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問對

卷之上

卷之上(2)

卷之上25
原文
又曰。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氣血。氣血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白話
又說:五臟的通道,都出自經隧,用來運行氣血。氣血不和諧,各種疾病就會變化產生。因此要謹守經隧。
原文
(隧。潛道也。經脈行而不見。故謂之經隧。詳見陽經外絡內。陰經內絡外條。)旁出者。謂之絡。
白話
(隧,是潛行的通道。經脈運行而不顯現,所以稱為經隧。詳見陽經在外絡於內,陰經在內絡於外的條文。)旁出的,稱為絡。
原文
(經之橫支。交接別經者。)十二經有十二絡。
白話
(經脈的橫行分支,交接其他經脈的。)十二經有十二絡。
原文
(如太陰屬肺。絡大腸。手陽明屬大腸。絡肺之類。)兼陽蹺絡、陰蹺絡、脾之大絡。為十五絡也。皆從十二經之所始。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也。又曰孫絡。
白話
(例如太陰屬肺,絡大腸;手陽明屬大腸,絡肺之類。)加上陽蹺絡、陰蹺絡、脾之大絡,成為十五絡。都是從十二經的起始處,互相轉輸灌溉,會聚於寸口、人迎。又稱為孫絡。
原文
(小絡也。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又曰。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者也。非髀肉筋骨也。)問曰。榮衛之氣。亦有別乎。
白話
(是小的絡脈。經脈在內,分支橫行的稱為絡,絡的分支稱為孫絡。又說:關節交會處三百六十五個,是絡脈滲灌各個關節的地方。關節,是神氣遊行出入的地方,不是髀肉筋骨。)問:榮氣和衛氣,也有分別嗎?
原文
曰。榮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灑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剽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也。(詳見井滎俞經合注)或曰。經脈與絡脈異乎。
白話
答:榮氣,是水穀的精氣,調和於五臟,佈散於六腑,才能進入脈中。所以循著脈上下運行,貫穿五臟,聯絡六腑。衛氣,是水穀的悍氣,其氣剽疾滑利,不能進入脈中。所以循行於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蒸於肓膜,散佈於胸腹。違逆其氣就會生病,順從其氣則病癒,不與風寒濕氣相合。(詳見井滎俞經合注)又問:經脈與絡脈有不同嗎?
原文
曰。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諸絡脈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見於外。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寫其邪而去其血。留之發為痹也。凡診絡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魚際絡青。胃中寒。魚際絡赤。胃中熱。其暴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熱氣也。青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皆多血絡。必間日一取。大血盡而止。乃調其血實。或曰。經病絡病。治有異乎。
白話
答:十二經脈,伏行在分肉之間,深而不顯現。它們的虛實,可以從氣口診知。那些浮現而常見的脈,都是絡脈。所有的絡脈不能經過大關節之間,必定行經絕道而出入,再復合於皮膚中,它們的會合處都在體表可見。所以凡是刺絡脈,一定要刺其結聚處。如果血盛,即使沒有結聚,也要趕快刺之,以瀉其邪氣而去其血,留滯不去會發展為痹病。凡診察絡脈,顏色青則為寒且痛,赤則有熱。魚際絡青,胃中有寒;魚際絡赤,胃中有熱。突然變黑的,是留滯已久的痹病。有赤、有黑、有青的,是寒熱氣。青色短小的,是少氣。凡是刺治寒熱病,大多血絡豐盛,必須隔日一次取血,等到大血盡而止,然後調理其血實。又問:經病和絡病,治法有不同嗎?
