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匯解

足部第九並圖

足部第九並圖(5)

足部第九並圖25
原文
按入門。丘。作坵。金鑑。作邱。如。大全。入門。作微。寶鑑。同。甲乙曰。去臨泣一寸。千金。千金翼。外臺。次注。明堂。資生。以下。諸書。作三寸。此穴不可用分寸。故不取。
白話
按《入門》中,「丘」寫作「坵」;《金鑑》寫作「邱」;《大全》、《入門》寫作「微」;《寶鑑》相同;《甲乙經》說:距離臨泣一寸;《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外臺秘要》、《次注》、《明堂》、《資生經》等以下各書,都說三寸;這個穴位不能用分寸來度量,所以不採用。
原文
懸鐘(甲乙)一名絕骨。(千金)足外踝上三寸。動者脈中。足三陽絡。按之陽明脈絕。乃取之。(甲乙)骨絕頭。陷中。(外臺)當骨尖前。(類經)
白話
懸鐘(出自《甲乙經》),別名為絕骨(出自《千金要方》)。位於足外踝上方三寸,在動脈搏動處的脈中,是足三陽經的絡穴。按壓時陽明經的脈氣斷絕,就取這個穴位。(出自《甲乙經》)在骨頭斷裂處的凹陷中。(出自《外臺秘要》)正當骨頭尖端的前方。(出自《類經》)
原文
按者字。衍。千金。並翼方。外臺。無脈字。外臺。絡上有大字。陽明。跗上脈也。踝上就䯒骨而上。三寸許。則有絕隴處。其骨鋒尖者。俗呼楊枝骨也。其前是懸鐘也。千金咳嗽篇。作內踝上。字誤也。又千金曰。腳外踝上一夫。又云。四寸。本事方資生一說。作四寸。四寸則與陽輔穴。相併。不可從。外臺。灸腳氣。篇云一尺。肘後。作外踝上三寸余。指端取踝骨上際。屈指頭四寸。便是與下廉。頗相對。分間二穴也。千金翼云。外踝上。三指。當骨上。取法。以草從手指中紋。橫三指。令至兩畔齊。將度外踝。從下骨頭。與度齊向上。當骨點之。並非是。神應經。云。雖曰外踝上除踝三寸。必以絕隴處為穴。此說為得。
白話
按:「者」字是衍文;《千金要方》及《千金翼方》、《外臺秘要》沒有「脈」字;《外臺秘要》在「絡」字上有「大」字;「陽明」指的是腳背上的脈;腳踝上方沿著脛骨向上,約三寸左右,就有一處骨頭斷裂隆起的地方,骨頭尖端鋒利的,俗稱楊枝骨;它的前方就是懸鐘穴;《千金要方》咳嗽篇寫作「內踝上」,是文字錯誤;另外《千金要方》說:腳外踝上一夫,又說:四寸;《本事方》、《資生經》有一說法,寫作四寸;四寸的話就與陽輔穴相併,不可採用;《外臺秘要》灸腳氣篇說一尺;《肘後備急方》寫作外踝上三寸多;用手指尖端取踝骨上緣,彎曲手指到四寸,就是與下廉穴頗為相對,兩穴之間有間隔;《千金翼方》說:外踝上三指,正當骨上;取穴方法是用草從手指中間的紋路,橫量三指,讓兩端齊平;然後用它來量外踝,從下骨頭開始,與量度齊平向上,在骨上點記,這都不對;《神應經》說:雖然說外踝上除去踝骨三寸,但一定要以骨頭斷裂隆起處為穴位,這種說法是對的。
原文
陽輔(靈樞)一名絕骨(素問)一名分肉。(類經)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靈樞)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端。如前三分。去丘墟七寸。(甲乙)
白話
