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針秘傳

十四、或問

十四、或問(2)

十四、或問36
原文
或曰:針灸家動謂各有秘法,不輕示人,信乎?
白話
有人問:針灸家動輒說各有秘法,不輕易傳授給人,這是真的嗎?
原文
曰:傳世所傳十四法、十六法,如青龍擺尾云云,可謂已盡之矣。舍此謂更有神秘,吾未之信也。
白話
我說:流傳世間的十四法、十六法,比如青龍擺尾等等,可以說已經全部包含了。除了這些說還有更神秘的,我是不相信的。
原文
況此等法,證之於經,則有悖於經,質之於理,則有違於理,彼以為神,我以為詭,彼以為秘,我以為妄。
白話
何況這些方法,用經典來驗證,就與經義相違背,用道理來質詢,就與情理相抵觸,那些人認為神奇,我認為詭異;那些人認為是秘傳,我認為是荒妄。
原文
此編雖亦羅列諸法於前,因既為世俗之所通行,固不可不知其法。
白話
這部書雖然也把各種方法羅列在前面,因為這些方法既然是社會上通行的,當然不可以不知道這些方法。
原文
且外間所傳者,往往名是而實非,予故為之考證其說,歸於至當,免其以訛傳訛,且可與《內》、《難》諸法,考究異同,俾能實驗於針下。
白話
而且外面流傳的,往往名實不符,所以我為此考證這些說法,使其歸於恰當妥當,避免以訛傳訛,同時也可以與《內經》、《難經》的各種方法相互考證研究異同,使大家能夠在針下得到實驗驗證。
原文
如果精研經旨,深明古法,則於近世之所謂秘密,雖全棄而不可用也。
白話
如果能夠精深研究經典要旨,深刻明白古人的方法,那麼對於近世所謂的秘密法門,即使全部拋棄不使用也沒有關係。
原文
或曰:諸家針科書所載,某穴針幾分,留幾呼,灸幾壯,出於經歟否歟?曰:此多出於後世,於經並無考也。經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淺深不得,反為大賊。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
白話
有人問:各家針灸科書籍所記載的,某穴位針幾分,留幾呼,灸幾壯,這些出自經典嗎?我說:這大多出於後世,在經典中並沒有考據。《經》中說:病有浮沉,刺有淺深。掌握淺深不當,反而造成大害。刺得太深就會內傷,刺得太淺就會在外造成氣血堵塞。
原文
古人治法,惟視病之浮沉,而為刺之淺深,豈以定穴分寸為拘哉!又謂某穴宜留幾呼,悻理尤甚。
白話
古人的治療方法,只看病的浮沉程度,而決定針刺的淺深,哪裡是以固定穴位的分寸來拘泥呢!又說某穴位適宜留針幾呼,這更是違背道理。
原文
經曰: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針下寒),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白話
《經》中說:刺實證要使其虛證顯現,就要留針,等到陰氣隆盛到來(針下感覺寒冷),才可出針。經氣已經到來,就要謹慎守住所取的穴位不要失去。
原文
又曰: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
白話
又說:針刺後如果氣還沒有到來,不要計算留針的次數,針刺後如果氣已經到來,就可出針,不要再針了。針刺各有所適宜的方法,針具各有不同的形狀,各自按照它的特點來運用。
原文
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豈留呼而可為定準耶?
白話
針刺的要點,是氣到才能有效,效果的明顯,就像風吹散雲彩,清晰得如同看見晴空一樣。哪裡是以留針幾呼作為固定標準的呢?
原文
經又云: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
白話
《經》又說:安靜地久留針,以氣至為目的,不以呼吸次數的多少作為出針的標準。
原文
是古人用針,惟以氣至為期,而不以呼之多少為候。
白話
所以古人用針,只以氣至為期限,而不把呼吸的次數多少作為徵候。
原文
若依留呼之說,氣至則可,氣若不至,亦依呼數而去針,徒使破皮損肉,有何益於病哉。
白話
如果依照留呼的說法,氣到了當然可以出針,但如果氣還沒有到,也按照呼吸次數出針,只是白白地讓皮膚破損肌肉受損,對病情有什麼益處呢。
原文
故曰: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疽也。
白話
所以說:大凡針刺的危害,是刺中了病所卻不出針就會精氣外泄,沒有刺中病所卻出針就會導致邪氣內聚,精氣外泄就會使病情加重而膽怯,邪氣內聚就會生成癰疽。
原文
又謂某穴宜灸幾壯,亦非至言,惟當視其穴俞肉之厚薄,病之輕重,而為灸之多少大小則可耳,不必守其成規。
白話
又說某穴位適宜灸幾壯,也不是最正確的言論,只應當看那個穴位的肌肉厚薄,病情的輕重,來決定施灸的多少和範圍大小就可以了,不必拘守那些現成的規矩。
原文
所言某穴針幾分,灸幾壯,謂病宜針某穴,則宜入幾分,病宜灸某穴,則宜灸幾壯。針則不灸,灸則不針。
白話
所說的某穴位針幾分,灸幾壯,是說病適宜針刺某穴位,就應該刺入幾分,病適宜灸某穴位,就應該灸幾壯。針刺的就不灸,灸的就不要針。
原文
不知其說者,既針復灸,既灸復針,為害不淺。
白話
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既針刺又艾灸,既艾灸又針刺,造成的危害可不小。
原文
或曰:《內經》明言足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甚熱壯。刺此者,不深不散,不留不瀉也。
白話