原文
經曰。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
白話
經文說:邪氣侵犯形體,必定先留止於皮毛,停留不去,就進入孫絡;停留不去,就進入絡脈。
原文
(絡脈。血脈也。非十五絡之絡。)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
白話
(絡脈,是血脈,不是十五絡的絡。)停留不去,就進入經脈,向內連及五臟,散佈於腸胃。陰陽都受邪,五臟才會受傷。這是邪氣從皮毛侵入,直至五臟的次序。像這樣,就要治其經脈。
原文
(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左刺右。右刺左。必中其經。非絡脈也。)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
白話
(邪氣客於經脈,左邊邪盛則右邊生病,右邊邪盛則左邊生病。也有轉移變化的:左邊疼痛未止,而右邊脈先病。像這樣,必須用巨刺法,左邊痛刺右邊,右邊痛刺左邊,一定要刺中其經脈,而不是絡脈。)現在邪氣客於皮毛,進入孫絡,停留不去,閉塞不通,不能進入經脈,而流溢於大絡。
原文
(即前血絡。外不得出。內不得入故也。)而生奇病也。(病在血絡謂奇邪)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故曰繆刺。
白話
(即前面所說的血絡,因為外不能出,內不能入的緣故。)而產生奇病。(病在血絡稱為奇邪。)邪氣客於大絡,左邊注於右邊,右邊注於左邊,上下左右,與經脈相干涉,而佈散於四肢末端。其氣沒有固定的處所,不進入經脈的俞穴,所以稱為繆刺。
原文
(絡病。其痛與經脈繆處也。亦宜左刺右。右刺左。雖與巨刺同。此刺絡而彼刺經也。)
白話
(絡病,其疼痛與經脈相繆錯。也應當左邊痛刺右邊,右邊痛刺左邊。雖然與巨刺相同,但這裡是刺絡,而巨刺是刺經。)
原文
或曰。十二經脈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治之亦有法乎。
白話
有人問:十二經脈都聯絡三百六十五個關節,關節有病,必定影響經脈,治療也有方法嗎?
原文
曰。五臟得六腑。相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淬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身形有痛。九候無病。則繆刺之。
白話
答:五臟與六腑相為表裡,經絡與支節各自產生虛實。根據疾病所在之處,隨之調治。病在脈,調其血;病在血,調其絡;病在氣,調其衛;病在肉,調其分肉;病在筋,調其筋;病在骨,調其骨。用焠針、藥熨。如果疾病不知疼痛,以兩蹺脈為上。身形有疼痛,而九候無病,就用繆刺法。
原文
(繆刺者。刺絡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痛在於左。而右脈先病者。巨刺之。
白話
(繆刺,是刺絡脈,左邊痛刺右邊,右邊痛刺左邊。)疼痛在左邊,而右邊脈先病的,用巨刺法。
原文
(巨刺者。刺經脈也。左痛刺右。右痛刺左。)必謹察其九候。針道畢矣。或曰。經病亦有宜刺者乎。
白話
(巨刺,是刺經脈,左邊痛刺右邊,右邊痛刺左邊。)必須謹慎診察九候,針刺的道理就完備了。又問:經病也有適宜用刺法的嗎?
原文
經曰。肝病。實則兩脅痛引少腹。善怒。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
白話
經文說:肝病,實證則兩脅疼痛牽引少腹,容易發怒;虛證則眼睛昏花看不清,耳朵聽不見,容易恐懼,像有人要抓捕他。取用其經脈厥陰和少陽。
原文
(非其絡病。故取其經。取厥陰治肝氣。少陽調氣逆。)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白話
(這不是絡病,所以取用其經。取厥陰治肝氣,取少陽調氣逆。)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絡放血。
原文
(脅中氣滿。獨異於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心病。實則胸中痛。脅支滿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與腰相引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本下血。其變病。刺郄中血。
白話
(脅中氣滿,與平常不同,是氣逆的徵象。根據左右,有則刺之。)心病,實證則胸中痛、脅部支滿疼痛、膺背肩胛間痛、兩臂內側痛;虛證則胸腹脹大、脅與腰互相牽引疼痛。取用其經少陰、太陽,並在舌根下放血。其變病,刺郄中血。
原文
(或嘔變也。郄在掌後。去腕半寸。) 脾病。實則身重善飢。肉痿。足不收。行善瘛。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肺病。實則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取其經。太陰、足太陽外。厥陰內血。
白話
(或是嘔吐的變證。郄在掌後,距腕半寸。)脾病,實證則身體沉重、容易飢餓、肌肉痿軟、足部不能收縮、行走容易抽搐、腳下痛;虛證則腹部脹滿、腸鳴、完穀不化的泄瀉、食物不消化。取用其經太陰、陽明和少陰的血絡。肺病,實證則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腨、足都痛;虛證則少氣不能接續呼吸、耳聾、咽喉乾。取用其經太陰、足太陽外側、厥陰內側的血絡。
原文
(太陽外。厥陰內。則少陰也。視少陰足脈。左右有血滿異常者。刺之。) 腎病。實則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憎風。虛則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
白話
(太陽外側、厥陰內側,就是少陰。觀察少陰足脈,左右有血滿異常的,刺之。)腎病,實證則腹部脹大、脛部腫、喘咳、身體沉重、盜汗、怕風;虛證則胸中痛、大小腹痛、四肢清冷厥逆、心中不樂。取用其經少陰、太陽的血絡。
原文
(注云。凡刺之道。虛補實寫。不虛不實。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刺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脈。而後乃調有餘不足也。)或曰。六腑病形刺法何如。
白話
(注說:凡刺法的原則,虛證用補,實證用瀉;不虛不實,從本經取治,這稱為得道。經絡中有瘀血,刺而去之,這稱為守法。還應當揣摩形體、確定氣機,先去除血脈中的瘀滯,然後再調治有餘和不足。)又問:六腑病變的形證和刺法如何?
