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問對

卷之上

卷之上(6)

卷之上10
原文
或曰。經言痹病有眾痹。有周痹。何分別耶。
白話
有人問說:「經書上提到痹病有『眾痹』和『周痹』,這兩種要如何區分呢?」
原文
經曰。眾痹者。此各在其處。更發更止。更居更起。以右應左。以左應右。非能周也。刺此者。痛雖已止。必刺其處。勿令復起。周痹者。在於血脈之中。隨脈以上。隨脈以下。不能左右。各當其所。痛從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後刺其上以脫之。痛從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後刺其下以脫之。此內不在臟。而外未發於皮。獨居分肉之間。真氣不能周。故曰周痹。
白話
經書上說:「眾痹,是指病痛各自停留在某個部位,會交替地發作與停止,交替地停留與活動。疼痛常左右對稱,右邊痛會影響左邊,左邊痛會影響右邊,但卻不會全身到處遊走。針刺這種病時,即使疼痛已經停止,也一定要在原來的痛點下針,以防止它復發。周痹,則是病邪在血脈之中,隨著經脈上下流動,不會左右對稱發作,而是各自影響其所在的部位。如果疼痛從上往下發展,就先刺下部以阻斷病勢,再刺上部以解除病根;如果疼痛從下往上發展,就先刺上部以阻斷病勢,再刺下部以解除病根。這種病邪內不在臟腑,外尚未發於皮膚,只停留在肌肉之間的縫隙,使得人體的正氣無法正常周流運行,所以稱為『周痹』。」
原文
問曰。經言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刺之以月。死生為數。何也。
白話
問道:「經書上說,凡是痹證疼痛來去不定、沒有固定位置的,病痛在肌肉之間,針刺時要根據月亮的盈虧來決定針刺的次數,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經曰。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數。則曰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右刺左。不已。復刺之。如其法。
白話
經書上說:「用針的人,要根據人體正氣的盛衰來決定針刺的次數。針刺次數超過了應有的數量,就會導致正氣耗散;如果針刺次數不足,邪氣又無法瀉除。可以採用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繆刺法。如果這樣還沒好,就再按照這個方法針刺。」
原文
(言所以約月。死生為數者。隨氣之盛衰也。)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如是刺之則無過數。無不及矣。)或曰。經言熱病有五十九刺。可得聞歟。
白話
(這段話是說明,之所以要根據月亮的晦明來決定針刺次數,是因為要順應人體氣血的盛衰變化。)月亮初生時,第一天針刺一次,第二天兩次,逐漸增加,到第十五天刺十五次;從第十六天開始,第十四次,逐漸減少。(像這樣針刺,就不會超過或不足應有的次數了。)又有人問:「經書上說治療熱病有五十九個針刺的穴位,可以說來聽聽嗎?」
原文
經曰。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寫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也。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一作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寫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內踝上橫脈以止之。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溲血。口中乾。日半死。脈代者。一日死。熱病已得汗。脈尚躁。喘且復熱者死。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熱病脈尚盛躁。不得汗者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又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腰折瘛瘲。口噤齘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或曰。刺熱病亦有異乎。或曰。寒熱瘰癧在頸腋者。何氣使然。