有人問:《內經》明明說足陽明胃經,是五臟六腑的氣血之海,它的經脈粗大、血量多、氣很盛、熱很旺。針刺這條經,深度不到則邪氣不散,出針太快則病邪不瀉。
原文
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白話
足陽明經針刺深六分,留針十呼;足太陽經深五分,留針七呼;足少陽經深四分,留針五呼;足太陰經深三分,留針四呼;足少陰經深二分,留針三呼;足厥陰經深一分,留針二呼。
原文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灸之亦然。
白話
手三陰三陽經,因為接受經氣的途徑較近,經氣來得快速,所以針刺深度都不超過二分,留針都不超過一呼,艾灸也是一樣。
原文
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此皆古法也。如先生所說,則經中所論,並皆非歟?曰:此古人特論其理之常如此耳。凡用刺法,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為拘也。經曰: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氣反沉而病益。又曰: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撩之。
白話
艾灸超過這個限度,受到邪火就會骨骼枯槁脈道澀滯;針刺超過這個限度,就會耗散正氣,這些都是古人的方法。如果像先生所說的,那麼經中所論述的,難道都不對嗎?我說:這是古人特別論述一般道理的常規罷了。凡是用針刺的方法,自有其適宜之處,開始時不必以此為拘泥。《經》中說: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所以針刺陷下的脈絡邪氣就外出,針刺中焦的脈絡濁氣就消散。針刺太深就會使邪氣反而內陷而病情加重。又說:要根據病人的少長、大小、肥瘦,用心加以選擇分辨。
原文
又曰:其可為度量者,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若夫瘠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
白話
又說:那些可以作為標準的人,是肌肉不甚消瘦、血氣不衰弱的人。至於那些極度消瘦而肌肉脫失的人,怎麼能夠用固定的標準來針刺呢?
原文
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者是也。
白話
要仔細診察、按摸、循按、輕按重按,觀察病人身體的寒溫盛衰來調治,這就是所說因時因地因人制宜的真正意義。
原文
或曰:近世針法,刺左邊之穴,將針右拈而氣上行,將針左拈而氣下行,刺右邊則反之。
白話
有人問:近世的針法,針刺左邊的穴位,將針向右捻轉就能使氣上行,將針向左捻轉就能使氣下行,針刺右邊的穴位則相反。
原文
欲補先呼後吸,欲瀉先吸後呼,其法亦可師歟?曰:經絡周於人身,無有左右上下之別。
白話
想要補就先呼氣後吸氣,想要瀉就先吸氣後呼氣,這種方法也可以效法嗎?我說:經絡遍布周身,並沒有左右上下的區別。
原文
今針左右不同如此,將謂左之經絡,與右之上下兩不相同耶?
白話
現在針刺左右的方法如此不同,難道要說左邊的經絡,與右邊的上下兩部分完全不相同嗎?
原文
經曰:刺不知經絡之往來,血氣之流行,不足以為工。此亦可謂不知經絡之往來矣。
白話
《經》中說:針刺不知道經絡的走向,血氣的流行,就不足以成為好的醫生。這也可以說是不了解經絡的走向了。
原文
或問近世補瀉之法,男用大指進前左轉,呼之為補,退後右轉,吸之為瀉,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女用大指退後右轉,吸之為補,進前左轉,呼之為瀉,插針為熱,提針為寒,午前如此,午後反之。其法是耶非耶?
白話
有人問近世補瀉的方法:男子用大指向前左轉稱為補,向後右轉稱為瀉,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女子用大指向後右轉稱為補,向前左轉稱為瀉,插針為熱,提針為寒,上午如此,下午就相反。這種方法對還是不對?
原文
曰:經云: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白話
我說:《經》中說:冬至後四十五天,陽氣微微上升,陰氣微微下降;夏至後四十五天,陰氣微微上升,陽氣微微下降。
原文
此論一年陰陽之升降也,即此一日陰陽之升降,午前陽升陰降,午後陰升陽降,無分於男女也。
白話
這是論述一年之中陰陽的升降,就是這一天之中陰陽的升降也是如此,午前陽升陰降,午後陰升陽降,並不區分男女。
原文
考之《內》、《難》,男女臟腑經絡穴俞血氣晝夜周流,無不同。
白話
考察《內經》、《難經》,男女的臟腑經絡穴位俞穴血氣晝夜周流循行,都是相同的。
原文
今言午前午後,男女補瀉顛倒錯亂如此,悖經旨也甚矣。
白話
現在卻說午前午後,男女補瀉顛倒錯亂到如此程度,嚴重違背了經典的要旨。
原文
故曰: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白話
所以說:診治不了解陰陽逆從的道理,這是治療失敗的一個原因。
原文
又曰:刺實須其虛者,針下寒也,刺虛須其實者,針下熱也。
白話
又說:刺實證要使其變虛,針下就會感到寒冷;刺虛證要使其充實,針下就會感到溫熱。
原文
曰寒曰熱,以針下為候,何嘗以提按而分男與女哉!
白話
說寒說熱,是以針下的感覺為徵候,哪裡曾用提按的方法來區分男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