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匯解

奇穴部第十一

背腰部第二(4)

奇穴部第十一25
原文
第二十二椎兩傍 主腰背不便。筋攣痹縮。虛熱閉塞。灸隨年壯。兩旁。各一寸五分。(千翼)
白話
第二十二椎的兩旁,主治腰背不便利、筋脈攣急痹縮、虛熱閉塞。灸治隨年齡增加壯數。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千金翼方》)
原文
按脊椎二十一節。古今通說。今言二十二椎者。連數項骨者歟。恐有誤。四花患門 一名六花(幼幼新書)
白話
按脊柱有二十一節,是古今通行的說法。現在說二十二椎,是連著項骨一起數嗎?恐怕有誤。四花患門,一名六花(出自《幼幼新書》)。
原文
蘇沈良方曰灸三十種骨蒸法。崔丞相。灸勞法。外臺秘要。崔相家傳方。及。王寶臣經驗方。悉編載。然皆差誤。昆陵郡。有石刻。最詳。余取諸本。悉校成此一書。此古方。極為委曲。依此治人。未嘗不驗。往往一灸而愈。予在宣城久病虛羸用此而愈。
白話
《蘇沈良方》說灸三十種骨蒸法。崔丞相的灸勞法,《外臺秘要》、《崔相家傳方》以及王寶臣《經驗方》,都編錄記載。然而都有差誤。昆陵郡有石刻,最為詳細。我取各種版本,全都校訂成此書。這是古方,極為詳盡。依照此方治療,未嘗不靈驗,往往一灸而癒。我在宣城久病虛弱消瘦,用此法而癒。
原文
唐中書侍郎崔知悌序曰。夫含靈受氣稟之於五行(外臺。作常同義)構生。申理降之以(萬安方。作於。)六疾。岐黃廣記蔚。(外臺作抑)有舊經。攻灸兼行。顯著斯術。骨蒸病者又名傳屍。又謂殗殜。又稱伏連(萬安方。作死敗)又曰無辜。(萬安方。無此四字。)大夫以癖氣為根。婦人以血氣為本。無問長(萬安方作老。)少。多染此病。嬰孺之流。傳注更苦。其為狀也發乾而聳。(而聳。萬安方作露耳。)或聚或分。或腹中有塊。或腦後兩邊有結。多者乃至五六。或夜臥盜汗夢與鬼交。雖自(外臺萬安方。作目。)視分明。而四肢無力。或上氣食少。漸就沉羸。縱延日時。終於𣩄盡。余昔忝洛(十藥神書。作潞。)州司馬。嘗三十日。灸治(外臺。萬安。作活。)一十三人。前後瘥者數逾二百。至於貍骨獺肝。徙聞曩說。金牙銅鼻。罕見其能未。若此方。扶危拯急。非止單攻骨蒸。又別療氣療風。或瘴。或癆。或邪。或患狀既廣。灸治(萬安。作活。)不可具述。略陳梗概。又恐傳授訛謬。以誤將來。今故具(萬安。作具故。)圖形狀。庶令覽者易悉。
白話
唐代中書侍郎崔知悌序言說:凡生靈受氣,稟受於五行(《外臺》作「常」,同義)而構成生命。天地之理降之以(《萬安方》作「於」)六種疾病。岐黃之書廣泛記載,(《外臺》作「抑」)有舊經,針灸兼用,顯著此術。骨蒸病又名傳屍,又稱殗殜,又稱伏連(《萬安方》作「死敗」),又曰無辜(《萬安方》無此四字)。男子以癖氣為根,婦人以血氣為本,無論老少,多染此病。嬰兒孩童之類,傳注更為痛苦。其症狀為頭髮乾枯而聳起(「而聳」,《萬安方》作「露耳」),或聚或分,或腹中有塊,或腦後兩邊有結,多的甚至五六枚。或夜間盜汗,夢與鬼交。雖然自己(《外臺》《萬安方》作「目」)視物分明,但四肢無力,或上氣食少,逐漸變得沉重羸弱。縱然拖延時日,終究死亡。我往昔任職洛(《十藥神書》作「潞」)州司馬,曾經三十天內灸治(《外臺》《萬安》作「活」)一十三人,前後治癒者超過二百。至於狸骨獺肝,只是聽說古時說法;金牙銅鼻,罕見其能。不如此方,扶危救急,不止專攻骨蒸,又分別治療氣病、風病,或瘴、或勞、或邪。或症狀已廣泛,灸治(《萬安》作「活」)不能一一詳述。略陳梗概。又恐傳授謬誤,以誤將來,現在所以詳細(《萬安》作「具故」)繪製形狀,希望使觀者容易通曉。
原文
使所有(外臺。萬安作在。)流布頤(外臺。萬安。作顱。)用家藏。未暇外請名醫。旁求上藥。還魂返魄。何難之有。遇斯疾。可不務乎。
白話
使所有(《外臺》《萬安》作「在」)流傳布於民間(《外臺》《萬安》作「顱」)用作家藏,不暇外請名醫,旁求上等藥物。還魂返魄,有何難哉?遇到這種疾病,豈能不努力治療呢?
