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張介賓云:“合病者,乃二陽、三陽同病,病之相合者也。
張介賓說:“合病,指的是兩條陽經或三條陽經同時生病,是病症互相合併的情形。
原文
如初起發熱、惡寒、頭痛者,此太陽之症,而更兼不眠,即太陽陽明合病也;若兼嘔惡,即太陽少陽合病;若發熱、不眠、嘔惡者,即陽明少陽合病也。若三者俱全,便是三陽合病。
例如剛開始發燒、怕冷、頭痛的,這是太陽經的症狀,如果又加上失眠,就是太陽與陽明經的合病;如果加上噁心嘔吐,就是太陽與少陽經的合病;如果發燒、失眠、又噁心嘔吐,就是陽明與少陽經的合病。如果這三種症狀全部具備,就是三陽經的合病。
原文
其病同,故必辨其脈證,犯何逆,然後得以法而治其逆也。”
這些病症雖然相同,所以一定要辨別它的脈象與症狀,觸犯了哪種治療禁忌,然後才能根據法則來治療這個違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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