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或曰。經言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不散。不留不寫也。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此則古之法也。今觀前篇所云。則此篇所論。亦皆非歟。
有人問說:「經典提到足陽明經是五臟六腑之海。它的脈象大,血多,氣盛,熱勢壯盛。針刺這個經脈時,不深刺就不會散開,不留針就不會瀉除。足陽明經刺入深度六分,留針十次呼吸的時間。足太陽經刺入深度五分,留針七次呼吸。足少陽經刺入深度四分,留針五次呼吸。足太陰經刺入深度三分,留針四次呼吸。足少陰經刺入深度二分,留針三次呼吸。足厥陰經刺入深度一分,留針兩次呼吸。手部的陰陽經脈,它們接受氣的道路較近,氣的來勢急促,所以針刺的深度都不超過二分,留針都不超過一次呼吸。灸法也是這樣。若灸法超過這個限度,就會得到惡火,導致骨枯脈澀。若針刺超過這個限度,就會導致氣脫。這就是古人的法則。現在看到前篇所說的,那麼這一篇所論述的,難道也都錯了嗎?」
原文
曰。此古人特論其理之常如此耳。凡用刺法。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為拘也。經曰。邪氣在上。(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濁氣在中。
回答道:「這是古人專門論述它的常理是這樣罷了。凡是使用針刺方法,自然有它適宜的情況,起初不必以此為限制。經典說:邪氣在上(指邪氣侵襲人體時位置較高),濁氣在中,
原文
(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在於腸胃。故曰濁氣在中。)清氣在下。
(寒溫不調,飲食不節制,而疾病在於腸胃,所以說濁氣在中。)清氣在下,
原文
(言清溫地氣中人。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取之上)針中脈。則濁氣出。(取之陽明合)針太深。則邪氣反沉而病益。
(指清涼濕潤的地氣侵襲人體,必定從腳部開始,所以說清氣在下。)因此針刺凹陷的脈,邪氣就會出來(取上部穴位);針刺中部的脈,濁氣就會出來(取陽明經的合穴);針刺太深,邪氣反而會深入而病情加重。
原文
(浮淺之病。不欲深刺。深則邪反入。故曰反沉。)又曰。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撩之。又曰。其可為度量者。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若夫瘠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者是也。
(浮淺的疾病,不宜深刺,深刺則邪氣反而進入,所以稱為反沉。)又說:無論年少年長、身形大小胖瘦,都要用心揣度。又說:那些可以用標準來衡量的,是沒有嚴重肌肉消瘦而且血氣不衰的人。至於那些瘦弱而肌肉脫削的人,怎麼可以用固定的標準來針刺呢?要仔細地切、循、捫、按,觀察其寒熱盛衰來調治,這就是所謂順應實際情況而施治的真諦。」
原文
或曰。金針賦言。諸陽之經。行於脈外。諸陽之絡。行於脈內。諸陰之經。行於脈內。諸陰之絡。行於脈外。是歟非歟。
有人問說:「《金針賦》說:各陽經運行在脈外,各陽絡運行在脈內;各陰經運行在脈內,各陰絡運行在脈外。這是對的嗎?還是錯的?」
原文
經曰。經脈十二。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諸脈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又曰。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又曰。諸絡脈。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
經典說:「十二經脈,隱伏運行在分肉之間,位置深而看不見;那些浮在體表而常見的脈,都是絡脈。」又說:「符合計數標準的是經脈,不符合計數標準的是絡脈。」又說:「各絡脈不能循行經過大關節之間,必定行走在間斷的道路中出入,然後再與皮膚會合。」
原文
