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樓玉鑰續編

宜用藥味列後

宜用藥味列後(2)

宜用藥味列後22
原文
一茯苓。甘、淡而平,補中開胃,利水化痰,淡滲上行,生津液,開腠理,滋水之源而下降。用人乳拌勻,蒸曬,炒過,更佳。
白話
一茯苓。味甘、淡而性平,補中開胃,利水化痰,淡滲上行,生津液,開腠理,滋水之源而下降。用人乳拌勻,蒸曬,炒過,效果更好。
原文
一叭噠杏仁。味,甘而美味厚於氣,無毒,入肺胃、大腸。寧嗽潤肺,亦潤腸化痰,解喉痹。
白話
一叭噠杏仁。味甘而味美厚於氣,無毒,入肺、胃、大腸。寧嗽潤肺,也潤腸化痰,解喉痹。
原文
一黑豆(即馬料豆)。甘,寒,色黑,屬水,似腎。腎之谷也。補心腎,散熱祛風,解毒消腫。
白話
一黑豆(即馬料豆)。味甘,性寒,色黑,屬水,像腎。是腎之穀。補心腎,散熱祛風,解毒消腫。
原文
一種野料豆。更佳。畏五參、龍膽、豬肉,得杏仁、牡蠣良。
白話
一種野料豆。更好。畏懼五參、龍膽、豬肉,配伍杏仁、牡蠣則好。
原文
一桑葉。甘、寒,手足陽明之藥。涼血清熱。經霜者,療嗽。若音啞勿用。
白話
一桑葉。味甘、性寒,手足陽明的藥。涼血清熱。經霜的,治療咳嗽。若聲音嘶啞不要用。
原文
一當歸。甘、辛而溫,入心、肝、脾三經,血分之藥。凡喉患屬血虛者,佐白芍治之,效。但不大宜於白腐,因其辛溫而散也。
白話
一當歸。味甘、辛而性溫,入心、肝、脾三經,血分的藥物。凡喉患屬血虛的,配合白芍治療,有效。但不太適宜於白腐,因為它辛溫而散的緣故。
原文
一百合。甘、淡,氣平,功緩。益氣潤肺,除嗽,解喉痹、乳癰,潤大小便。又一種味苦者,不宜用。
白話
一百合。味甘、淡,氣平,功用和緩。益氣潤肺,除嗽,解喉痹、乳癰,潤大小便。另一種味苦的,不宜用。
原文
一山藥(原名薯蕷)。甘、平而淡,微澀。補脾肺,益腎澀精,養心神除煩熱,治諸虛百損,須選淮山藥之肥白者乃佳。
白話
一山藥(原名薯蕷)。味甘、性平而淡,微澀。補脾肺,益腎澀精,養心神除煩熱,治諸虛百損,須選淮山藥中肥白的才好。
原文
其建山藥,味苦氣烈,不合於用,尤不宜於白腐。
白話
那種建山藥,味苦氣烈,不合用,尤其不宜於白腐。
原文
一甘草。氣平味甘之品,合土之德,故獨入脾胃。
白話
一甘草。氣平味甘的藥品,合土之德,所以專入脾胃。
原文
稼穡作甘,土之正味,蓋土居中而能兼運乎五行,可升可降,可內可外,有和有緩,有生有克,有承有制,有補有瀉,善於解諸毒,祛熱邪,堅筋骨,建脾胃,長肌肉,隨氣藥入氣,隨血藥入血,無往而不可,故稱為國老。
白話
播種收穫產生甘味,是土的正味。土居中而能兼運五行,可升可降,可內可外,有和、有緩,有生、有克,有承、有制,有補、有瀉,善於解諸毒,祛熱邪,堅筋骨,建脾胃,長肌肉,隨氣藥入氣,隨血藥入血,無往而不可,所以稱為國老。
原文
凡生用則涼,炙用則溫,尤能助熟地,療陰虛之危。
白話
凡生用就涼,炙用就溫,尤其能助熟地,治療陰虛的危症。
原文
一金釵斛。甘、淡而力薄,性輕清和緩,有從容分解之妙。
白話
一金釵斛。味甘、淡而力薄,性輕清和緩,有從容分解的妙處。
原文
能養陰退火,除煩清肺,逐邪熱,平脾胃之火,去嘈雜善飢。
白話
能養陰退火,除煩清肺,祛邪熱,平脾胃之火,去嘈雜善飢。
原文
一沙苑蒺藜。甘,溫,入肝、腎二經。益精補腎,止腿痛遺泄。凡喉患後用佐調理甚良。
白話
一沙苑蒺藜。味甘,性溫,入肝、腎二經。益精補腎,止腿痛遺泄。凡喉患後用配合調理非常好。
原文
一黑芝麻(即巨勝子)。甘,平。補中益氣,養肺潤腸,逐風濕,填腦髓,久服延年,療白纏喉最妙。
白話
一黑芝麻(即巨勝子)。味甘,性平。補中益氣,養肺潤腸,祛風濕,填腦髓,久服延年,治療白纏喉最好。
原文
以上諸品,均純陰至靜之藥,乃喉患之所必需,用得其宜,何異神丹九轉?
白話
以上這些藥品,都是純陰至靜的藥物,是喉患的必需品,用得適宜,與神丹九轉有何不同?
原文
第今時之人,腎陰不足者居多,是以喉患屬虛者,比比如此。
白話
只是現在的人,腎陰不足的居多,所以喉患屬虛的,處處如此。
原文
故治法須兼顧養陰,若拘於俗,見徒從事表散寒涼而不誤者鮮矣。附見:
白話
所以治法須兼顧養陰,如果拘泥於習俗,只從事發表散寒涼而不失誤的很少了。附見:
原文
銅綠(即銅青),酸平,微毒。治風爛淚眼惡瘡,疳瘡,妇人血氣心痛,吐風痰,合金瘡,止血殺蟲,用醋製刮用。自然銅,辛,平。主折傷續筋骨,散瘀止痛。火煅醋淬七次,研細取用。
白話
銅綠(即銅青),味酸性平,微毒。治風爛淚眼惡瘡,疳瘡,婦女血氣心痛,吐風痰,合金瘡,止血殺蟲,用醋製刮用。自然銅,味辛,性平。主折傷續筋骨,散瘀止痛。火煆醋淬七次,研細取用。
原文
均按:此二味並非治喉之品,即吹藥內亦不宜入,不知何故,羼入編末。或系鈔書者誤摘於此耶?
白話
均按:這兩味並非治喉的藥物,即吹藥內也不宜加入,不知為何,混入編末。也許是鈔書的人誤摘於此吧?
原文
抑不知前所列忌用藥品下注明六十八味,數之不足,當經錯落此二味,屬於前而補於後耶?然於書意旨無妨,姑仍舊,貫錄存之。
白話
或者不知前面所列忌用藥品下注明六十八味,數目不足,應當是中間錯落了這二味,屬於前面的而補在後面吧?然而對書的意旨沒有妨礙,姑且照舊,記錄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