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口者,脾之所主,胃大腸脈之所俠。經曰: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又曰:脾氣通於口,脾和則知五味矣。白話提出修訂口,是脾所主管的,也是胃經和大腸經所環繞的部位。經書說:中央黃色之氣,與脾相通,其竅開在口。又說:脾的精氣與口相通,脾的功能協調,就能辨別五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