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問對

十四法

十四法(4)

十四法13
原文
又曰。氣積於胸中者。上取之。寫人迎、天突、喉中。積於腹中者。下取之。寫三里與氣街。上下皆滿者。旁取之。上下取之。
白話
又說,氣積聚在胸中的,從上部取穴,瀉人迎、天突、喉中。積聚在腹中的,從下部取穴,瀉三里和氣街。上下都滿的,從旁側取穴,或上下同時取穴。
原文
(上。天突、人迎。下。氣街、三里。)與季脅之下一寸。重者。雞足取之。診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又曰。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白話
(上,天突、人迎;下,氣街、三里。)以及季脅下一寸。病情嚴重的,用雞足刺法。診察其脈,如果脈大而弦急,或者脈絕不至,以及腹部皮膚非常緊急的,不可針刺。又說,審察其陰陽,以區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原文
(即從陽引陰。從陰引陽。以左治右。以右治左亦同。)
白話
(即從陽引陰,從陰引陽,以左治右,以右治左也是同樣的道理。)
原文
又曰。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寫之時。何所置氣。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榮氣。蓋補則取浮氣之不循經者。以補虛處。寫則從榮置其氣而不用。猶棄置之也。然病有虛實不一。補寫之道亦不一。是以陽氣不足。(浮氣)而陰氣有餘。則先補陽而後寫陰以和之。陰氣不足。而陽氣有餘。則先補陰而後寫陽以和之。如此。則榮衛自然通行矣。又曰。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切而循之。彈而按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亦自已也。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寫之。此所謂解結也。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項與背令熱。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大熱遍身。狂言。妄聞妄見。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血而實者寫之。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復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凡此莫非通經接氣。但不以呼吸多少。而為經脈長短之候耳。指微賦注所釋。譬猶援儒入釋。以璞亂玉。何其謬哉。
白話
又說,當進行補法時,從哪裡取氣?當進行瀉法時,將氣置於何處?答:浮行於體表不循經脈的氣,是衛氣;精氣運行於經脈中的,是榮氣。補法就是取浮行不循經脈的氣,來補益虛弱之處;瀉法則是從榮氣處將氣排出而不用,如同棄置一樣。然而疾病虛實不一,補瀉的方法也不一。所以陽氣不足(浮氣)而陰氣有餘,就先補陽後瀉陰以調和;陰氣不足而陽氣有餘,就先補陰後瀉陽以調和。這樣,榮衛自然就會通行了。又說,用針的人,必須先審察經絡的虛實,用手切按循撫,彈動按壓,觀察其反應活動之處,然後再取穴下針。六經調和的,稱為無病,即使有病也會自行痊癒。某一經脈上部實下部虛而不通的,這必定有橫絡之氣盛大加於大經,導致不通,應察看並瀉之,這就是所謂的解結。上部寒冷下部發熱,先刺項部的太陽經,久留針,刺後再用熱熨項部和背部使其發熱,待熱氣下行會合後止針,這就是所謂的推而上之。上部發熱下部寒冷,察看其虛脈而陷下的經絡部位取穴,待氣下行後止針,這就是所謂的引而下之。全身大熱,狂言亂語,幻聽幻視,察看足陽明經及其大絡取穴,虛者補之,有血實者瀉之。讓患者仰臥,醫者站在其頭前,用兩手四指夾按頸動脈,久按之後捲曲手指並用力推按,向下至缺盆中,然後重複如前,直到熱退後止針,這就是所謂的推而散之。這一切都是為了疏通經脈、接引氣機,但不是以呼吸次數來作為經脈長短的標準。指微賦的註解所解釋的,就像援引儒家學說來解釋佛家,把璞玉當作亂玉,多麼荒謬啊!
原文
或曰。今醫用針。動輟以袖覆手。暗行指法。謂其法之神秘。弗輕示人。惟恐有能盜取其法者。不知果何法耶。
白話
有人問:現在的醫生用針,動輒用袖子覆蓋手,暗中施行指法,說此法神秘,不輕易示人,唯恐有人能盜取其法。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方法呢?
原文
曰。金針賦十四法。與夫青龍擺尾等法。可謂已盡之矣。舍此而他。求法之神秘。吾未之信也。況此等法。證之於經。則有悖於經。質之於理。則有違於理。彼以為神。我以為詭。彼以為秘。我以為妄。固可以愚弄世人。實所以見鄙識者。古人有善。惟恐不能及人。今彼吝嗇至此。法雖神秘。殆必神亦不佑。法亦不靈也。奚足尚哉。
白話
答:金針賦十四法,以及青龍擺尾等法,可以說已經囊括了。捨棄這些而追求其他神秘之法,我不相信。況且這些方法,用經典來驗證則違背經典,用道理來審視則違背道理。他們認為神奇,我認為詭異;他們認為秘密,我認為荒誕。固然可以愚弄世人,實際上卻被有見識的人鄙視。古人有好的東西,唯恐不能傳給別人;如今他們吝嗇到這種地步,方法即使神秘,恐怕神靈也不會保佑,方法也不會靈驗了。哪裡值得推崇呢?
原文
或曰。今醫置針於穴。略不加意。或談笑。或飲酒。半晌之間。又將針捻幾捻。令呼幾呼。仍復登筵。以足其欲。然後起針。果能愈病否乎。
白話
有人問:現在的醫生將針刺入穴位後,略微不加留意,或者談笑,或者飲酒,過了一會兒,又將針捻幾下,讓病人呼幾口氣,然後又回去入席,以滿足自己的欲望,之後才起針。這樣真的能治好病嗎?
