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一孔穴註解。以甲乙經。為古。千金方。外臺秘要。次之。至後世。隨意增減。諸說紛紜。使人茫然。故此編務。辨諸家之謬。令學者知所適從。
一、孔穴的註解,以《針灸甲乙經》為最古,其次是《千金要方》和《外臺秘要》。到了後世,任意增減,諸說紛紜,使人茫然無從。因此這部書致力於辨明各家的謬誤,讓學者知道該如何取法。
原文
一今世言經穴者。率皆奉滑氏。十四經發揮穴歌。以為金科玉條。乃就各經。揣摩以認俞穴。或自手而到於頭。或自足而到於頭。唯其流注是視。不復審各體全穴。故至數穴相接之處。動致混錯。如下廉。豐隆。耳門。聽宮。聽會。重取一穴。而莫之能省。蓋發揮穴注。雖據資生經為文。然其部分穴名。不主各體。而主各經。蓋仿外臺秘要。更於手足十二經之外。加奇經任督二脈。創設十四經之目。因配以諸穴。學者由是而學焉。所以失也。今取俞穴。先就頭面腹背項頸各部。悉詳其處所。然後推求絡經上下前後。猶指掌。故此據甲乙。千金。以分諸部為圖。若其流注。則具之於後。
一、當今談論經穴的人,大都奉守滑壽的《十四經發揮》和穴歌,作為金科玉律。於是就沿著各條經脈去揣摩辨認俞穴的位置,有的從手到頭,有的從足到頭,只看到經脈的流注,不再詳審各部位的完整穴位。所以在幾個穴位相接之處,往往造成混亂錯誤,例如下廉、豐隆、耳門、聽宮、聽會等,重复取一個穴位而不能明辨。《十四經發揮》的穴位註解雖然是根據《針灸資生經》寫成的,但其分列穴位不是以身體各部位為主,而是以各條經脈為主。這大概是仿照《外臺秘要》,在手足十二經之外,加上奇經的任督二脈,創設十四經的名目,因而配屬各穴位。學者由此學習,所以產生錯誤。現在取俞穴,先就頭面、腹背、項頸各部位,全部詳細說明其所在位置,然後再推求絡脈和經脈的上下前後關係,如同指掌。因此根據《甲乙經》、《千金要方》,把各部位分列為圖,至於經脈流注,則列在後面。
原文
一經絡流注交會。及穴歌。盡具十四經發揮。其與經脈篇有異同。則岡本為竹。著臟腑經絡詳解悉之。奇經八脈。亦同。今諸經俞穴。有異同者。外臺秘要。移肺經中府雲門入脾經之類。必記之備參考。灸壯刺分。則諸書異同稍少。而至攻病。則有不可守者。故不載穴下。舉具於續編主治部中。如禁刺灸穴。亦不可不知焉。載在各穴下。
一、經絡的流注交會以及穴歌,全部收錄在《十四經發揮》中。如果與《經脈篇》有異同之處,岡本為竹所著《臟腑經絡詳解》已經詳細論述。奇經八脈也同樣如此。現在各經脈的俞穴有異同之處的,例如《外臺秘要》把肺經的中府、雲門移入脾經之類,一定記錄下來以供參考。灸的壯數和刺的分寸,各書的差異比較少,但到了治療疾病時,卻有不可固守的,所以不記載在穴位下面,而在續編的主治部分列舉說明。例如禁刺灸的穴位,也不能不知道,就記載在各穴位下面。
原文
一此編。一主甲乙經。故系諸本注。但內經文。可徵者。先記而後及甲乙。使學者知古書可據也。有異同辨之兩可者共載。誤謬必從有考證者。所增補者。書增注每穴名下。必記其書目者。又從其古者。
一、這部書主要以《甲乙經》為依據,所以聯繫各書的註解。但《內經》的文字如果有可供驗證的,先記錄下來而後及於《甲乙經》,讓學者知道古書可供依據。有異同之處而難以辨別、兩說皆可的,一并列載。有錯誤的必定依從有考證的說法。有所增補的,書寫增注在每個穴名之下,必定記下所依據的書名,又依從其中最古的。
原文
一千金方曰。吳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天應穴。取病人稱快者。自是陷中而經脈所歷也。故奏驗。不鮮。乃古所謂痛所為腧之義也。然徒執阿是。而謂經穴之似迂者。去大道。而從捷徑也。療其病不知其所以愈也。所謂阿是而無名稱者。皆載之續編主治部中。
