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按口問篇曰。天柱經。挾頸。挾頸者。頭中分也。經者。蓋所謂流注也。
根據《口問篇》說:天柱經,挾頸。挾頸,指的是頭部的中間部分。經,大概是指流注。
原文
風池(素問)風府兩旁。(素問)顳顬後。髮際陷者中。(甲乙)按之引於耳中。(次注)
風池(《素問》)在風府兩旁。(《素問》)顳顬後方,髮際凹陷中。(《甲乙》)按壓時牽引到耳中。(《次注》)
原文
按入門曰。耳後一寸半拘矣。顳顬腦空一名。是與頷厭等注顳顬。不同。資生。既作腦空是也。類經曰。大筋外廉。非矣。聚英。醫統。大成。作顳顬後。腦空下。誤也。
根據《入門》說:耳後一寸半是拘限了。顳顬與腦空是同一名稱,這與頷厭等穴注釋的顳顬不同。《資生》已經作腦空是對的。《類經》說:大筋外側,不對。《聚英》、《醫統》、《大成》作顳顬後、腦空下,錯誤。
耳上共有八個穴位:天衝(《甲乙》)在耳上前方三分(《甲乙》)
原文
按千金。沖作衢。誤。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作三寸。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髮際。二寸。然千金。側人明堂圖中。天衝。在懸顱。懸釐後。耳上穴明矣。別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與焉。素問云。兩角上各二。注曰。謂天衝。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自天衝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二寸如前三分。入門。作承靈後一寸半。是腦空穴也。醫統。作耳後髮際二寸。如前三寸。金鑑。作從率谷後行耳後三分許。入髮際二寸。並非也。諸書言耳後者。蓋耳上誤。特聖濟與甲乙同。
按:《千金》將“沖”寫作“衢”,錯誤。《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作三寸,錯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髮際二寸。然而《千金》的側人明堂圖中,天衝在懸顱、懸釐之後,耳上穴位明確。另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在其中。《素問》說:兩角上各二,注釋說:指天衝、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從天衝開始。所以現在取此穴為耳上二寸如前三分。《入門》作承靈後一寸半,那是腦空穴。《醫統》作耳後髮際二寸、如前三寸。《金鑑》作從率谷後行耳後三分許、入髮際二寸,都不是。諸書說耳後,大概是耳上的錯誤。唯獨《聖濟》與《甲乙》相同。
原文
率谷(甲乙)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嚼而取之。(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率谷(《甲乙》)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咀嚼時取穴。(《甲乙》)凹陷處,宛宛之中。(《明堂》)
原文
按外臺。明堂。作蟀谷。大全。或作率骨。發揮。有如前三分字。不知何據。
按:《外臺》、《明堂》作蟀谷。《大全》有時作率骨。《發揮》有“如前三分”字樣,不知根據什麼。
原文
角孫(甲乙)耳廓上。中間。開口有孔。(甲乙)髮際下。(次注)禁刺(入門)
角孫(《甲乙》)在耳廓上、中間,開口時有孔。(《甲乙》)髮際下。(《次注》)禁止針刺。(《入門》)
原文
按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聖濟。神應。作耳廓中間上。次注。作耳上郭表之中間上。髮際之下。入門。吳文炳。作耳廓上中間。髮際下。得之。氣府論云。耳廓上各一。次注曰。謂角孫。甲乙。廓字下。蓋脫上字。今補之。
按:《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聖濟》、《神應》作“耳廓中間上”。《次注》作“耳上郭表之中間上,髮際之下”。《入門》、吳文炳作“耳廓上中間,髮際下”,得其要。《氣府論》說:耳廓上各一,注釋說:指角孫。《甲乙》“廓”字下,大概脫漏“上”字,現在補上。
原文
曲鬢(甲乙)耳上入髮際曲隅。陷者中。鼓頷有空。(甲乙)
曲鬢(《甲乙》)在耳上入髮際的曲隅,凹陷處,鼓動頷部有空隙。(《甲乙》)
原文
按。明堂。大全。作曲發。王執中曰。曲發疑發。(發當作鬢)又字誤也。聚英。作曲髩。千金。千金翼。無入字。是宜削之。世人。以耳前曲周下。小曲髮際。為曲鬢。甲乙。屬耳上部。千金。千金翼。共不屬耳前。入門曰以耳掩前。尖處是穴。恐有耳之大小。然稍為勝前說。耳後凡十二穴
按:《明堂》、《大全》作曲發。王執中說:曲發疑為發(發當作鬢),又是字誤。《聚英》作曲髩。《千金》、《千金翼》沒有“入”字,應該刪除。世人以耳前曲周下、小曲髮際為曲鬢。《甲乙》屬於耳上部,《千金》、《千金翼》都不屬於耳前。《入門》說:以耳掩前,尖處是穴,恐怕因耳朵大小而有差異,但稍微勝過前說。耳後共有十二個穴位。