陽輔(出自《靈樞》),別名為絕骨(出自《素問》),又名分肉(出自《類經》)。位於外踝上方,輔骨的前方,以及絕骨的末端,屬於經穴。(出自《靈樞》)在外踝上四寸,輔骨前方絕骨的末端,如前面所說的三分處,距離丘墟穴七寸。(出自《甲乙經》)
原文
按氣穴論云。分肉二穴。次注曰外踝上。絕骨之端。三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新校正曰甲乙經。無分肉穴。疑是陽輔。素問直解曰。臍上三寸。水分穴也。恐非。又骨空論云。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次注曰。陽輔穴也。刺瘧云。針絕骨。王曰。陽輔穴也。難經云。髓會絕骨。滑壽曰。絕骨。一名陽輔。按與懸鐘同一名。恐有差謬。去丘墟七寸。則以踝骨為三寸。外臺。作膝蓋下外側。三寸旁。廉骨當小指兩筋間。非也。類經。引次注曰。作如後二分。今本與甲乙同。醫門摘要曰。輔骨當作䯒骨。非也。千金翼諸風篇曰。外踝上三寸。一云。四寸。又云。一夫。
白話
按:《氣穴論》說:分肉有二個穴位;《次注》說在外踝上,絕骨的末端,三分處,在筋肉分界之間;是陽維脈氣所發之處;《新校正》說《甲乙經》沒有分肉穴,懷疑是陽輔穴;《素問直解》說:臍上三寸是水分穴,恐怕不是;又《骨空論》說:外踝上絕骨的末端,灸它;《次注》說:是陽輔穴;《刺瘧篇》說:針刺絕骨;王冰說:是陽輔穴;《難經》說:髓會於絕骨;滑壽說:絕骨,又名陽輔;按:與懸鐘同一個別名,恐怕有差錯;距離丘墟七寸,則以踝骨為三寸;《外臺秘要》寫作膝蓋下外側,三寸旁,廉骨正當小指兩筋之間,不對;《類經》引用《次注》說:寫作像後面的二分;現在的本子與《甲乙經》相同;《醫門摘要》說:輔骨應當作䯒骨,不對;《千金翼方》諸風篇說:外踝上三寸,一說四寸,又說一夫。
原文
光明(靈樞)去踝五寸。別走厥陰。(靈樞)外踝上。(甲乙)陷者中。(明堂)
白話
光明穴(出自《靈樞》),距離腳踝五寸,是足少陽經的別絡,走向足厥陰經。(出自《靈樞》)位於外踝上方。(出自《甲乙經》)在凹陷處中。(出自《明堂》)
原文
外丘(甲乙)足少陽郄。少陽所生在外踝上七寸。(甲乙)骨陷中。(入門)陽交後。(增注)
白話
外丘穴(出自《甲乙經》),是足少陽經的郄穴,為少陽之氣所生;位於外踝上方七寸。(出自《甲乙經》)在骨頭凹陷中。(出自《入門》)在陽交穴之後。(出自《增注》)
原文
按丘。金鑑。作邱。甲乙。舊作內踝。寫誤。陽交。已作外踝。千金。外臺。以下諸書。作外踝。故今訂之。
白話
按:「丘」字,《金鑑》寫作「邱」;《甲乙經》舊本寫作「內踝」,是書寫錯誤;陽交穴已經寫作外踝;《千金要方》、《外臺秘要》以下各書,都寫作外踝,所以現在訂正它。
原文
陽交(甲乙)一名別陽。一名足窌。(甲乙)陽維之郄。在外踝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甲乙)與外丘並。(入門)下廉後。外丘前。(增注)
白話
陽交穴(出自《甲乙經》),別名為別陽,又名足窌。(出自《甲乙經》)是陽維脈的郄穴,位於外踝上七寸,斜向連屬三陽經的分肉之間。(出自《甲乙經》)與外丘穴併列。(出自《入門》)在下廉穴之後,外丘穴之前。(出自《增注》)
原文
按陽明經下廉。本經外丘。太陽經飛揚。共踝上七寸。是三陽之分肉也。
白話