(十四經發揮以十二經之支脈。伏行分肉之間者。皆釋為絡脈。則絡脈亦伏行分肉之間者。而不浮見。亦能經大節而不行絕道。亦當經脈十六丈二尺之數。而非不當數也。似涉於誤。)經曰。百病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乃血絡。非大絡。)留而不去。傳入於經。又漸傳於臟腑。機按。經言則知諸經皆屬於內。諸絡皆屬於外。經中只言內經外絡。未嘗言陰陽也。且如榮行脈中。衛行脈外。榮氣之行。無分晝夜。衛氣晝但行陽。夜但行陰。素難嘗言之矣。今謂陽經外。陽絡內。陰經內。陰絡外。經無明文。不知何據。
(《十四經發揮》把十二經的支脈中伏行在分肉之間的,都解釋為絡脈,那麼絡脈也是伏行在分肉之間的,而不浮現於體表,也能經過大關節而不走間斷道路,也符合經脈十六丈二尺的長度,而不是不符合計數。這樣看來似乎有誤。)經典說:「百病必定先發生在皮毛,邪氣侵襲,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進入並停留於絡脈。(這是血絡,不是大絡。)停留不去,就傳入經脈,又逐漸傳入臟腑。」我(編者)按:根據經典所言,可知各經都屬於內部,各絡都屬於外部。經典中只提到內經外絡,未曾提到陰陽。而且如營氣運行在脈中,衛氣運行在脈外,營氣的運行不分晝夜;衛氣白晝只運行在陽分,夜晚只運行在陰分,《素問》《難經》曾經說過這些。現在說陽經在外、陽絡在內、陰經在內、陰絡在外,經典沒有明確文字,不知依據為何。
原文
或曰。賦言男子氣。早在上。晚在下。女子氣。早在下。晚在上。午前為早。午後為晚。從腰以上為上。從腰以下為下。男子早針。氣乃上行。晚針。氣乃下行。女子早針。氣乃下行。晚針。氣乃上行。其說亦有據乎。
有人問說:「《賦》說:男子的氣,早上在上,晚上在下;女子的氣,早上在下,晚上在上。午前稱為早,午後稱為晚。從腰以上為上,從腰以下為下。男子早上針刺,氣就會上行;晚上針刺,氣就會下行。女子早上針刺,氣就會下行;晚上針刺,氣就會上行。這種說法有根據嗎?」
原文
經曰。榮氣行於脈中。周身五十度。無分晝夜。至平旦與衛氣會於手太陰。衛氣行於脈外。晝行陽二十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至平旦與榮氣會於手太陰。機按。衛氣之行。但分晝夜。未聞分上下也。男女臟腑經絡。氣血往來。未嘗不同也。今賦所言如是。似涉無稽之談。安可為法於人哉。
經典說:「營氣運行在脈中,環繞全身五十周,不分晝夜,到清晨與衛氣會合於手太陰經。衛氣運行在脈外,白天運行在陽分二十五周,夜晚運行在陰分二十五周,到清晨與營氣會合於手太陰經。」我(編者)按:衛氣的運行,只分晝夜,沒有聽說分上下。男女的臟腑經絡,氣血往來,未曾不同。現在《賦》所說的內容如此,似乎涉及無稽之談,怎麼可以作為人們的法則呢?
原文
或曰。賦言補寫之法。男用大指進前左轉。呼之為補。退後右轉。吸之為寫。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女用大指退後右轉。吸之為補。進前左轉。呼之為寫。插針為熱。提針為寒。午前如此。午後反之。其法是歟非歟。
有人問說:「《賦》說補寫的方法:男子用大拇指向前左轉,配合呼氣叫做補;向後右轉,配合吸氣叫做寫。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女子用大拇指向後右轉,配合吸氣叫做補;向前左轉,配合呼氣叫做寫。插針為熱,提針為寒。午前如此,午後則相反。這種方法是對的嗎?還是錯的?」
原文
經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此論一年陰陽之升降也。即此。一日陰陽之升降。午前陽升陰降。午後陰升陽降。無分於男女也。考之素難。男女臟腑經絡穴俞血氣。晝夜周流無不同。今賦言午前午後。男女補寫顛倒錯亂如此。悖經旨也甚矣。故曰。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又曰。刺實須其虛者。針下寒也。刺虛須其實者。針下熱也。曰寒曰熱。惟針下為候。何嘗以提按而分男與女哉。
經典說:「冬至後四十五日,陽氣逐漸上升,陰氣逐漸下降;夏至後四十五日,陰氣逐漸上升,陽氣逐漸下降。」這是論述一年中陰陽的升降。依此類推,一日之中陰陽的升降:午前陽升陰降,午後陰升陽降,不分男女。考證《素問》《難經》,男女的臟腑經絡、穴位血氣,晝夜周流沒有不同。現在《賦》所說的午前午後、男女補寫竟然如此顛倒錯亂,大大違背了經典的宗旨。所以說:「診病不懂得陰陽逆從的道理,這是治療中的一種過失。」又說:「刺實證要達到虛的狀態,是指針下出現寒涼感;刺虛證要達到實的狀態,是指針下出現溫熱感。」所謂寒與熱,是以針下的感覺為徵候,何曾用提針插針來區分男女呢?