原文
顱息(甲乙)一名顱囟。(大全)耳後間青絡脈(甲乙)青脈中。(聖濟)
顱息(《甲乙》)又名顱囟。(《大全》)在耳後間的青絡脈(《甲乙》),青脈中。(《聖濟》)
原文
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甲乙)禁刺(資生。聖濟。入門)
針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甲乙》)禁止針刺。(《資生》、《聖濟》、《入門》)
原文
按入門。聚英。息作囟。大全。寶鑑。為一名。間字蓋傳寫誤。在青字上。千金。千金翼。外臺。作青脈間。是也。入門。作耳後上。金鑑。作耳後上間。皆非矣。岡本曰。耳後上尖骨。陷中。此說近是。逼耳而取穴也。瘈脈。翳風。皆同。
按:《入門》、《聚英》將“息”作“囟”。《大全》、《寶鑑》作為一名。“間”字大概是傳寫錯誤,應在“青”字上。《千金》、《千金翼》、《外臺》作“青脈間”,是對的。《入門》作“耳後上”,《金鑑》作“耳後上間”,都不對。岡本說:耳後上尖骨,陷中,此說接近正確,是靠近耳朵取穴。瘈脈、翳風都相同。
原文
瘈脈。(甲乙)一名資脈。(甲乙)耳本後。雞足。青絡脈。刺出血如豆汁。(甲乙)青脈中。(聖濟)禁灸。(千金)禁刺。(入門)
瘈脈(《甲乙》)又名資脈。(《甲乙》)在耳本後,雞足狀的青絡脈。刺出血如豆汁。(《甲乙》)青脈中。(《聖濟》)禁止艾灸。(《千金》)禁止針刺。(《入門》)
原文
按千金。千金翼。無後絡二字。外臺。無脈字。岡本曰耳後正中。起骨。如雞拳。足者。陷中。是亦一說。聖濟。曰。不宜出血多。即出血如豆汁之意。
按:《千金》、《千金翼》沒有“後絡”二字。《外臺》沒有“脈”字。岡本說:耳後正中,起骨如雞拳足者,陷中,這也是一說。《聖濟》說:不宜出血多,即出血如豆汁的意思。
原文
翳風(甲乙)耳後陷中。(素問)按之引耳中。(甲乙)先以銅錢二十文。令患人咬之。尋取穴中。(聚英。引針經。)
翳風(《甲乙》)在耳後陷中。(《素問》)按壓時牽引到耳中。(《甲乙》)先用銅錢二十文,讓患者咬住,尋找穴位。(《聚英》引《針經》)
原文
按明堂云。耳後尖角。是與瘈脈混。醫統。吳文炳。大成。從之。入門。作耳珠後。並非。浮白(素問)耳後入髮際一寸。(甲乙)
按:《明堂》說:耳後尖角,這與瘈脈混淆。《醫統》、吳文炳、《大成》跟從此說。《入門》作耳珠後,都不是。浮白(《素問》)在耳後入髮際一寸。(《甲乙》)
原文
按千金翼注曰。翳風前。竅陰後。外臺曰。下曲頰後。並非。據完骨外。上定浮白。下定完骨。中間取竅陰。
按:《千金翼》注說:翳風前,竅陰後。《外臺》說:下曲頰後,都不是。根據完骨外側,上方確定浮白,下方確定完骨,中間取竅陰。
原文
竅陰(甲乙)一名枕骨。(類經)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甲乙)
竅陰(《甲乙》)又名枕骨。(《類經》)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時應手。(《甲乙》)
原文
按資生。聖濟等。作搖動有空。無應手之文。似不可解入門。醫統。作搖耳有空。甲乙。搖動言動脈。故曰。應手。金鑑。作耳後高上。枕骨下。非也。與足部竅陰。同名異穴。聖濟作首竅陰。
按:《資生》、《聖濟》等作“搖動有空”,沒有“應手”文字,似乎不可解。《入門》、《醫統》作“搖耳有空”。《甲乙》“搖動”指動脈,所以說“應手”。《金鑑》作“耳後高上,枕骨下”,不對。與足部竅陰同名異穴。《聖濟》作首竅陰。
原文
完骨(素問)耳後入髮際四分。(甲乙)旁。完骨。(增注)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凡五穴
完骨(《素問》)在耳後入髮際四分。(《甲乙》)旁,完骨。(《增注》)面中行直神庭下行共有五穴。
原文
素窌(甲乙)一名面王。(甲乙)鼻柱上端。(甲乙)陷中。(入門)準頭。(類經)禁灸(甲乙)
素窌(《甲乙》)又名面王。(《甲乙》)在鼻柱上端。(《甲乙》)陷中。(《入門》)準頭。(《類經》)禁止艾灸。(《甲乙》)
原文
按窌。諸書或作髎。外臺。作𢨺。髎窌以音通用。𢨺又同。無異義。下仿此。王。外臺。作玉。資生。作上。聚英。醫統。吳文炳。大成。作正。大全。作土。蓋寫誤。
按:“窌”,諸書或作“髎”。《外臺》作“𢨺”。“髎”、“窌”因音通用,“𢨺”又相同,沒有異義。以下仿此。“王”,《外臺》作“玉”。《資生》作“上”。《聚英》、《醫統》、吳文炳、《大成》作“正”。《大全》作“土”。大概是筆誤。
原文
水溝(甲乙)一名鼻人中。(肘後)一名鬼宮。一名鬼客廳。(千金)一名鬼市。一名人中。(千翼)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甲乙)陷中。(類經)鼻柱下。溝中央。(神應)
水溝(《甲乙》)又名鼻人中。(《肘後》)又名鬼宮、又名鬼客廳。(《千金》)又名鬼市、又名人中。(《千金翼》)在鼻柱下、人中,直對唇取之。(《甲乙》)陷中。(《類經》)鼻柱下,溝中央。(《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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