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灸經綸

灸忌

灸忌

灸忌5
原文
灸病,必先候脈辨症。脈得數實,症見躁煩、口乾、咽痛、面赤,火盛新得,汗後,以及陰虛內熱等症,俱不宜灸。
白話
灸病,必須先診候脈象辨別證候。脈象得到數實,症狀見到煩躁、口乾、咽喉疼痛、面色發紅,火氣旺盛新得之病,出汗之後,以及陰虛內熱等證候,都不適宜灸治。
原文
臂腳穴灸多,脫人真氣,令人血脈枯竭,四肢削瘦無力。
白話
臂部和腳部的穴位灸得多了,會耗脫人的真氣,使人血脈枯竭,四肢消瘦無力。
原文
人有病,欲灸足三里者,必年三十以上,方許灸之,恐年少火盛傷目。
白話
人有疾病,想要灸足三里的,必須年紀在三十歲以上,才允許灸它,恐怕年輕人火氣旺盛損傷眼睛。
原文
故凡灸頭,必灸足三里者,以足三里能下火氣也。
白話
因此凡是灸頭部,必須灸足三里的原因,是因為足三里能夠引火氣下行。
原文
陰晦、大風、雷雨,並人神所在忌日,皆不宜灸。然有病當急遽之時,又宜權變。
白話
陰暗潮濕、大風、雷雨的天氣,以及人神所在的忌日,都不適宜灸治。但是有病在緊急的時候,又應當權宜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