原文
經曰。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冬日重感於寒則瀉。當臍痛。不能久立。與胃同候。取巨虛上廉。胃病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食飲不下。取之三里。小腸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睪而痛。時窘之後。當耳前熱。若寒甚。若獨肩上熱甚。及手小指次指間熱。若脈陷者。此其候也。取之巨虛下廉。三焦病者。腹脹。小腹尤堅。不得小便。窘急。溢則水留為脹。取之委陽。膀胱病者。小腹偏腫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熱。若脈陷。及脛踝後足小指外廉皆熱。取之委中。膽病者。善太息。口苦。嘔宿汁。心中澹澹。恐人將捕之。嗌中介介然。數唾。在足少陽之本末。亦視其脈之陷下者。灸之。取陽陵泉。
白話
經文說:大腸病,腸中劇痛且腸鳴,冬天重感寒邪則泄瀉,當臍痛,不能久立,與胃病同一診候,取巨虛上廉。胃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向上支撐兩脅、膈咽不通、飲食不下,取三里。小腸病,小腹痛、腰脊牽引睪丸而痛、時時急迫想要大便,耳前發熱,或很冷,或只有肩上很熱,以及手小指次指間發熱,或脈陷下,這是其證候,取巨虛下廉。三焦病,腹脹、小腹尤其堅硬、不得小便、窘迫急迫,水溢則停留為脹,取委陽。膀胱病,小腹偏腫而痛,用手按壓,即想小便而不得,肩上熱,或脈陷下,以及脛、踝後、足小趾外側都熱,取委中。膽病,容易嘆氣、口苦、嘔吐宿汁、心中不安、害怕被人抓捕、咽喉中有異物感、頻頻吐唾沫,病在足少陽經本末,也看其脈陷下的地方,灸之,取陽陵泉。
原文
(凡刺此者。必中氣穴。無中肉節。中肉節。則皮膚痛。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補寫反。則病益篤。)或曰。精氣津液血脈。亦有別乎。
白話
(凡是刺這些穴位,一定要刺中氣穴,不要刺中肉節。刺中肉節則皮膚痛,刺中筋則筋鬆弛,邪氣不能外出,補瀉相反,則病情加重。)又問:精、氣、津、液、血、脈,也有區別嗎?
原文
經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腠理發泄。汗出溱溱。是謂津。谷入氣滿。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是謂液。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壅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精脫者。耳聾。氣脫者。目不明。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酸。耳數鳴。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其脈空虛。
白話
經文說:兩種神氣相互結合,化合成形體,在身體產生之前就已存在,稱為精。上焦開發,宣發五穀的味道,熏蒸皮膚、充養身體、潤澤毛髮,像霧露灌溉一樣,稱為氣。腠理開泄,汗出淋漓,稱為津。水穀入胃,氣機充滿,淖澤之氣注於骨,使骨骼關節屈伸自如,泄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稱為液。中焦接受水穀之氣,取汁液變化為紅色,稱為血。約束營氣,使它無所逃避,稱為脈。精脫的,耳聾;氣脫的,目不明;津脫的,腠理開,汗大泄;液脫的,骨骼關節屈伸不利,面色枯槁,腦髓消減,脛部酸軟,耳鳴頻繁;血脫的,面色蒼白,枯槁無光澤,脈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