原文
(陳仕賢濟世良方曰。青囊經云。此四花穴法。醫者圖要精於點取。患者全在慎於保養。不然何能取效。男女五勞七傷。氣虛血弱骨蒸盜汗。形容憔悴。咳嗽痰喘。五心煩熱。諸虛體衰。腹中積聚久病痼疾。凡所有見。悉皆治之。)取穴法
白話
(陳仕賢《濟世良方》說:《青囊經》說,此四花穴法,醫者要精於點取,患者全在謹慎保養,不然怎能取效?男女五勞七傷,氣虛血弱,骨蒸盜汗,形容憔悴,咳嗽痰喘,五心煩熱,諸虛體衰,腹中積聚久病痼疾,凡所有見,悉皆治之。)取穴法:
原文
先定(萬安方。作兩。)穴。令患人平立正。取一細繩蠟之勿令展縮。
白話
先定(《萬安方》作「兩」)穴。讓患者平立正。取一根細繩,用蠟塗抹,不要讓它伸縮。
原文
(以上六字。聖濟總錄。萬安。細注)順腳底貼肉。堅蹈之。男左女右。
白話
(以上六字,見《聖濟總錄》《萬安》細注)順著腳底貼著肉,牢固地踩踏。男左女右。
原文
(以上四字。聖濟萬安細注。)其繩前頭與大拇指端齊。後頭令當腳根(聖濟萬安。作跟)中心。向後引繩。
白話
(以上四字,見《聖濟》《萬安》細注。)繩子前頭與大拇指端齊,後頭讓它對著腳跟(《聖濟》《萬安》作「跟」)中心,向後引繩。
原文
循腳脛(萬安。作肚。)貼肉直上至曲䐐(外臺。作膕)中大橫紋截斷又令患人解發分(濟世良方有開字。)兩邊。令(濟世良方作要。)見頭縫。自囟門。平分至腦後。乃平身正坐取。向所截繩一頭令與鼻端齊。引繩向上。正循頭縫。至腦後。貼肉垂下循脊骨。引繩向下。至繩盡處。當脊骨。以墨點記之(墨點不是灸處)又取一繩子。令患人合口。將繩子按於口上。兩頭至(聖濟有兩字)吻。
白話
順著腳脛(《萬安》作「肚」)貼著肉直上至膝彎(《外臺》作「膕」)中大橫紋截斷。又讓患者解開頭髮分開(《濟世良方》有「開」字)兩邊,讓(《濟世良方》作「要」)見頭縫。從囟門平分至腦後。於是平身正坐取先前所截的繩子一頭,讓它與鼻端齊,引繩向上,正順著頭縫至腦後,貼著肉垂下,順著脊骨,引繩向下,至繩盡處,對著脊骨,用墨點標記(墨點不是灸處)。又取一根繩子,讓患者合口,將繩子按在口上,兩頭至(《聖濟》有「兩」字)口角。
原文
卻抱(聖濟萬安作鉤。)起繩子中心至鼻柱根下。令如∧。此便齊兩吻。截斷。將此繩展令直。
白話
然後折(《聖濟》《萬安》作「鉤」)起繩子中心至鼻柱根下,讓它像「∧」形,這樣便齊兩嘴角。截斷。將此繩展直。
原文
於前來(醫學正傳。作量。)脊骨上墨點處。橫量。取平。勿令高下繩子先中折當中。以墨記之。卻展開繩子橫量以繩子上墨點。正壓脊骨上墨點為正。兩頭取平。勿令高下。於繩子兩頭以白圈記。白圈是灸穴也。
白話
在先前(《醫學正傳》作「量」)脊骨上墨點處,橫向量,取平,不要有高下。繩子先對折,在中間用墨標記。然後展開繩子橫向量,用繩子上的墨點正壓在脊骨上的墨點為正。兩頭取平,不要有高下。在繩子兩頭用白圈標記,白圈就是灸穴。
原文
(以上六字。萬安。細注。)以上是第一次點二穴。
白話
(以上六字,見《萬安》細注。)以上是第一次點二穴。
原文