原文
或曰。針法刺左邊之穴。將針右捻。而氣上行。將針左捻。而氣下行。刺右邊反之。欲補。先呼後吸。欲寫。先吸後呼。其法亦可師歟。
有人問說:「針刺左邊的穴位時,將針向右捻轉,氣就會上行;將針向左捻轉,氣就會下行。針刺右邊則相反。想要補,先呼氣後吸氣;想要寫,先吸氣後呼氣。這種方法也可以師法嗎?」
原文
曰。經絡周於人身。無有左右上下之別。今針左右不同如此。將謂左之經絡與右。上與下。兩不相同耶。經曰。刺不知經絡之往來。血氣之流行。不足以為工。此亦可謂不知經絡之往來矣。呼補吸寫。古今皆同。予毋容議。
回答道:「經絡環繞人體,沒有左右上下的區別。現在針刺左右竟然如此不同,難道要說左邊的經絡與右邊、上部與下部兩不相同嗎?經典說:『針刺若不知道經絡的往來、氣血的流行,不足以稱為醫工。』這也可以說是不知道經絡的往來了。呼氣補、吸氣寫,古往今來都相同,我不需要再議論。」
有人問說:「丹溪先生說針法完全是寫而沒有補,這是什麼意思?」
原文
經曰。陽不足者。溫之以氣。陰不足者。補之以味。針乃砭石所制。既無氣。又無味。破皮損肉。發竅於身。氣皆從竅出矣。何得為補。經曰。氣血陰陽俱不足。勿取以針。和以甘藥是也。又曰。寫必用方。補必用員。蓋謂以氣方盛。以月方滿。以日方溫。以身方定。以息方吸而內針。復候其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寫必用方。其氣而行焉。補必用員者。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宣其不行之氣。令其行也。移其未復之脈。使之復也。夫寫。固寫其盛也。於補亦云。宣不行之氣。移未復之脈。曰宣曰移。非寫而何。且考素問九針之用。無非寫法。丹溪之言。豈無所本哉。經中須有補法。即張子所謂祛邪實所以扶正。去舊實所以生新之意也。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故云補也。虞氏曰。針刺雖有補寫之法。余恐但有寫而無補焉。謂寫者。迎而奪之。以針迎其經脈之來氣而出之。固可以寫實也。謂補者。隨而濟之。以針隨其經脈之去氣而留之。未必能補也。不然。內經何以曰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重竭其氣。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若此等語。皆有寫無補之謂也。
經典說:「陽氣不足的,用氣來溫養;陰氣不足的,用味來補益。」針是砭石製成的,既沒有氣,也沒有味,刺破皮膚損傷肌肉,在身體上打開孔竅,氣都從孔竅中洩出,怎麼能算是補呢?經典說:「氣血陰陽都不足的情況,不要用針刺,而用甘味藥來調和。」就是這個道理。又說:「寫必須用方,補必須用圓。」這是說:在氣正盛的時候,在月正圓的時候,在日正溫的時候,在身體正安定的時候,在呼吸正吸氣的時候進針,再等到吸氣時捻轉針,再等到呼氣時慢慢出針。所以說寫必須用方,這樣氣就會運行。補必須用圓,圓就是行,行就是移。宣通那不運行的氣,讓它運行;移動那尚未恢復的脈,讓它恢復。寫固然是寫其盛實,但對於補也說是「宣不行之氣,移未復之脈」,說宣、說移,不是寫又是什麼?況且考查《素問》中九針的用法,無非是寫法。丹溪先生的話,難道沒有根據嗎?經典中雖有補法,也就是張先生所說的「祛邪實所以扶正,去舊實所以生新」的意思。黃帝問:「補寫是怎麼回事?」岐伯回答:「這是攻邪。快速出針以去除盛血,從而恢復真氣,所以稱為補。」虞氏說:「針刺雖然有補寫的方法,但我恐怕只有寫而沒有補。所謂寫,是迎而奪之,用針迎著經脈來氣的方向而將氣寫出,固然可以寫實。所謂補,是隨而濟之,用針順著經脈去氣的方向而留針,未必能補。不然的話,《內經》為什麼說:『形氣不足,病氣不足,這是陰陽都不足,不可以針刺,針刺會加重竭盡其氣,老年人會死亡,壯年人也難以恢復。』像這些話,都是說有寫無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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