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匯解

背腰部第四

背腰部第四(3)

背腰部第四27
原文
膽俞(脈經)第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正坐取之(甲乙)陷者中。(明堂)
白話
膽俞(出自《脈經》):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正坐取穴(出自《甲乙經》),在凹陷中(出自《明堂》)。
原文
按氣府論云。六腑之俞各六。痹論云。六腑亦各有俞。金鑑。作第九椎下。而無肝俞。蓋脫簡。
白話
按《氣府論》說:六腑的俞穴各有六個。《痹論》說:六腑也各有俞穴。《金鑑》中寫作第九椎下,而且沒有肝俞,大概是脫漏了。
原文
脾俞(素問)十一焦之間。(素問)第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陷者中。(明堂)
白話
脾俞(出自《素問》):在第十一椎之間(出自《素問》);第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在凹陷中(出自《明堂》)。
原文
按。千金賊風篇曰。凡人脾俞無定所。隨四季月應病。即灸臟俞。是脾穴。當時蓋有此說。而行殆墮穿鑿。
白話
按:《千金方·賊風篇》說:人的脾俞沒有固定位置,隨四季月份相應的疾病,就灸臟俞,那就是脾穴。當時大概有這種說法,但施行起來恐怕會陷入穿鑿附會。
原文
胃俞(脈經)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宛宛中。(明堂)正坐取之。(類經)
白話
胃俞(出自《脈經》):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在凹陷中(出自《明堂》);正坐取穴(出自《類經》)。
原文
三焦俞(甲乙)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正坐取之。陷者中。(明堂)
白話
三焦俞(出自《甲乙經》):在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正坐取穴;在凹陷中(出自《明堂》)。
原文
腎俞(素問)一名高蓋。(大成)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陷者中。(明堂)正坐取之。(類經)
白話
腎俞(出自《素問》),又名高蓋(出自《大成》):在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在凹陷中(出自《明堂》);正坐取穴(出自《類經》)。
原文
按通評虛實論云。少陰俞去脊椎三寸旁。次注曰。謂足少陰腎俞也。千金翼曰。對臍當脊兩邊。相去一寸五分。名腎俞。本事方曰。與臍平。此捷法也。千金翼又曰。
白話
按《通評虛實論》說:少陰俞在脊椎旁三寸。王冰次注說:這是足少陰腎俞。《千金翼方》說:與肚臍相對,在脊柱兩旁,相距一寸五分,名為腎俞。《本事方》說:與肚臍相平,這是簡便取穴法。《千金翼方》又說:
原文
腎俞主五臟虛勞少腹弦急脹熱灸五十壯老小損之。若虛冷可至百壯。橫三間寸。灸之。腰痛不得動者。令病人正立。以竹杖拄地度至臍取杖。度背脊灸杖頭隨年壯良。灸訖藏竹杖勿令人得之。丈夫痔下血。脫肛。不食。長泄痢。婦人崩中去血。帶下淋露。去赤白雜汁。皆灸之。此挾兩旁各一寸橫三間寸灸之。又諸書載。杖子至臍中截斷。卻回杖於背上當脊骨中杖盡處。即是十四椎命門穴也。用稗心取同身寸。三寸。折作一寸五分。兩頭是腎腧穴也。皆不取。
白話
腎俞主治五臟虛勞、少腹弦緊脹滿發熱,灸五十壯,老人小孩酌減。如果虛冷,可以灸到一百壯。橫向三間寸(間寸法)灸之。腰痛不能活動的,讓病人端正站立,用竹杖拄在地上,量到肚臍的高度取杖,再在背上量,灸杖頭所對的位置,隨年齡增加壯數,效果好。灸完後把竹杖藏起來,不要讓人得到。男子痔瘡下血、脫肛、食慾不振、長期泄痢;女子崩漏下血、帶下淋瀝、流出赤白夾雜的液體,都可以灸此穴。這是挾脊兩旁各一寸,橫向三間寸灸法。又各種醫書記載:用杖子量到肚臍中間截斷,然後將杖子回置於背上,當脊骨正中杖子盡頭處,就是第十四椎的命門穴。再用稗草心取同身寸三寸,折成兩段各一寸五分,兩端就是腎俞穴。這些都不採納。
原文
大腸俞(脈經)第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伏而取之(類經)按脈經曰。在第十六椎𨷂其詳。
白話
大腸俞(出自《脈經》):在第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伏臥取穴(出自《類經》)。按《脈經》說:在第十六椎,缺少詳細說明。
原文
小腸俞(脈經)第十八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伏而取之。(類經)
白話
小腸俞(出自《脈經》):在第十八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伏臥取穴(出自《類經》)。
原文
按難經本義云。謝氏曰。在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非也。
白話
按《難經本義》說:謝氏認為在第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這是不對的。
原文
膀胱俞(脈經)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甲乙)陷者中。(明堂)伏而取之。(類經)
白話
