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義已見前。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意義已經在前面說過了。黃帝問道:我希望聽聽針刺淺深的分別。岐伯回答說:針刺骨頭時不要傷到筋,針刺筋時不要傷到肉,針刺肉時不要傷到脈,針刺脈時不要傷到皮,針刺皮時不要傷到肉,針刺肉時不要傷到筋,針刺筋時不要傷到骨。黃帝說:我還不明白你所說的意思,希望聽聽你的解釋。
原文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岐伯說:所謂針刺骨頭不要傷到筋,是指針刺到達筋就拔出來,沒有到達骨頭。針刺筋不要傷到肉,是指針刺到達肉就拔出來,沒有到達筋。針刺肉不要傷到脈,是指針刺到達脈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肉。針刺脈不要傷到皮,是指針刺到達皮就拔出來,沒有到達脈。
原文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所謂針刺皮不要傷到肉,是指病在皮膚中,針刺入皮膚中,不要傷到肉。針刺肉不要傷到筋,是指針刺穿過肉而傷到筋。針刺筋不要傷到骨,是指針刺穿過筋而傷到骨。這就是所謂的違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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