按:陽明經的下廉穴,本經的外丘穴,太陽經的飛揚穴,都在腳踝上方七寸,這就是三陽經的分肉所在。
原文
陽陵泉(靈樞)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靈樞)膝下一寸。䯒外廉(甲乙)膝下外尖骨前。(千金)陷中。(千翼)側骨下。宛宛中。(外臺)
白話
陽陵泉穴(出自《靈樞》),在膝蓋外側的凹陷中,是合穴,伸直腿時可以找到它。(出自《靈樞》)在膝蓋下一寸,脛骨外側邊緣(出自《甲乙經》),膝蓋下方外側尖骨的前方(出自《千金要方》),凹陷中(出自《千金翼方》),側骨下方,凹陷中央(出自《外臺秘要》)。
原文
按靈樞曰。陽之陵泉。說已見。神應經。無泉字。蓋脫字也。臟腑病形篇曰。其寒熱者。取陽陵泉。刺腰痛篇云。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婁善全曰。按此謂陽陵泉。吳昆曰陽關穴也。張注曰。此乃胻骨之上端。所以成立其身。故曰成骨。甲乙。成。作盛。氣穴論曰。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次注曰。骸厭謂腳外挾膝之骨厭中。王水舍兩字為骸厭。兩字不可除集註曰。膝解為骸兩骸厭中二穴。謂少陽之陽陵泉也。入門。作膝品骨下一寸。外廉兩骨陷中。類經。作尖骨前筋骨間。亦通。神應經作膝下外骨前六分。拘矣。類經。入門。聚英。醫統。吳文炳。金鑑。大成。作蹲坐取。是。原於臟腑病形篇陽陵泉者。正豎膝予之齊取之說也。
白話
按:《靈樞》說:陽之陵泉,說法已經見過;《神應經》沒有「泉」字,大概是脫漏了字;《臟腑病形篇》說:出現寒熱症狀的,取陽陵泉穴;《刺腰痛篇》說:刺少陽經的成骨端出血;成骨,在膝蓋外側邊緣骨頭獨自突起的地方;婁善全說:按這裡說的是陽陵泉;吳昆說:是陽關穴;張志聰注說:這是脛骨的上端,用來支撐身體,所以叫做成骨;《甲乙經》中「成」寫作「盛」;《氣穴論》說:寒熱的俞穴,在兩骸厭中,有兩個穴位;《次注》說:骸厭指的是腳外側挾持膝蓋的骨頭厭中;王冰合併「兩骸厭」三字為「骸厭」,這兩個字不能去掉;《集註》說:膝關節解部叫做骸,兩骸厭中的兩個穴位,指的是少陽經的陽陵泉;《入門》寫作膝蓋骨下一寸,外側邊緣兩骨之間的凹陷中;《類經》寫作尖骨前筋骨之間,也說得通;《神應經》寫作膝下外骨前六分,太拘泥了;《類經》、《入門》、《聚英》、《醫統》、《吳文炳》、《金鑑》、《大成》都說要蹲坐取穴,這是對的;來源於《臟腑病形篇》所說陽陵泉要正立豎膝與之齊平取穴的說法。
原文
陽關(甲乙)一名關陵。(千金注)一名陽陵。(聚英)一名關陽。(寶鑑)陽陵泉上三寸。犢鼻外。陷者中。(甲乙)外輔骨上。膝蓋旁筋骨間。(岡本)禁灸(甲乙)禁針(入門)
白話
陽關穴(出自《甲乙經》),別名為關陵(出自《千金要方》注),又名陽陵(出自《聚英》),又名關陽(出自《寶鑑》)。在陽陵泉穴上方三寸,犢鼻穴外側,凹陷中。(出自《甲乙經》)在外輔骨上方,膝蓋旁筋骨之間。(出自《岡本》)禁止艾灸(出自《甲乙經》),禁止針刺(出自《入門》)。
原文
按千金。作關陽。蓋錯置。後人遂以為一名歟。資生。入門。作二寸。金鑑。作膝上二寸。非也。素問云。寒府在附膝外解營。類經曰。謂在膝下外輔骨解間也。凡寒氣自下而上者。必聚於膝。是以膝臏尤寒。故名寒府。營。屈也。當足少陽經之陽關。
白話