白話
經書上說:「患熱病第三天,如果氣口脈(寸口脈)平穩,而人迎脈躁動,應取陽經進行治療,用五十九個針刺的穴位,來瀉其熱邪,使其出汗,並充實陰液以補其不足。所謂的五十九刺,是指:兩手內外側各三個穴位,共十二針;五指之間各一個穴,共八針;腳趾之間也同樣有八針;頭部入髮際一寸處,兩旁各三分處有三個穴,共六針;再入髮際三寸處,邊緣有五個穴,共十針;耳前、耳後、口下一穴,項中一穴,共六針;頭頂百會一穴、囟會一穴、髮際一穴、廉泉一穴、風池兩個穴、天柱兩個穴。患熱病第七、八天,如果寸口脈搏動、氣喘且脈短促(一說脈弦)的,要趕快針刺,讓病人出汗,應淺刺手大指間的穴位。熱病有汗出,並且脈象順應病情可以發汗的,可取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等穴。用瀉法可以去熱,用補法可以發汗。如果汗出太多,可取內踝上橫脈處的穴位來止汗。熱病第七、八天,脈象微小,出現尿血、口中乾燥的,大約一天半會死亡;脈象出現代脈的,一天內會死亡。熱病已經出汗,但脈象仍然躁動,氣喘並且又發燒的,會死亡。熱病第七、八天,脈不躁動,或者雖然躁動但不散漫也不數急,之後三天內如果出汗就能好;如果三天不出汗,第四天會死亡。熱病脈象仍然盛大而躁動,卻不出汗的,會死亡。脈象盛大而躁動,但出汗後脈象平靜的,就能存活。熱病患者感覺不到疼痛,耳聾,肢體不能自主活動,口乾,體表陽熱很盛,而體內卻有寒象的,這是熱邪深入骨髓,無法醫治,必死。另外,熱病有九種情況是不能針刺的:第一,不出汗,兩顴發紅,並且呃逆的,死。第二,腹瀉且腹部脹滿很嚴重的,死。第三,眼睛視物不清,高熱不退的,死。第四,老人和嬰兒,發燒且腹部脹滿的,死。第五,不出汗,嘔吐且下血的,死。第六,舌根潰爛,高熱不退的,死。第七,咳嗽且流鼻血,不出汗,或者出汗但汗不到腳的,死。第八,骨髓發熱的,死。第九,發燒且出現痙攣的,死。痙攣的症狀是腰背向後折、抽搐、咬牙、口緊閉。以上這九種情況,都不可用針刺治療。」又有人問說:「針刺熱病有沒有不同的方法呢?」又有人問說:「發生在頸部和腋下的寒熱瘰癧(淋巴結核),是什麼氣造成的呢?
原文
經曰。此皆鼠瘻寒熱之毒氣。留於脈而不去也。鼠瘻之本。皆在於藏。其末上出於頸腋之間。浮於脈中。而未內著於肌肉。外為膿血者。易去也。去之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絕其寒熱。審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來以去之。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死。見赤脈不下貫瞳子。可治也。或曰。癰疽何以治之。
白話
經書上說:「這些都是鼠瘻(淋巴結核)這種寒熱毒氣,停留在血脈中沒有去除。鼠瘻的病根都在臟腑,其外在表現則向上出現在頸部和腋下之間,浮在血脈中,但尚未深入附著在肌肉上。如果向外發展化膿出血的,比較容易去除。治療時要從其病根入手,引導外在的病邪,可以使它衰減並消除,從而終止寒熱的症狀。要仔細按壓病變的經絡來進行針刺,針刺時手法要緩慢進出以去除病邪。如果瘰癧小得像麥子一樣,針刺一次就會見效,三次就能痊癒。如果翻開病人的眼睛來看,眼中有赤色的血脈上下貫穿瞳孔,看到一條血脈,一年內會死;看到一條半,一年半內會死;看到兩條,兩年內會死;看到兩條半,兩年半內會死;看到三條,三年內會死。如果赤色的血脈沒有向下貫穿瞳孔,就可以醫治。」又有人問說:「癰疽要如何治療呢?」
原文
經曰。癰疽之生。膿血之成。積微之所生也。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膿已成。十死一生。故聖人弗使已成。已有膿血。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所謂多害者。觀逆順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內藥而嘔。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項不便。四逆。音嘶色脫。五逆。除此五者。順矣。或曰。水腫之病。宜刺乎。
