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陳飛霞曰:小兒自彌月而至於三歲,猶未可以診切;非無脈可診,而實虛不易定也。
陳飛霞說:嬰兒從滿月到三歲,還不能夠進行脈診;不是沒有脈搏可以診察,而是因為虛實不容易確定。
原文
小兒每怯生人,初見不無啼叫,呼吸先亂,神志倉忙,而遲數大小已失本來之象矣,診之何益?不若以指紋之可見者,與面色病候相印證。此亦醫中望切兩兼之意也。
小孩常常害怕陌生人,初次見面難免會哭鬧,呼吸先亂了,神志也倉促慌張,於是脈搏的遲、數、大、小都已經失去原本的樣子了,診察這種脈象有什麼益處呢?不如用可以看見的指紋,與面色和病症相互印證。這也是醫學中望診和切診兩者兼顧的意思。
原文
令人抱兒,對立於向光之處。以左手握兒食指,以我右手拇指,推兒三關。
讓人抱著小孩,面對面站在光線明亮的地方。用左手握住小孩的食指,用我的右手拇指,推按小孩的(指紋)三關。
原文
察其形色,細心體認,亦惟辨其表裡寒熱虛實足之矣。
觀察指紋的形狀和顏色,細心體會辨認,只要能分辨出表、裡、寒、熱、虛、實就足夠了。
原文
世人好異,不從實地用功,以此為淺近之談,不屑留意。不知臨證能辨此六者,便為至高之手。
世間的人喜歡新奇,不肯在實際上下功夫,認為這是淺顯的言論,不值得留意。不知道臨床診治時能夠分辨這六種情況,就是最高明的醫者了。
因為表裡清楚,就能知道病是在經絡還是在臟腑,那麼使用發汗或攻下的方法就不會出錯。
原文
寒熱明則知用寒遠寒,用熱遠熱,或寒因寒用,熱因熱用,因事制宜,用無不當。
寒熱分明,就知道該用寒藥避開寒證,用熱藥避開熱證,或者用寒藥治療假熱證,用熱藥治療假寒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適當的措施,用藥沒有不恰當的。
原文
虛實辨則知大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不為假症眩惑。
虛實辨別清楚,就知道嚴重的虛證會出現盛實的假象,嚴重的實證會出現虛弱的樣子,不會被假象所迷惑。
原文
凡真虛真實易知,假虛假實難辨,真假既明,則無虛虛實實之患。
凡是真正的虛證和實證容易知道,而假虛假實則難以辨別;真假既然分辨明白了,就不會有使虛證更虛、實證更實的禍患。
原文
如此切要關頭,不知體會,但以不經之言欺世誑俗。
像這樣緊要的關鍵之處,不知道去體會領悟,卻用一些沒有根據的言論來欺騙世人、迷惑大眾。
原文
謂何者為人驚,何者為畜驚,不特欺人,而且自欺,不特無益治療,而且誤人生命,是誰之咎哉?
說什麼樣的指紋是受驚嚇,什麼樣的指紋是受動物驚嚇,不僅欺騙別人,而且欺騙自己;不僅對治療沒有幫助,而且耽誤人的性命,這是誰的過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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