一、《千金要方》說:吳地、蜀地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就是天應穴,選取讓病人感到舒適痛快的位置,自然是筋骨凹陷之中而經脈所經過的地方。所以收到效果的不在少數。這就是古代所說「以痛為腧」的道理。然而如果只固執阿是之說,而認為經穴之說迂腐,那就離開了大道而走捷徑了。治療了疾病卻不知道病為什麼能治好。所謂阿是而沒有正式名稱的,都收載在續編的主治部分中。
原文
一凡奇穴。別分部。其阿是穴而無名目者。不收錄。
一、大凡奇穴,另立分部,那些阿是穴而沒有正式名稱的,不收錄。
原文
本邦之灸法。傳異域者。載在聖濟總錄。神應經等。又如九曜點之類。乃今不錄。詳諸續編主治中。
本邦的灸法,從外國傳入的,收載在《聖濟總錄》、《神應經》等書中。又如九曜點之類的,現在不予收錄,詳見續編主治部分。
原文
一同身寸者不必用。只急卒之際。或用之。而其法不一。諸說載在開卷第一者。所以先其急也。
同身寸不一定用。只有在緊急之時才用,而其方法不止一種。各種說法收載在開卷第一部分,是因為首先要急用的緣故。
原文
一孔穴註解。資生經等。引他書者。就其所引之書校之。若不見其文者。直書資生經。或書今本不見。
一、孔穴的註解,《資生經》等引用其他書的,就用所引的書來校對。如果找不到那段文字,就直接寫《資生經》,或者寫「今本不見」。
原文
一閱書之際。遇其異名。則不易知。乃細書異稱於目錄穴名下便其搜索。
一、閱讀此書的時候,遇到異名就不容易知道了,於是把異稱詳細寫在目錄的穴名下面,以便讀者檢索。
原文
一引書目錄。只載其孔穴下。所引據者。於本案條中。所證訂。如素難諸注。諸史註疏之類。總不注於穴下者。皆不列目錄而誇博洽。且偶有目錄外書而注穴下者。則正錄題名。若癸辛雜識。幼幼新書五云抄等。是也。引書省題名。例細書目錄下。
一、所引用的書目,只列在孔穴下面作為依據。在考證條目中,進行考訂。像《素問》《難經》的各種註解,以及各史書的註疏之類,一律不註在穴下,所以都不列入目錄以免炫耀淵博。而且偶爾有在目錄之外的書卻註在穴下的,就正確記錄書名,如《癸辛雜識》《幼幼新書》《五雲抄》等,就是這種情況。引用書時省略題名的例子,詳細寫在目錄下面。
原文
一家藏聖濟總錄。謄寫本也。其分寸字畫。不能無疑。故多不取徵於此。吳文炳。針灸大成。無注於穴下者。楊繼洲。針灸大成。往往載其說於穴下。單記大成者楊氏之大成也。如吳氏。針灸大成。只記吳文炳。不言大成。以別之。
一家藏的《聖濟總錄》是抄寫本,其中的分寸和字畫難免有疑問,所以大多不從這裡取證。吳文炳的《針灸大成》,沒有註在穴下。楊繼洲的《針灸大成》,往往把其說法收載在穴下。單獨記「大成」的是楊氏的《大成》。如果是吳氏的《針灸大成》,只記「吳文炳」,不說「大成」,以示區別。
原文
一流注編中。穴下所細注一載甲乙經文。故不記甲乙經。若有引他書者。則必記其所引書名。又不曰。某經之所發某經之所溜。單記所發所溜者。省本經之字也。但肺經一條。悉加太陰經之字。以示之。其經絡別走某經之類。亦省本經字。
一流注編中,穴位下面詳細註解的如果是《甲乙經》的文字,就不記「甲乙經」。如果有引用其他書的,就必定記下所引的書名。又不說「某經之所發」或「某經之所溜」,只記「所發」「所溜」,是省略了本經的字。但肺經這條,全部加上「太陰經」的字,以示區別。其他經絡「別走某經」之類的,也省略本經的字。
原文
一奇穴部。所載穴名。註文不同而其穴相同者。不敢改論焉。以其不拘經絡流注也。
一、奇穴部所記載的穴位名稱,註文不同而穴位相同的,不敢加以改動和評論,因為奇穴不拘泥於經絡流注。
原文
一凡奇穴同名異穴者。於各條。不下注說。但如與腧穴同名者。必注曰。與某部某穴。同名異穴。教讀者不誤。
一、大凡奇穴有同名而不同穴的,在各條中不作註解說明。但如果與腧穴同名的,必定註明「與某部某穴同名異穴」,教導讀者不致弄錯。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