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匯解

腹部第六

腹部第六(3)

腹部第六18
原文
陰都(甲乙)一名食宮。(甲乙)一名通關(醫綱)通谷下一寸(甲乙)挾胃管(千金)
白話
陰都(《甲乙經》)又名食宮(《甲乙經》),又名通關(《醫綱》)。在通谷下一寸(《甲乙經》),挾胃管(《千金要方》)。
原文
按醫學綱目。引摘英曰。通關。在中脘旁。各五分。針入八分。左捻能進飲食。右捻能和脾胃。許氏曰。此穴。一針四效。凡下針後良久覺脾磨食覺針動。為一效。次針破病根。腹中作聲。為二效。次覺流入膀胱。為三效。又次覺氣流行腰後骨空間。為四效。主治五噎。吞酸多睡。嘔吐。不止。是為陰都穴。明矣。乃今移入一名。
白話
按《醫學綱目》引《摘英》說:通關,在中脘旁各五分。針刺入八分,左捻能增進飲食,右捻能和調脾胃。許氏說:此穴一針有四效。凡下針後良久,感覺脾磨食物,感覺針動,為一效;其次針破病根,腹中作聲,為二效;其次感覺流入膀胱,為三效;又其次感覺氣流行於腰後骨空間,為四效。主治五噎、吞酸、多睡、嘔吐不止。這就是陰都穴,很明白了。於是現在移入一名。
原文
石關(甲乙)一名石闕。(千金)陰都下。一寸。(甲乙)並建里。(醫門摘要)
白話
石關(《甲乙經》)又名石闕(《千金要方》)。在陰都下一寸(《甲乙經》),並建里(《醫門摘要》)。
原文
商曲(甲乙)一名高曲。(千金)石關下一寸(甲乙)並下脘(醫門摘要)按商曲。寶鑑作商谷。
白話
商曲(《甲乙經》)又名高曲(《千金要方》)。在石關下一寸(《甲乙經》),並下脘(《醫門摘要》)。按:商曲,《寶鑑》作商谷。
原文
肓俞(甲乙)商曲下一寸直臍旁五分。(甲乙)
白話
肓俞(《甲乙經》),在商曲下一寸,直臍旁五分(《甲乙經》)。
原文
按肓千金外臺金鑑。作盲。資生作育。類經曰。商曲下一寸。當作二寸。內經云。挾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蓋古必自幽門。至肓俞。有七穴。甲乙經以來。已缺之。甲乙。商曲下一寸。以直臍旁之字。見之。後人誤以二作一也。距古之遠。無所可考。今姑不取商曲下一寸五字。唯定此穴於臍旁五分。從張氏說。中注(甲乙)肓俞下一寸。(資生)
白話
按:肓,《千金要方》《外臺秘要》《金鑑》作盲,《資生經》作育。《類經》說:商曲下一寸,應當作二寸。《內經》云:挾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大概古時自幽門至肓俞有七穴,自《甲乙經》以來已缺漏。《甲乙經》中「商曲下一寸」以「直臍旁」之字見之,後人誤以二作一。距古久遠,無可考證。今姑且不取「商曲下一寸」五字,唯定此穴於臍旁五分,從張氏說。中注(《甲乙經》):在肓俞下一寸(《資生經》)。
原文
按甲乙。千金。外臺。次注。作肓俞下五分。發揮。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寶鑑。共從資生。據內經。挾臍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之義。則資生為得。
白話
按:《甲乙經》《千金要方》《外臺秘要》《次注》作肓俞下五分。《發揮》《類經》《聚英》《入門》《醫統》《寶鑑》都從《資生經》。據《內經》「挾臍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之義,則《資生經》為得。
原文
四滿(甲乙)一名髓府。(甲乙)中注下一寸。(甲乙)挾丹田。(千金)
白話
四滿(《甲乙經》)又名髓府(《甲乙經》)。在中注下一寸(《甲乙經》),挾丹田(《千金要方》)。
原文
按髓。外臺作隨。聚英。吳文炳。大成。府作中。千金曰。丹田兩邊。相去各一寸半。
白話
按:髓,《外臺秘要》作隨。《聚英》、吳文炳、《大成》府作中。《千金要方》曰:丹田兩邊相去各一寸半。
原文