按大全曰是灸穴。名曰患門二穴。患門名創於此。入門曰。如婦人足小難以准量。可取右手肩髃穴。貼肉。量至中指頭齊。亦可不若只取膏肓灸之亦妙。次灸四花。無有不效。類經。又載此說曰。庶乎得宜。然不當患門。不可從。又曰。婦人以膏肓穴代之。亦可也。不當患門。不可從。十藥神書曰。婦女纏腳者短小。非自然也。若以量腳繩子。加之首。必不及也。今移附於右肩髃穴。點定。引繩向下。至中指盡處。截斷以代量足之用。
白話
按《大全》說這是灸穴,名叫患門二穴。患門之名創於此。《入門》說:如果婦人腳小難以準量,可取右手肩髃穴,貼著肉量至中指頭齊。也可以不如只取膏肓灸之也妙。其次灸四花,無有不效。《類經》又記載此說,認為大致合適,但不當患門,不可從。又說:婦人以膏肓穴代之,也可以,但不作為患門,不可從。《十藥神書》說:婦女纏腳的腳短小,不是自然的。如果用量腳的繩子加在頭上,必然不夠。現在移附於右肩髃穴,點定,引繩向下至中指盡處,截斷,用以代替量足之用。
原文
次二穴。令其人平身正坐。稍縮臂膊取一(濟世良方有蠟字。)繩。繞項向前。雙垂。與鳩尾齊。鳩尾是心岐骨。人有無心岐骨者。至從胸前兩岐骨下。量取一寸即鳩尾也。即是雙截斷。卻皆(聖濟。作脊)翻繩頭。向頂後。以繩子中停取心。正令當喉嚨結骨上其繩兩頭。挾項雙垂。循脊骨。以墨點記之。(墨點不是灸穴。)又取一繩子。令其人合口橫量齊兩吻。(濟世良方。有如一字樣之四字)截斷。還於脊骨上(萬安。有以字。)墨點。
白話
次二穴:讓此人平身正坐,稍微收縮手臂,取一根(《濟世良方》有「蠟」字)繩,繞頸向前,雙垂與鳩尾齊。鳩尾是胸骨劍突,有人沒有劍突,就從胸前兩岐骨下量取一寸即是鳩尾。即是雙繩截斷,然後將(《聖濟》作「脊」)翻繩頭向頂後,以繩子中點取心,正讓它對著喉嚨結骨上,其繩兩頭夾頸雙垂,順著脊骨,用墨點標記(墨點不是灸穴)。又取一根繩子,讓此人合口橫向量齊兩嘴角(《濟世良方》有「如一字樣」四字),截斷。然後在脊骨上(《萬安》有「以」字)墨點處。
原文
(聖濟。有處字。)橫量始(聖濟。作如上。)法。繩子兩頭。以白圈記之。白圈是灸穴處。(類經曰。是四花。左右二穴也)
白話
(《聖濟》有「處」字)橫向量,開始(《聖濟》作「如上」)法。繩子兩頭用白圈標記,白圈是灸穴處。(《類經》說:這是四花,左右二穴。)
原文
以上是第二次點穴。通前。共四穴。同時灸。日別灸七壯。至二七壯。累灸至一百壯。或一百五十壯。為妙。候灸瘡欲瘥。又依後法。灸二穴。
白話
以上是第二次點穴,加上前面共四穴。同時灸,每天各灸七壯,至二七壯,累積灸至一百壯或一百五十壯為妙。等灸瘡將要痊癒,再依後法灸二穴。
原文
又次二穴。以第二次量口吻繩子。於第二次雙繩頭盡處墨點上。當脊骨。直上下。豎點令繩中。
白話
又次二穴:用第二次量口角的繩子,在第二次雙繩頭盡處的墨點上,對著脊骨,直上下豎點,讓繩子中點。
原文
停(醫學正傳。令繩中停。作其繩子三字。)中心。在墨點上。於上下繩盡頭。(正傳。作處)以白圈兩穴。白圈是灸穴處。
白話
停留在(《醫學正傳》「令繩中停」作「其繩子」三字)中點,在墨點上,在上下繩盡頭(《正傳》作「處」)用白圈標記兩穴,白圈是灸穴處。