按:《千金要方》寫作「關陽」,大概是錯置,後人於是就把它當作一個別名了吧;《資生經》、《入門》寫作二寸;《金鑑》寫作膝上二寸,不對;《素問》說:寒府在附著於膝蓋外側的骨節屈曲處;《類經》說:指的是膝蓋下方外輔骨的骨節之間;凡是寒氣從下而上的,必然聚積在膝蓋,因此膝蓋骨特別寒冷,所以叫做寒府;營,就是屈曲的意思;正當足少陽經的陽關穴。
原文
中犢(甲乙)髀骨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甲乙)禁刺灸(入門)
白話
中犢穴(出自《甲乙經》),在大腿骨外側,膝蓋上方五寸,分肉之間的凹陷中。(出自《甲乙經》)禁止針刺和艾灸(出自《入門》)。
原文
按犢。千金。外臺。以下諸書作瀆。未知孰是。入門。作下瀆。字誤。又作大骨外。聚英。吳文炳。並曰。少陽之絡。別走厥陰。諸書所不言也。本經之絡。乃光明也。恐誤。本事方曰。風市是中瀆。非。詳於奇穴部。
白話
按:「犢」字,《千金要方》、《外臺秘要》以下各書寫作「瀆」,不知道哪個是對的;《入門》寫作「下瀆」,是字誤;又寫作「大骨外」;《聚英》、《吳文炳》都說:是少陽經的絡穴,別走於足厥陰經;這是各書都沒有說過的;本經的絡穴是光明穴,恐怕是錯誤的;《本事方》說:風市穴是中瀆穴,不對;詳細內容在奇穴部分。
原文
環跳(甲乙)一名臏骨。(大全)一名分中。(吳昆)兩髀厭分中。(素問)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甲乙)硯子骨下。宛宛中。(神應)屈上足橫紋頭。骨下。容指陷中。(增注)
白話
環跳穴(出自《甲乙經》),別名為臏骨(出自《大全》),又名分中(出自吳昆)。位於兩側髖關節的分界中央(出自《素問》)。在髀樞中,側臥時伸直下面的腳,彎曲上面的腳,取穴(出自《甲乙經》)。在硯子骨下方,凹陷中央(出自《神應經》)。彎曲上面的腳,在橫紋頭,骨頭下方,可以容納手指的凹陷中(出自《增注》)。
原文
按千金。作鈈銚。千金翼。作環銚。髀厭猶兩骸厭中軸。髀樞謂髀上廉。就小腹動搖處。其下直下行當膝頭者也。氣府論。有髀樞中旁。各一之。紋。恐陰股橫紋將盡之中。碾子骨下旁。是穴也。屈上足按之則自有陷。可容指。伸則筋骨張起。其陷。即無焉。硯子骨。入門。作碾子骨。千金翼一說。無子字。大全。作硯子骰。與股通。分中是分肉之分。中即繆刺論。所謂刺樞中。厥病篇。所謂側而取之。在樞閤中之中。言髀樞中。吳昆曰。分中穴名。即環跳也。以其當身之半。故曰分中果是異說。暫系之一名。以示學者。外臺曰。環跳風市。疑其別名。非。醫門摘要曰。按此穴。肩上前後左右之中央。自兩乳引繩。而取之。妄誕。足太陽膀胱及股。凡三十六穴
白話
按:《千金要方》寫作「鈈銚」;《千金翼方》寫作「環銚」;髀厭如同兩側髖關節中的軸心;髀樞指的是大腿上緣,靠近小腹部活動的地方,其下方直下正當膝蓋頭的部位;《氣府論》有髀樞中旁各一個穴位;「紋」大概是陰股橫紋將要終了的地方;碾子骨下方旁邊,就是這個穴位;彎曲上面的腳按壓它,自然會有凹陷,可以容納手指;伸直時筋骨張起,那個凹陷就沒有了;硯子骨,《入門》寫作「碾子骨」;《千金翼方》有一說法,沒有「子」字;《大全》寫作「硯子骰」,與「股」字相通;「分中」是分肉之間的意思,「中」即《繆刺論》所說的刺樞中,《厥病篇》所說的側面取穴,在樞閤之中,指的是髀樞中;吳昆說:分中是穴名,就是環跳穴,因為它正當身體的一半,所以叫做分中;這確實是異說,暫且把它作為一個別名,來告訴學者;《外臺秘要》說:環跳、風市,懷疑是別名,不對;《醫門摘要》說:按這個穴位,在肩部前後左右的中間,從兩乳引繩來取穴,荒誕不經;足太陽膀胱經及大腿,總共三十六個穴位。
