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集成

卷一

針灸不可並施

卷一/針灸不可並施4
原文
內經言針而不灸灸而不針庸醫針而復灸灸而復針後之醫者不明軒岐之道針而復灸灸而復針者有之殊不知書中所言某穴在某處或針幾分或灸幾壯此言若用針當用幾分若用灸當用幾壯謂其穴灸者不可復針針者不可復灸矣今之醫者凡灸必先灸三壯乃用針復灸數壯謂之透火艾之說是不識書中軒岐之旨也(神應)。
白話
《內經》說:針刺就不要艾灸,艾灸就不要針刺。庸醫針刺後又艾灸,艾灸後又針刺。後來的醫生,不明白軒岐之道,針刺後又艾灸,艾灸後又針刺的情況確實存在。卻不知道書中所說:某個穴位在某處,或者針刺幾分深,或者艾灸幾壯。這是說如果用針刺,應當用幾分深;如果用艾灸,應當用幾壯。意思是說那個穴位,艾灸了的就不能再針刺,針刺了的就不能再艾灸。現在的醫生,凡是艾灸必定先灸三壯,然後用針刺再艾灸數壯,稱之為「透火艾」的說法,這是不明白書中軒岐的宗旨啊。(神應)
原文
昔宏綱先生嘗言惟腹上用針隨灸數壯以固其穴他處忌之云此亦醫家權變之說也(神應)。
白話
從前宏綱先生曾說:只有腹部用針刺後,隨即艾灸數壯,以鞏固其穴位。其他地方則忌諱這樣做。說這也是醫家權宜變通之說啊。(神應)
原文
問針經云(即靈樞經也)針幾分灸幾壯針訖而後灸何也曰針則針灸則灸若針而不灸若灸而不針(綱目)。
白話
問:《針經》(即《靈樞經》)說針刺幾分,艾灸幾壯,針刺完畢後再艾灸,這是為什麼?回答說:針刺就是針刺,艾灸就是艾灸。如果要針刺就不要艾灸,如果要艾灸就不要針刺。(綱目)
原文
灸而勿針針而勿灸針經為此常丁寧庸醫針灸一齊用徒施患者炮烙刑(入門)
白話
艾灸就不要針刺,針刺就不要艾灸。《針經》為此常常叮囑。庸醫針灸一起用,白白給患者施加炮烙之刑。(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