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曰:刺嬰兒奈何?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日再可也。白話提出修訂問:針刺嬰兒應如何操作?答:嬰兒的肌肉嫩脆、血氣不足,針刺時應使用細小的毫針,淺刺並迅速出針,一天針刺兩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