹,療效神奇,救活的人數不勝數。韓氏只製藥贈送,祕密不傳給他人。鄞縣的拙言在開化擔任學官,從他的同僚汪睦齋(學博,名世鈐)那裡得到這個藥方並展示出來。汪睦齋喜歡收集單方,製藥贈人,這個藥方是從他的至親那裡得來的,而那位至親是從韓氏那裡偷來的。汪睦齋按照藥方製藥來救人,無不立即見效,因此記錄下來以推廣流傳。
原文
上號當門子(一錢) 梅花冰片(一錢) 火硝(三分) 上號腰面雄黃(一錢) 九制爐甘石(一錢)
白話
上等麝香(一錢)、梅花冰片(一錢)、火硝(三分)、上等腰面雄黃(一錢)、九制爐甘石(一錢)。
原文
上藥共研細末,男左女右,用竹挖耳點近鼻處大眼角七次,隔一日再點七次,再隔一日又點七次,雖重傷者自愈。若犬咬至二十日外者,亦不治。
白話
以上藥物一起研磨成細末。使用時,男性取左眼,女性取右眼,用竹製的挖耳勺點在靠近鼻子的內眼角處,點七次。隔一天再點七次,再隔一天又點七次。即使傷勢嚴重的人也能自然痊癒。如果被狗咬傷超過二十天,就無法醫治了。
原文
若用藥後,誤吃羊肉,用藥再治,遲至二十日外者亦不治。宜忌羊肉發物四十九日。兼治痧症悶死,時疫傷寒,癍發不出者。亦用此藥點眼角,男左女右。
白話
如果使用藥物後,誤吃了羊肉,再用藥治療,但延誤到二十天以上,也無法醫治。應該忌食羊肉等發物四十九天。這個藥方還能治療因痧症而悶死、時疫傷寒、以及斑疹發不出來的病症。同樣用此藥點眼角,男性點左眼,女性點右眼。
原文
(炳章)按:類此之方,及用量多寡不同者甚多,余匯錄《瘈狗傷補編》內,宜互相參考。
白話
(炳章)按語:類似這樣的藥方,以及用量多少不一的方子很多,我彙集收錄在《瘈狗傷補編》中,應當互相參考。
原文
杭胡慶餘堂,前董雪岩先生,名此方曰龍虎化毒丹,有龍虎二字,化寫符錄,焚化入藥,又一法也。
白話
杭州胡慶餘堂的前任董事雪岩先生,將此方命名為「龍虎化毒丹」,其中有「龍虎」二字,並將符咒化寫後焚燒,將灰燼加入藥中,這是另一種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