白話
經書上說:「癰疽的發生,膿血的形成,都是由極微小的病變累積而成的。所以,高明的醫者能在疾病尚未成形時就進行調治。愚笨的人則往往等到疾病已經形成才去處理。等到膿瘍已經形成,治療起來就非常困難,十個病人中會有九個死亡。因此,高明的醫者不讓膿瘍發展到形成的地步。如果已經有了膿血,用小方法治療小範圍的病,功效不大;用猛烈的方法治療大範圍的病,又會有很多危害。所以,對於已經形成膿血的,恐怕只能用砭石、鈹針或鋒針來刺破排膿了。所謂的『多害』,是指要觀察病情的逆順。如果出現以下五種逆證,就預後不良:一是白睛發青,黑眼珠變小,這是第一逆;二是服藥後嘔吐,這是第二逆;三是腹痛且口渴嚴重,這是第三逆;四是肩頸活動不便,這是第四逆;五是聲音嘶啞,面色敗壞,這是第五逆。除了這五種逆證之外,其他的就屬於順證,預後較好。」又有人問說:「水腫的病,適合用針刺治療嗎?」
原文
經曰。經脈滿則絡脈溢。絡脈溢則繆刺之。以調其絡脈。使復其形而不腫。繆刺者。不分隧穴而刺之。大法。水溢於表。或腹脹。或四肢腫而氣稍實。脈浮洪者。宜行此法。或病孤危。脈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繆刺之。禍不旋踵。蓋不審經言。脈絡滿溢。宜繆刺之理也。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長。刺法同乎否乎。
白話
經書上說:「如果經脈中氣血充滿,就會導致絡脈也滿溢。當絡脈滿溢時,就應該採用『繆刺法』來治療,以調和其絡脈,使身體恢復正常形態而不腫脹。所謂繆刺,就是不特定選取經脈上的穴位,而是刺其對側的絡脈。大致的原則是,當水氣泛溢於體表,出現腹部脹滿,或四肢腫脹,但人體正氣尚實,脈象浮洪的,適合運用這種方法。但是,有些病情危重、正氣衰敗、脈象微弱的病人,現在也常常有人對他們使用繆刺法,這樣做很快就會招來災禍。這是因為沒有仔細體會經書中所說的『脈絡滿溢』,才適合用繆刺法的道理啊。」又有人問說:「人的體質有胖瘦、膚色有黑白、身材有高矮,針刺的方法是否相同呢?
原文
經曰。年質壯大者。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日再可也。肥人者。廣肩。腋項肉薄。皮厚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也。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血清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淺而疾之。壯士真骨者。堅肉緩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常人者。視其黑白。各為調之。其端正敦厚者。血氣調和。刺此者。無失常數也。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白話
經書上說:「對於年齡大、體格壯實的人,氣血充盈,皮膚肌肉堅固,如果感受邪氣,針刺時應當深刺並留針。對於嬰兒,肌肉脆嫩,血少氣弱,針刺時應當用毫針淺刺,並且快速出針,一天可以針刺兩次。對於肥胖的人,肩膀寬闊,腋下和頸部的肌肉反而較薄,皮膚厚、顏色黑,嘴唇肥大,其血液顏色深黑且濃稠,氣行澀滯而遲緩,針刺時應當深刺並留針,並且要增加針刺的次數。對於消瘦的人,皮膚薄、面色淡,肌肉看起來稜角分明,嘴唇薄,說話聲音輕微,其血液清稀,氣行滑利,容易耗氣,也容易損血,針刺時應當淺刺並快速出針。對於強壯的武士,骨骼堅實,肌肉堅固,關節鬆緩有力,舉止果斷。這種人如果性格沉靜穩重,其氣就會澀滯、血液濃濁,針刺時應當深刺並留針,並增加針刺次數;如果性格強悍好動,其氣就會滑利、血液清稀,針刺時應當淺刺並快速出針。對於一般常人,要根據其膚色黑白來調整治法。對於那些相貌端正、性情敦厚的人,其氣血調和,針刺時就按照常規的標準進行即可。」又有人問說:「普通百姓和地位高的人,針刺方法相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