膀胱俞(出自《脈經》):在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出自《甲乙經》);在凹陷中(出自《明堂》);伏臥取穴(出自《類經》)。
原文
中膂俞(甲乙)一名脊內俞(資生)第二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挾脊胛而起。(甲乙)伏而取之。(類經)
白話
中膂俞(出自《甲乙經》),又名脊內俞(出自《資生經》):在第二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沿脊背肩胛骨而起(出自《甲乙經》);伏臥取穴(出自《類經》)。
原文
按膂。次注。作𦛗。外臺。以下諸書。皆作中膂內俞。或以為一名。甲乙。千金。千金翼。並無內字。入門。金鑑。從之。此編凡徵古典。故不補內字。脊胛而起。外臺。作脊起肉。次注。作脊𦛗胂起肉。胛當作胂。胛是肩甲也。不與此穴關涉。蓋傳寫之誤。膂音呂與𦛗通。膂謂脊側肉也胂肑也。胂謂之䘆䘆背側之肉也。起者。言背側肉逼臀肉復起者也。人或疑起下脫肉字不審。古義也。聚英。作脊伸。字誤。
白話
按:「膂」,王冰次注寫作「𦛗」。《外臺秘要》以下諸書都寫作「中膂內俞」,有人認為是別名。《甲乙經》、《千金方》、《千金翼方》都沒有「內」字。《醫學入門》、《醫宗金鑑》依從此說。這裡凡是引用古典,所以不補「內」字。「脊胛而起」,《外臺秘要》寫作「脊起肉」,王冰次注寫作「脊𦛗胂起肉」。「胛」應作「胂」,胛是肩胛骨,與此穴無關,大概是傳寫的錯誤。膂音呂,與「𦛗」相通,膂指脊側的肌肉;胂是肑(即脊肉),胂又叫䘆,是背側的肌肉。「起」是說背側肌肉靠近臀部肌肉再隆起。有人懷疑「起」字下脫漏了「肉」字,是不明瞭古義。《針灸聚英》寫作「脊伸」,是字誤。
原文
白環俞(甲乙)第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伏而取之。(甲乙)腹挺地。端身。兩手相重支額縱息。令皮膚俱緩乃取其穴。
白話
白環俞(出自《甲乙經》):在第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伏臥取穴(出自《甲乙經》)。讓腹部挺地,端正身體,兩手相疊支撐額頭,放鬆呼吸,使皮膚全都放鬆,然後取穴。
原文
(資生)禁灸(甲乙。類經。醫統。灸三壯)禁針灸。(入門)
白話
(出自《資生經》)禁灸(《甲乙經》、《類經》、《醫學綱目》說可灸三壯)。禁針、灸(出自《醫學入門》)。
原文
上窌(甲乙)第一空腰髁下一寸。挾脊陷者中。(甲乙)
白話
上窌(出自《甲乙經》):在第一骶後孔,腰髁下約一寸,挾脊凹陷中(出自《甲乙經》)。
原文
按類經曰腰髁骨。即十六椎下腰脊兩旁。起骨之挾脊者。次注曰。餘三髎。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入門曰上闊下狹。類經曰。十六椎者不是當十七椎。次窌(甲乙)第二空挾脊陷者中。(甲乙)
白話
按《類經》說:腰髁骨,就是第十六椎下腰脊兩旁,隆起骨頭中挾脊的。王冰次注說:其餘三個髎穴,稍微斜向下,按壓凹陷中就是。《醫學入門》說:上闊下狹。《類經》說:十六椎是不對的,應當是十七椎。次窌(出自《甲乙經》):在第二骶後孔,挾脊凹陷中(出自《甲乙經》)。
原文
中窌(甲乙)一名中空。(大成)第三空。挾脊陷者中。(甲乙)
白話
中窌(出自《甲乙經》),又名中空(出自《大成》):在第三骶後孔,挾脊凹陷中(出自《甲乙經》)。
原文
下窌(甲乙)第四空。挾脊陷者中。(甲乙)
白話
下窌(出自《甲乙經》):在第四骶後孔,挾脊凹陷中(出自《甲乙經》)。
原文
按以上四穴。謂之八髎。素問曰。八髎在腰尻分間是也。又曰尻骨空。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白話
按以上四穴,稱為八髎。《素問》說:八髎在腰與骶骨的分界處。又說:骶骨孔,在髀骨之後,相距四寸。
原文
次注曰是謂八髎穴也今按髀當作髁千金曰大小便不利。灸八髎穴。在腰目下三寸挾脊相去四寸。兩邊各四穴計八穴。故名八窌。甲乙。以八窌非脊中屬二行。又言挾脊而自明不繫二行者。蓋便覽者。此穴驗枯骨則其空自明。
白話
王冰次注說:這就是八髎穴。現在按,「髀」應作「髁」。《千金方》說:大小便不利,灸八髎穴,在腰目下三寸,挾脊相距四寸,兩邊各四穴,共八穴,所以叫八窌。《甲乙經》認為八窌不屬於脊中第二行,又說「挾脊」,自然說明不屬於第二行,大概是為了方便閱覽者。此穴驗證枯骨,則其孔自然明瞭。
原文
會陽(甲乙)一名利機(甲乙)陰尾骨兩旁。(甲乙)骨外。各開一寸半(入門)
白話
會陽(出自《甲乙經》),又名利機(出自《甲乙經》):在尾骨兩旁(出自《甲乙經》),骨外側各開一寸半(出自《醫學入門》)。
原文
按陽。入門。作陰。誤也。機外臺作機。陰尾舊作陰毛。傳寫之誤。據千金外臺而訂之。發揮作尾髎骨。髎是骶之誤。金鑑。作陰尾尻骨兩旁五分許。
白話
按:「陽」,《醫學入門》寫作「陰」,是錯誤的。「機」,《外臺秘要》寫作「機」。「陰尾」舊本寫作「陰毛」,是傳寫的錯誤。根據《千金方》、《外臺秘要》訂正。《十四經發揮》寫作「尾髎骨」,其中「髎」是「骶」的錯誤。《醫宗金鑑》寫作「陰尾尻骨兩旁五分許」。
原文
背第三行自第二椎兩旁。挾脊各三寸至二十一椎下凡二十八穴。
白話
背部第三行:從第二椎兩旁,挾脊各三寸,到第二十一椎下,共二十八個穴位。
原文
附分(甲乙)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旁各三寸(甲乙)陷中。(入門)正坐取之(類經)
白話
附分(出自《甲乙經》):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側邊緣兩旁各三寸(出自《甲乙經》),凹陷中(出自《醫學入門》),正坐取穴(出自《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