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匯解

足部第九並圖

足部第九並圖(2)

足部第九並圖25
原文
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處是古來之說也。類經。載一說曰。內側為隱白。外側為大敦。聚英。醫統。從之。非也。凡井穴。靈樞。有言內外側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靈樞所不言而言之者。乃古傳不可廢。唯此穴曰及三毛之中。又繆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側。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又云。石淋。灸水泉。三十壯。大敦是也。今為一名。又云。衄時癢癢。便灸足節理三毛中。十壯。劇者百壯。衄不止灸之。並治陰卵腫蓋指大敦。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非也。
白話
按《次注》說:爪甲角,不對。這個穴位取在爪甲上,靠近三毛的中間位置,這是自古以來的說法。《類經》記載一種說法:內側是隱白,外側是大敦。《聚英》、《醫統》都跟從這種說法,不對。凡是井穴,《靈樞》有的說了內外側,有的沒有說,似乎不可混淆。《甲乙經》有《靈樞》沒有說而它說了的内容,這是古傳不可廢棄的。唯獨這個穴位說「及三毛之中」,又《繆刺篇》說「三毛上」,為什麼取外側?《千金要方》說「足大指聚毛中」,就是這樣。又說:石淋,灸水泉三十壯,大敦就是。現在成為一個名稱。又說:鼻出血時癢癢,就灸足節理三毛中十壯,嚴重的灸百壯,鼻血不止就灸它,同時治療陰卵腫,大概指的是大敦。《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不對。
原文
行間(靈樞)足大指間也。為滎(靈樞)動脈陷者中。(甲乙)大指次指。岐骨間。上下有筋。前後有小骨尖。其穴正居陷中。(類經)
白話
行間(《靈樞》):足大指之間,為滎穴(《靈樞》),在動脈凹陷中(《甲乙經》)。大指與次指岐骨之間,上下有筋,前後有小骨尖,這個穴位正好位於凹陷中(《類經》)。
原文
按大全。作大指外間。千金。外臺。脈下有應手二字。
白話
按《大全》作大指外間。《千金要方》、《外臺秘要》在「脈」下有「應手」二字。
原文
太衝(靈樞)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腧。(靈樞)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甲乙)動脈應手。(次注)
白話
太衝(《靈樞》):在行間上二寸,凹陷之中,為腧穴(《靈樞》)。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有人說一寸五分(《甲乙經》),動脈應手(《次注》)。
原文
按甲乙。載二說。諸書從之。考之其云自行間二寸。則帶本節而言。云自本節後二寸。則除本節也。然則一寸五分之說。近是。今據靈樞。取行間穴上二寸。是矣。外臺。作二寸半。類經曰在足大指本節後。行間上二寸內間。有絡亙連至地五會二寸。骨罅間。動脈應手陷中。資生曰。診太衝脈可決男子病死生。聚英。作診病人太衝脈有無可以決死生。又注太谿曰。男子婦人病。有此脈則生。無則死。張介賓。注衝陽曰。仲景所謂趺陽也。按仲景趺陽者。非穴名。指趺上動脈。太衝。衝陽。太谿。共所謂趺陽也。
白話
按《甲乙經》記載兩種說法,各書都跟從。考察它說「自行間二寸」,是連同本節而言;說「自本節後二寸」,則是除去本節。那麼一寸五分的說法比較接近。現在根據《靈樞》,取行間穴上二寸,是正確的。《外臺秘要》作二寸半。《類經》說:在足大指本節後,行間上二寸內間,有絡脈橫亙連接到地五會二寸,骨縫間,動脈應手凹陷中。《資生經》說:診太衝脈可以判斷男子病死生。《聚英》作:診病人太衝脈有無可以決死生。又注太谿說:男子婦人病,有此脈則生,無則死。張介賓注衝陽說:仲景所謂趺陽也。按仲景所說的趺陽,不是穴名,指的是足趺上的動脈。太衝、衝陽、太谿,都是所謂的趺陽。