原文
以上是第三次。點兩穴。謂之。四花。灸兩穴。各百壯三次共六穴。各取離日。量度訖。即下火。唯須三月三日艾最佳。病瘥百日內。忌飲食房室。安心靜處。將息。若一月(聖濟。作百日)後。覺未瘥。復初穴上再灸。
白話
以上是第三次點兩穴,稱為四花。灸兩穴,各百壯,三次共六穴。各取離日,量度完畢,即下火。只需三月三日的艾最佳。病癒百日之內,忌飲食、房事,安心靜處調養。如果一個月(《聖濟》作「百日」)後覺得未癒,再在原穴上重灸。
原文
按四花灸穴。諸書所載不一。蘇沈良方。校成諸本。序文如所言。而魯魚居多。今以萬安方校之。他書之文大不同。始取其句差異者注之。再閱頗覺其煩。仍悉削去之。只注一二字異而義易通者。崔氏序曰具圖形狀而其圖不載。諸書亦無焉。今據萬安方所圖省其無用。而其文一從聖濟萬安二書。記圖上入門曰。灸此六穴。亦要灸足三里。以瀉火氣為妙。是古書所不論也。不可拘矣。以上第一次。點二穴。以上是第二次點二穴以上是第三次點二穴。以上圖狀。
白話
按:四花灸穴,諸書所載不一。《蘇沈良方》校訂諸本,序文如所說,但錯訛居多。現在以《萬安方》校對,他書之文大不相同。起初取其句子差異者標註,再讀頗覺繁瑣,於是全部刪去,只注一二字異而又易通者。崔氏序說具圖形狀,但其圖不載,諸書也沒有。現在根據《萬安方》所圖,省略無用部分,而其文字一概遵從《聖濟》《萬安》二書。記載圖上《入門》說:灸此六穴,也要灸足三里,以瀉火氣為妙。這是古書所不論的,不可拘泥。以上第一次點二穴,以上是第二次點二穴,以上是第三次點二穴,以上圖狀。
原文
按資生曰。凡取四花穴。以稻稈心。量口縫如何闊。斷其長多少。以如此長。裁紙四方。當中剪小孔。別用長稻稈。蹈腳下前取腳大指為止。後取腳曲踿橫紋中為止。斷了卻環在結喉。下垂向背後看稈止處。即以前小孔紙。當中安分。為四花。蓋灸紙四角也。今按此法世俗所謂略四花。針灸聚英曰。初疑四花穴。古人恐人不識點穴。故立此捷法。當必有合於五臟俞也。今依此法點穴。果合太陽行背二行。膈俞膽俞四穴。難經曰。血會膈俞。䟽曰。血病治此。蓋骨蒸勞熱。血虛火旺。故取此補之。膽者肝之腑。藏血。故亦取是俞也。崔氏。止言四花。而不言膈俞膽俞四穴者。為粗工告也。今只依揣摸。脊骨膈俞膽俞。為正。然人口有大小闊狹不同故四花亦不準。更按。高武說崔氏四花而不據其法。漫為膈膽二俞。學者思諸。又資生曰。一醫傳一法。先橫量口吻。取長短。以所量草。就背上三椎骨下。直量至草盡處。兩頭用筆。點了。再量中指長短為準。卻將量中指草。橫直量兩頭。用筆圈四角。其圈者是穴。是又略法不可從。
白話
按《資生》說:凡取四花穴,用稻稈心量口縫多寬,截取其長度。以這樣長裁成四方紙,當中剪小孔。另用長稻稈,踩腳下前取腳大指為止,後取腳曲踿橫紋中為止,截斷後環在結喉,下垂向背後看稈止處,即用先前有小孔的紙,當中安放,分為四花,蓋灸紙四角也。現在按此法,是世俗所謂的略四花。《針灸聚英》說:起初懷疑四花穴,古人恐怕人不識點穴,所以立此捷法,應當必有合於五臟俞。現在依此法點穴,果然合於太陽行背二行,膈俞、膽俞四穴。《難經》說:血會膈俞,疏曰:血病治此。