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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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皮膚屬肺。經曰: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毛折爪枯,為肺絕。經曰: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白話
皮膚屬於肺。經書說:肺與皮膚相合,它的榮華表現在毛髮。毛髮折斷、指甲枯槁,是肺氣絕的表現。經書說:太陰(肺)運行氣血溫養皮毛。
原文
氣不榮則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既去,則爪枯毛折,皮膚痛,屬心實。
白話
氣血不能榮養則毛髮焦枯,皮毛焦枯則津液流失,津液既已流失,則指甲枯槁、毛髮折斷、皮膚疼痛,屬於心實證。
原文
經曰:夏脈太過則病身熱膚痛(心火克肺也),皮膚索澤(素:盡也,精血枯涸,故皮膚潤澤之氣皆盡也,即仲景皮膚甲錯 乃乾澀而不滑澤之謂)。
白話
經書說:夏季脈象太過則病身體發熱、皮膚疼痛(心火克肺金),皮膚乾枯無光澤(「素」:盡的意思,精血枯竭,所以皮膚潤澤之氣都耗盡了,也就是張仲景所說的皮膚甲錯,是指皮膚乾澀而不滑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