原文
中封(靈樞)一名懸泉(千金)內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搖足而得之。為經。(靈樞)斜行小脈上。(千金)貼足腕上大筋陷中。(類經)為原。(千金)
白話
中封(《靈樞》),又名懸泉(《千金要方》):在內踝前一寸半,凹陷之中,搖動腳而取得,為經穴(《靈樞》)。斜行於小脈上(《千金要方》),貼近足腕上大筋凹陷中(《類經》),為原穴(《千金要方》)。
原文
按一寸半。甲乙。千金。並翼方。外臺。以下諸書。作一寸。與商丘混。今從古說。千金雜病論。次注。作一寸半。是也。搖足。甲乙以下。皆作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千金筋極篇。作內踝前。筋里。宛宛中。癭瘤篇。作兩足趺上曲尺宛宛中。千金曰。為原說既見。
白話
按一寸半,《甲乙經》、《千金要方》及《千金翼方》、《外臺秘要》以下各書都作一寸,與商丘穴混淆。現在依從古說。《千金要方·雜病論》、《次注》作一寸半,是正確的。「搖足」,《甲乙經》以下都作「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千金要方·筋極篇》作「內踝前,筋里,宛宛中」。《癭瘤篇》作「兩足趺上曲尺宛宛中」。《千金要方》說「為原」的說法已經見到。
原文
蠡溝(靈樞)一名交儀(資生)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靈樞)陷者中。(明堂)
白話
蠡溝(《靈樞》),又名交儀(《資生經》):距離內踝五寸,別走少陽經(《靈樞》),在凹陷中(《明堂》)。
原文
按諸書。作內踝上。儀。大全。作儀。千金曰。交儀。在內踝上五寸。不言蠡溝一名。故從資生。
白話
按各書作「內踝上」。「儀」,《大全》作「儀」。《千金要方》說:交儀在內踝上五寸,沒有說蠡溝這一名稱,所以依從《資生經》。
原文
中都(甲乙)一名中郄。(千金)一名太陰。(外臺)厥陰郄。內踝上七寸。䯒中。與少陰相直。(甲乙)脛骨中。(外臺)為經。(千金)
白話
中都(《甲乙經》),又名中郄(《千金要方》),又名太陰(《外臺秘要》):厥陰經的郄穴,在內踝上七寸,脛骨中,與少陰經相直(《甲乙經》),在脛骨中(《外臺秘要》),為經穴(《千金要方》)。
原文
按與少陰相直。五字未詳。少。恐太之誤。以上二穴。取䯒骨中。外臺。一作陰陵泉。三陰交中間。
白話
按「與少陰相直」五字未詳。「少」恐怕是「太」之誤。以上二穴,取脛骨中。《外臺秘要》一作陰陵泉、三陰交中間。
原文
膝關(甲乙)犢鼻下二寸。陷者中。(甲乙)
白話
膝關(《甲乙經》):在犢鼻下二寸,凹陷中(《甲乙經》)。
原文
按千金。千金翼。作三寸。非。類經。聚英。寶鑑。大成。吳文炳。作犢鼻下二寸旁。千金曰。厥陰郄。蓋誤。
白話
按《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作三寸,不對。《類經》、《聚英》、《寶鑑》、《大成》、吳文炳作犢鼻下二寸旁。《千金要方》說「厥陰郄」,大概是錯誤的。
原文
曲泉(靈樞)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靈樞)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甲乙)膝內屈紋頭。(千金)按輔骨。內輔骨也。
白話
曲泉(《靈樞》):在輔骨之下,大筋之上,屈膝而取得,為合穴(《靈樞》)。在大筋上,小筋下,凹陷中(《甲乙經》),膝內側屈紋頭(《千金要方》)。按輔骨,即內輔骨。
原文
陰包(甲乙)一名陰胞(大全)膝上四寸。股內廉。兩筋間。足厥陰別走。(甲乙)陷者中。(明堂)踡足取之。看膝內側。必有槽者中。(類經)
白話
陰包(《甲乙經》),又名陰胞(《大全》):在膝上四寸,股內側,兩筋之間,足厥陰經別走(《甲乙經》),在凹陷中(《明堂》),蜷足取之,看膝內側,必有槽狀凹陷中(《類經》)。
原文
按包。資生曰。明堂。作胞。今從徐鳳為一名。別走。甲乙注曰。此處有缺。外臺。類經。同。
白話
