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素難要旨

卷一

四、九針所宜

卷一/《靈》、《素》5
原文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
白話
九種針具的適宜用法,各有不同的功效,長短大小,各有其適用的病症。
原文
刺熱者用鑱針,刺寒者用毫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員利針,刺癰者用鈹針。
白話
治療熱病用鑱針,治療寒病用毫針,治療實證用鋒針,治療虛證用員利針,治療癰腫用鈹針。
原文
鑱針出瀉陽氣;員針者揩摩分肉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鍉針者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勿陷;鋒針者以發痼疾;鈹針者以取大膿;員利針者以取暴氣;毫針者靜以徐往,微以久留,而癢以取痛痹;長針者可以取遠痹;大針者以瀉機關之水。病在皮膚,取以鑱針,於病所膚白勿取。
白話
鑱針用來瀉除陽氣;員針用來按摩分肉之間,不傷到肌肉,以瀉分肉間的氣;鍉針主治按壓脈搏而不使下陷,以引導正氣,不讓邪氣內陷;鋒針用來治療頑固的疾病;鈹針用來排取大的膿瘍;員利針用來治療突然發作的氣病;毫針要平穩而緩慢地刺入,輕微而長久地留針,用來治療痛痹,但刺痒處不可用;長針可以用來治療遠端的痹證;大針用來瀉除關節積水。病在皮膚,就用鑱針來刺,但若病處皮膚發白則不可用。
原文
病在分肉間,取以員利針,於病所,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之鍉針於井滎分輸。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針。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病在中者,取以長針。水腫不能過關節者,取以大針。
白話
病在分肉之間,用員利針刺病處;病在脈氣虛弱、應當補益的,用鍉針在井穴、滎穴、分肉及輸穴處刺治。病患化為大膿瘍的,用鈹針。痹氣突然發作的,用員利針。痹氣疼痛而持續不止的,用毫針。病在體內的,用長針。水腫而關節活動不便的,用大針。
原文
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以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針之所取也。
白話
用小針治療小病,功效就小;用大針治療大病,卻容易造成傷害,所以已經化膿成血的,只能用砭石和鈹針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