因為骨蒸勞熱,血虛火旺,所以取此補之。膽是肝之腑,藏血,所以也取此俞。崔氏只言四花,而不言膈俞膽俞四穴,是為粗工告。現在只依揣摸脊骨,膈俞、膽俞為正。然而人口有大小闊狹不同,所以四花也不準。再按:高武說崔氏四花而不據其法,漫然定為膈膽二俞,學者思之。又《資生》說:一醫傳一法,先橫量口吻取長短,用所量草就背上三椎骨下直量至草盡處,兩頭用筆點了,再量中指長短為準,然後將量中指的草橫直量兩頭,用筆圈四角,其圈者是穴。這是又一種略法,不可從。
原文
經門四花 入門曰。即崔氏四花穴。不灸背上二穴。各開兩旁。共成六穴上二穴共闊一寸。下四花相等。俱吊線比之以離卦變作坤卦。降心火生脾土之意也。然此皆陽虛所宜。華佗云。風虛冷熱惟有虛者。不宜灸。但方書又云。虛損癆瘵。只宜早灸膏肓四花。乃虛損未成之際。如瘦弱兼火。雖灸亦只宜灸內關三里。以散其痰火。早年欲作陰火。不宜灸論而未果。
白話
經門四花:《入門》說,就是崔氏四花穴。不灸背上二穴,各開兩旁,共成六穴。上二穴共闊一寸,下四花相等。都用吊線比之,以離卦變作坤卦,降心火生脾土之意。然而這些都屬於陽虛所宜。華佗說:風虛冷熱,只有虛者不宜灸。但方書又說:虛損癆瘵,只宜早灸膏肓四花,乃虛損未成之際。如瘦弱兼火,雖灸也只宜灸內關、三里,以散其痰火。早年欲作陰火,不宜灸,論而未果。
原文
騎竹馬灸法 用薄篾。量患人手上尺澤穴橫紋比起循肉至中指尖止截斷。外用竹槓一條。以竹槓兩頭。置凳上。令患人去衣騎竹槓。以足微點地以先比篾安槓上。豎篾循背。直上篾盡處以墨點記。只是取中。非灸穴。更以薄篾量手中指節兩橫紋為一寸。將篾於所點墨上。兩旁各量一寸是穴。各灸五壯或七壯。止不可多灸。此法灸之。無不愈者蓋此二穴心脈所過。凡癰疽之疾。皆心氣留滯。故生此毒。灸此則心脈流通。即時安愈。可以起死回生有非常效。(神應)
白話
騎竹馬灸法:用薄篾量患者手上尺澤穴橫紋,比著沿肉至中指尖止,截斷。外用竹槓一條,將竹槓兩頭放在凳上,讓患者脫衣騎竹槓,以腳微點地。用先前比好的篾放在竹槓上,豎篾沿著背,直上篾盡處以墨點標記。這只是取中,不是灸穴。再用薄篾量手中指節兩橫紋為一寸,將篾在所點的墨上,兩旁各量一寸是穴。各灸五壯或七壯,不可多灸。此法灸之,無不癒者。因為此二穴是心脈所過,凡癰疽之疾,都是心氣留滯,所以生此毒。灸此則心脈流通,即時安癒,可以起死回生,有非常之效。(出自《神應經》)
原文
按類經曰。一本作各開二寸。聚英曰。依法量穴在督脈脊中至陽。筋束二穴中。外太陽行背二行膈俞肝俞之內。非正當穴也。疑必後人傳訛以三寸為二寸耳。豈有不得正穴。徒破好肉。而能愈病哉。此不能疑也。阿是要穴曰。此穴出諸書未知其始。
白話
按《類經》說:一本作各開二寸。《聚英》說:依法量穴在督脈脊中至陽、筋束二穴中間,外太陽行背二行膈俞、肝俞之內,非正當穴也。懷疑必是後人傳訛以三寸為二寸耳。豈有不得正穴,徒破好肉而能癒病哉?此不能疑也。《阿是要穴》說:此穴出於諸書,未知其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