(千金翼。無半字。蓋是脫字也。)丹田在臍下二寸是也。此說可從。又曰。挾丹田兩旁。相去三寸。即心下八寸臍下橫紋是也。不可從丹田是石門也。發揮。作氣海旁一寸。非也。
白話
(《千金翼方》無半字,大概是脫字。)丹田在臍下二寸是也。此說可從。又曰:挾丹田兩旁相去三寸,即心下八寸臍下橫紋是也。不可從。丹田是石門也。《發揮》作氣海旁一寸,非也。
原文
氣穴(甲乙)一名胞門。一名子戶。(甲乙)四滿下一寸。(甲乙)
白話
氣穴(《甲乙經》)又名胞門、一名子戶(《甲乙經》)。在四滿下一寸(《甲乙經》)。
原文
按脈經曰。胞門。在太倉左右三寸。太倉中脘別名也。千金婦人篇曰。胞門。關元左邊二寸是。右二寸名子戶。此二說。不與本穴相關涉。又冠中字詳於奇穴部。又婦人良方。胎動不安論曰。服藥致補暖。而反使胞門子戶為藥所燥搏。自注曰。巢氏病源。併產寶。並謂之胞門子戶。張仲景謂之血室。
白話
按:《脈經》曰:胞門在太倉左右三寸。太倉是中脘的別名。《千金要方·婦人篇》曰:胞門在關元左邊二寸是,右二寸名子戶。此二說不與本穴相關涉。又「冠中」字詳於奇穴部。又《婦人良方·胎動不安論》曰:服藥致補暖,而反使胞門子戶為藥所燥搏。自注曰:《巢氏病源》並《產寶》並謂之胞門子戶,張仲景謂之血室。
原文
大赫(甲乙)一名陰維。一名陰關。(甲乙)氣穴下一寸。(甲乙)
白話
大赫(《甲乙經》)又名陰維、一名陰關(《甲乙經》)。在氣穴下一寸(《甲乙經》)。
原文
按千金腎臟篇曰。屈骨端三寸。不合諸書。且千金屈骨端。為曲骨橫骨之別名。益不可解此也。千金言屈骨者。不一。說見下。
白話
按:《千金要方·腎臟篇》曰:屈骨端三寸,不合諸書。且《千金》屈骨端為曲骨、橫骨之別名,益不可解此也。《千金》言屈骨者不一,說見下。
原文
橫骨(素問)一名下極。(甲乙)一名屈骨。(千金)大赫下一寸(甲乙)肓俞下五寸。(發揮)陷中。(入門)禁刺。(入門)
白話
橫骨(《素問》)又名下極(《甲乙經》),又名屈骨(《千金要方》)。在大赫下一寸(《甲乙經》),肓俞下五寸(《發揮》),陷中(《入門》),禁刺(《入門》)。
原文
按大全。周身經穴賦。作橫谷。又曰。一名屈骨端。千金曰。屈骨端陰上橫骨中央。宛曲如卻月中央。是也。此名橫骨千金翼同。千金霍亂篇。灸慈宮。注曰橫骨在臍下橫門骨。是。蓋橫門骨。言橫骨也。又陰㿗篇曰。灸玉泉穴。在屈骨下陰。又三焦篇曰。水道穴。在挾屈骨相去五寸。千金翼曰。屈骨在臍下五寸。屈骨端。水道兩旁。各二寸半。又淋閉篇曰。玉泉下一寸。名尿胞。一名屈骨端。曲骨穴下。宜合考。凡言屈骨者。不一恐有差。卻月。入門。作如仰月陷中。曲骨外一寸半。吳文炳。作仰月中央。去腹中行各一寸半。李時珍。作偃月。醫統。作臥月。洗冤錄曰。婦人隱處。其骨為羞秘骨。不可撿驗。蓋橫骨也。
白話
按:《大全》《周身經穴賦》作橫谷。又曰:一名屈骨端。《千金要方》曰:屈骨端陰上橫骨中央,宛曲如卻月中央是也。此名橫骨,《千金翼方》同。《千金·霍亂篇》灸慈宮,注曰:橫骨在臍下橫門骨,是。蓋橫門骨,言橫骨也。又《陰㿗篇》曰:灸玉泉穴,在屈骨下陰。又《三焦篇》曰:水道穴,在挾屈骨相去五寸。《千金翼方》曰:屈骨在臍下五寸,屈骨端,水道兩旁各二寸半。又《淋閉篇》曰:玉泉下一寸,名尿胞,一名屈骨端,曲骨穴下。宜合考。凡言屈骨者不一,恐有差。卻月,《入門》作如仰月陷中,曲骨外一寸半。吳文炳作仰月中央,去腹中行各一寸半。李時珍作偃月,《醫統》作臥月。《洗冤錄》曰:婦人隱處,其骨為羞秘骨,不可撿驗,蓋橫骨也。
原文
腹第三行。自不容。挾幽門兩旁各一寸半。下行至氣衝及急脈凡二十六穴。
白話
腹第三行:自不容,挾幽門兩旁各一寸半,下行至氣衝及急脈,凡二十六穴。
原文
不容(甲乙)幽門旁。一寸五分。去任脈三寸兩肋端。相去四寸(甲乙)對巨闕。(類經)
白話
不容(《甲乙經》):在幽門旁一寸五分,去任脈三寸,兩肋端相去四寸(《甲乙經》),對巨闕(《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