原文
曰。經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云。手動若務。針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適之變。又云。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又云。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凡此數說。敬乎怠乎。又云。虛之與實。若得若失。實之與虛。若有若無。謂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氣來實牢濡虛。以隨濟迎奪而為得失也。
白話
答:經上說,針刺的真諦,必須先調治心神。又說,手部動作要專注,針具要明亮均勻,靜心觀察意義,審視適應的變化。又說,如同面臨深淵,手像握住老虎,心神不為外物所擾。又說,如同等待貴客,不知天色已晚。所有這些說法,是恭敬還是懈怠呢?又說,虛與實,如同有所得、有所失;實與虛,如同有、如同無。意思是氣來充實牢固為得,濡弱虛浮為失。氣的實牢濡虛,是根據隨濟迎奪來決定得失的。
原文
又曰。有見如(如讀為而)入。有見如出。蓋謂入者。以左手按穴。待氣已至。乃下針。針入候其氣盡。乃出針也。
白話
又說,有見而入,有見而出。這裡的意思是,進針時,用左手按壓穴位,待氣已到,再下針;針進入後,等候其氣盡,再出針。
原文
又曰。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寒則留之。熱則疾之。留者遲也。疾者速也。凡補者。按之遲留。寫者。提之疾速也。
白話
又說,針氣已到後,根據寒熱來決定留針或疾出。寒證則留針,熱證則疾出。留就是緩慢,疾就是快速。凡是補法,按壓時要緩慢留針;瀉法,提針時要快速。
原文
又曰。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刺陰而一刺陽。刺寒厥者。二刺陽而一刺陰。機按。以上數條。此皆費而隱者也。敬者能之乎。怠者能之乎。古人所以念念在茲。不敢頃刻而怠忽者。惟恐虛實得失。而莫知寒熱疾留而失宜也。因摭而輯之於此。庶使後學將以逞今之弊。而變今之習也歟。
白話
又說,針刺熱厥證,留針反而會轉為寒;針刺寒厥證,留針反而會轉為熱。針刺熱厥證,應刺陰經兩次、陽經一次;針刺寒厥證,應刺陽經兩次、陰經一次。愚按:以上幾條,都是費解而隱晦的內容。恭敬的人能做到嗎?懈怠的人能做到嗎?古人念念不忘,不敢片刻怠慢疏忽,就是擔心虛實得失不明,以及不知寒熱疾留而用針失當。因此摘錄編輯在此,希望後學能夠藉此遏制當今的弊病,改變當今的風氣吧!
原文
或曰。諸家針書。載某穴針幾分。留幾呼。灸幾壯。出於經歟否歟。
白話
有人問:各家針灸書籍記載某穴針刺幾分,留針幾次呼吸,艾灸幾壯,這些出自經典嗎?
原文
曰。於經不載。多出於經傳出。經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淺深不得。反為大賊。過之則內傷。不及則外壅。古人治法。惟視病之浮沉。而為刺之淺深。豈以定穴分寸為拘哉。又謂某穴宜留幾呼。悖理尤甚。經曰。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針下寒。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又曰。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又曰。氣血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疾。然其氣血流注。豈留呼而可為準定耶。又曰。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是古人用針。惟以氣至為期。而不以呼之多少為候。若依留呼之說。氣至則可。氣若不至。亦依呼數而去針。徒使破皮損肉。有何益於病哉。故曰。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疽是也。又謂某穴宜灸幾壯。亦非至言。惟當視其穴俞。肉之厚薄。病之輕重。而為灸之多少大小則可耳。不必守其成規。所言某穴針幾分。灸幾壯。謂病宜針某穴。則宜入幾分。病宜灸。則宜灸幾壯。針則不灸。灸則不針也。不知其說者。既針復灸。既灸復針。為害不淺。
白話
答:這些並非出自經典,大多出於經傳的後續記載。經上說,疾病有浮沉,針刺有淺深。淺深不當,反而會造成大害。刺得過深則內傷,刺得不足則外壅。古人的治法,只是根據病的浮沉來決定刺的淺深,哪裡會拘泥於固定的分寸呢?又說某穴宜留幾呼,更是違背道理。經上說,針刺實證需要使其虛,就留針,待陰氣盛至,針下感覺寒冷,才去針。經氣已到,要謹慎守護勿失。又說,針刺而氣不至,不要問次數;針刺而氣至,就出針,不要再針。針各有所宜,形狀不同,各自發揮作用。針刺的要點是氣至而有效。效果的顯現,如同風吹雲散,明朗得如同見到青天。又說,氣血未應針時,就像橫臥的弩那樣安靜;應針時,就像觸發機關那樣迅疾。然而氣血流注,難道可以用留幾呼來作為標準嗎?又說,安靜地久留針,以氣至為準則,不因為呼吸次數多就匆忙出針。所以古人用針,只以氣至為期,而不以呼吸次數為候。如果依照留呼的說法,氣至則可;如果氣不至,也依照呼吸次數出針,徒然破皮損肉,對疾病有何益處?所以說,針刺的危害在於:刺中病邪而不出針則耗泄精氣,未刺中病邪而出針則導致邪氣聚留。精氣耗泄則病情加重而令人惶恐,邪氣聚留則會生成癰疽。又說某穴宜灸幾壯,也不是正確的說法。只應根據穴位的肌肉厚薄、病情輕重,來決定灸的多少和大小即可,不必堅守成規。所說的某穴針幾分、灸幾壯,意思是病宜針某穴,則應刺入幾分;病宜灸,則應灸幾壯。針則不灸,灸則不針。不知道這個道理的人,既針又灸,既灸又針,為害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