按「包」,《資生經》說《明堂》作「胞」。現在依從徐鳳作為一名稱。「別走」,《甲乙經》注說此處有缺,《外臺秘要》、《類經》相同。
原文
五里(甲乙)陰廉下。去氣衝三寸。陰股中。動脈(甲乙)
白話
五里(《甲乙經》):在陰廉下,距離氣衝三寸,陰股中,有動脈(《甲乙經》)。
原文
按千金。千金翼。作陰廉下二寸。外臺。作陰廉下二寸。去氣衝三寸。未知孰是。陰廉去氣衝二寸。則此穴在陰廉下一寸。恐字誤。岡本。以為陰股橫紋中亦可疑。刺禁論曰。刺陰股下三寸。張注曰。五里穴也。
白話
按《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作陰廉下二寸。《外臺秘要》作陰廉下二寸,距離氣衝三寸,不知哪個正確。陰廉距離氣衝二寸,那麼這個穴位在陰廉下一寸,恐怕是字誤。岡本認為在陰股橫紋中也可疑。《刺禁論》說:刺陰股下三寸。張注說:五里穴也。
原文
陰廉(甲乙)羊矢下。去氣衝二寸。動脈中。(甲乙)陰股橫紋中。(岡本)
白話
陰廉(《甲乙經》):在羊矢下,距離氣衝二寸,動脈中(《甲乙經》),陰股橫紋中(岡本)。
原文
按類經。金鑑。作羊矢下。斜里三分。直上。未詳。類經。曰。羊矢在陰旁股內。約紋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入門。載羊矢穴。詳於奇穴部。足少陰腎及股。凡二十穴
白話
按《類經》、《金鑑》作羊矢下,斜里三分,直上,未詳。《類經》說:羊矢在陰旁股內,約紋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入門》記載羊矢穴,詳見於奇穴部。足少陰腎及股,共二十穴。
原文
湧泉(靈樞)一名地衝(甲乙)足心也。為井(靈樞)足下中央之脈。(素問)取足心者。使之跪。(素問)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甲乙)
白話
湧泉(《靈樞》),又名地衝(《甲乙經》):在足心,為井穴(《靈樞》),足下中央之脈(《素問》)。取足心時,讓病人跪著(《素問》)。在凹陷中,屈足卷指,宛宛中(《甲乙經》)。
原文
按沖。聚英。作衢。足心腳掌中心也。肘後曰。灸蹶心。當拇指大聚筋上。六七壯。名湧泉。此說恐有訛。千金。作腳心大趾下大筋。又作足心下。當拇指大筋上。外臺。所引甄權。明堂。並作白肉際非。
白話
按「沖」,《聚英》作「衢」。足心即腳掌中心。《肘後方》說:灸蹶心,當拇指大聚筋上,六七壯,名湧泉。這個說法恐怕有錯誤。《千金要方》作腳心大趾下大筋,又作足心下,當拇指大筋上。《外臺秘要》所引甄權、《明堂》都作白肉際,不對。
原文
然谷(靈樞)一名龍淵。(甲乙)一名然骨。(類經)然骨之下者也。為滎(靈樞)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甲乙)內踝前。直下二寸。(千金)
白話
然谷(《靈樞》),又名龍淵(《甲乙經》),又名然骨(《類經》):在然骨之下,為滎穴(《靈樞》)。足內踝前,起大骨下,凹陷中(《甲乙經》),內踝前直下二寸(《千金要方》)。
原文
按淵。千金。作泉。說已見。素問曰。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又曰。無積者。刺然骨之前。次注曰。然谷穴也。千金翼。聚英。作一寸。
白話
按「淵」,《千金要方》作「泉」,說法已見。《素問》說: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又說:無積者,刺然骨之前。《次注》說:然谷穴也。《千金翼方》、《聚英》作一寸。
原文
太谿(靈樞)一名呂細。(類經)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者中也。為腧。(靈樞)動脈。(甲乙)內踝後五分。(類經)即原也。(類經)
白話
太谿(《靈樞》),又名呂細(《類經》):在內踝之後,跟骨之上,凹陷中,為腧穴(《靈樞》),有動脈(《甲乙經》),內踝後五分(《類經》),就是原穴(《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