原文
至陰(靈樞)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靈樞)爪甲上。與肉交者。(素問)小指外側。去爪甲如韭葉。(甲乙)爪甲角。(千金)宛宛中。(明堂)
白話
至陰穴(出自《靈樞》),在足小趾的末端,是井穴。(出自《靈樞》)在爪甲上,與肉相交的地方。(出自《素問》)在小趾外側,距離爪甲如韭葉寬。(出自《甲乙經》)在爪甲角。(出自《千金要方》)在凹陷中央。(出自《明堂》)
原文
通谷(靈樞)本節之前。外側也。為滎。(靈樞)陷者中。(甲乙)按本節小指之本節也。承上文。
白話
通谷穴(出自《靈樞》),在足小趾本節的前方,外側,是滎穴。(出自《靈樞》)在凹陷中。(出自《甲乙經》)按:本節指的是小趾的本節,承接上文。
原文
束骨(靈樞)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腧。(靈樞)足小指外側。(甲乙)赤白肉際。(次注)
白話
束骨穴(出自《靈樞》),在足小趾本節之後,凹陷中央,是腧穴。(出自《靈樞》)在足小趾外側。(出自《甲乙經》)在赤白肉際。(出自《次注》)
原文
京骨(靈樞)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靈樞)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甲乙)
白話
京骨穴(出自《靈樞》),在足外側,大骨下方,是原穴。(出自《靈樞》)在赤白肉際,凹陷中,按壓可以找到它。(出自《甲乙經》)
原文
按聚英曰。小指本節後大骨名京骨。其穴在骨下。而赤白肉。作赤白骨。字之誤。
白話
按:《聚英》說:小趾本節後的大骨叫做京骨,這個穴位在骨頭下方,而「赤白肉」寫作「赤白骨」,是文字的錯誤。
原文
金門(甲乙)一名關梁(甲乙)足太陽郄一空。在足外踝下間陷中。(千金)外踝下一寸。(類經)陽維所別屬。(甲乙)
白話
金門穴(出自《甲乙經》),別名為關梁(出自《甲乙經》),是足太陽經的郄穴,有一個骨空,位於足外踝下方之間的凹陷中。(出自《千金要方》)在外踝下一寸。(出自《類經》)是陽維脈所別屬的穴位。(出自《甲乙經》)
原文
按聚英。作梁關。醫統。吳文炳。大成同。一空。骨空也。聚英。作申脈下一寸。即外踝下。一寸五分。近白肉處。何有骨空。又神應經。作外踝下少後。丘墟後。申脈前。可謂欠其詳。外踝下。可容爪甲。而定申脈。當其下。摸索骨空而得之。
白話
按:《聚英》寫作「梁關」;《醫統》、《吳文炳》、《大成》相同;「一空」指的是骨空;《聚英》寫作申脈下一寸,即外踝下一寸五分,靠近白肉的地方,哪裡有骨空?又《神應經》寫作外踝下稍微偏後,丘墟穴後方,申脈穴前方,可以說是不夠詳細;外踝下方,可以容納指甲,然後確定申脈穴,應該在其下方,摸索骨空來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