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針秘傳

(一)註解標幽賦

(一)註解標幽賦(1)

(一)註解標幽賦47
原文
此賦自宋元以來,即相傳不廢,針灸法之全體大用,包括無遺。在針灸各歌各賦中,最關重要。
白話
這篇賦從宋元以來,就一直相傳不廢,針灸法的全部大用,都包括無遺。在針灸各歌各賦中,最為重要。
原文
各書中亦多載有此賦,但文多不全,且無註解,於讀者甚為不便。
白話
各書中也多載有此賦,但文字多不全,且沒有註解,對讀者很不方便。
原文
茲照古本錄其全文,並加詳註,以供學者之探討。
白話
現在依照古本錄其全文,並加上詳細註釋,以供學者探討。
原文
拯救之法,妙用者針。察歲時於天道,定形氣於予心。春夏瘦而刺淺,秋冬肥而刺深。
白話
拯救的方法,妙用在於針。觀察歲時於天道,確定形氣於我心。春夏瘦弱則刺淺,秋冬肥壯則刺深。
原文
不窮經絡陰陽,多逢刺禁;既論臟腑虛實,須向經尋。
白話
不窮究經絡陰陽,多會遭遇針刺禁忌;既然論及臟腑虛實,須向經絡中尋求。
原文
(第一韻專論針刺之當謹慎,不可造次,須辨經絡陰陽、臟腑虛實而行補瀉也。)
白話
(第一韻專門論述針刺應當謹慎,不可魯莽,須辨別經絡陰陽、臟腑虛實而行補瀉。)
原文
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陰為始,至厥陰而方終;穴出雲門,抵期門而最後。
白話
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陰為始,至厥陰而方終;穴出雲門,抵期門而最後。
原文
(第二韻專明十二經脈常行之度,一日一周,自寅手太陰之脈穴出雲門為始,至醜足厥陰之脈穴出期門為終。周而復始,相為循環,與滴漏天度無差,號曰鬥合人統也,)正經十二,別絡走三百餘支;
白話
(第二韻專門說明十二經脈常行的度數,一日一周,從寅時手太陰經脈穴出雲門開始,到丑時足厥陰經脈穴出期門結束。周而復始,相互循環,與滴漏天度沒有差別,號稱鬥合人統。)正經十二,別絡走三百餘支;
原文
(十二經絡,督任兩經,貫串三百六十餘穴,以同日度,並諸絡十二經、奇經八脈,皇絡、孫絡、橫絡、絲絡,未盡取名。然不過一晝夜脈行一萬三千五百息,血行八百一十丈一周而已矣。)正側仰伏,氣血有六百餘候。
白話
(十二經絡,督任兩經,貫穿三百六十餘穴,以同天數,並諸絡十二經、奇經八脈,皇絡、孫絡、橫絡、絲絡,未能盡數取名。然而不過一晝夜脈行一萬三千五百息,血行八百一十丈一周而已。)正側仰伏,氣血有六百餘候。
原文
(背為陽,行於陰俞,腹為陰,行於陽俞,總三百六十餘穴,左右協助,合穴六百餘候。)
白話
(背為陽,行於陰俞,腹為陰,行於陽俞,總三百六十餘穴,左右協助,合穴六百餘候。)
原文
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腹而胸走手。
白話
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腹而胸走手。
原文
(手三陽從手走至頭,足三陽從頭走至足,足三陰從足走至腹,手三陰從胸走至手,《難經》所載明矣。)要識迎隨,須明逆順。
白話
(手三陽從手走至頭,足三陽從頭走至足,足三陰從足走至腹,手三陰從胸走至手,《難經》所載明矣。)要識迎隨,須明逆順。
原文
(順經絡而刺,是謂補。逆經絡而刺,是謂瀉。手法在人,依經用度。)
白話
(順經絡而刺,是謂補。逆經絡而刺,是謂瀉。手法在人,依經用度。)
原文
況乎陰陽,氣血多少為最。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而又氣多血少者,少陽之分;氣盛血多者,陽明之位。先詳多少之宜,次察應至之氣。
白話
況且陰陽,氣血多少最為重要。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而又氣多血少者,少陽之分;氣盛血多者,陽明之位。先詳多少之宜,次察應至之氣。
原文
(氣血多少,已注經絡,不必重論。)輕滑慢而未來,沉澀緊而已至。
白話
(氣血多少,已注經絡,不必重論。)輕滑慢而未來,沉澀緊而已至。
原文
(指彈其穴,穴下氣輕滑慢,氣未至也,勿刺。待氣至,方可刺也。穴下氣來沉澀而急,即可刺也。)
白話
(指彈其穴,穴下氣輕滑慢,氣未至也,勿刺。待氣至,方可刺也。穴下氣來沉澀而急,即可刺也。)
原文
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未至者,據虛實而候氣。
白話
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未至者,據虛實而候氣。
原文
(氣至也,可留則留,可速則速,寒則留,熱則速,不可失時,候氣未至,或進或退,或按或提,等引氣至,方可刺也。)氣之至也,若魚吞鉤餌之浮沉;
白話
(氣至也,可留則留,可速則速,寒則留,熱則速,不可失時,候氣未至,或進或退,或按或提,等引氣至,方可刺也。)氣之至也,若魚吞鉤餌之浮沉;
原文
(氣至穴下,若魚吞鉤,若蟻奔走,或浮或沉也。)
白話
(氣至穴下,若魚吞鉤,若蟻奔走,或浮或沉也。)
原文
(穴下氣不至,若虛堂無人,刺之無功,不可刺也。)氣未至也,似閒處幽堂之深邃。
白話
(穴下氣不至,若虛堂無人,刺之無功,不可刺也。)氣未至也,似閒處幽堂之深邃。
原文
(氣之至也,刺之即愈。氣未至也,如刺繡工,徒勞人爾。)
白話
(氣之至也,刺之即愈。氣未至也,如刺繡工,徒勞人爾。)
原文
觀夫九針之法,毫針最微,七星可應,眾穴主持。
白話
觀夫九針之法,毫針最微,七星可應,眾穴主持。
原文
(古針有九名,毫針按七星,斡運璇璣,最為常用。)本形金也,有觸邪扶正之道;
白話
(古針有九名,毫針按七星,斡運璇璣,最為常用。)本形金也,有觸邪扶正之道;
原文
(金者,剛健中正之性,可以去邪,扶持正氣也。本形言針之為物。)短長水也,有決凝開滯之機。
白話
(金者,剛健中正之性,可以去邪,扶持正氣也。本形言針之為物。)短長水也,有決凝開滯之機。
原文
(水有開山穿石之力,以潤下為功。針之短長深淺,如水之用也。)定刺象木,或斜或正;
白話
(水有開山穿石之力,以潤下為功。針之短長深淺,如水之用也。)定刺象木,或斜或正;
原文
(針刺可曲可直可斜可正,猶木之曲直也。)口藏比火,進陽補羸。
白話
(針刺可曲可直可斜可正,猶木之曲直也。)口藏比火,進陽補羸。
原文
(口溫針熱,補調榮衛,毋令冷熱相傷,猶火之能炎上也。)循機捫而可塞以象土,實應五行而可知。
白話
(口溫針熱,補調榮衛,毋令冷熱相傷,猶火之能炎上也。)循機捫而可塞以象土,實應五行而可知。
原文
(土可以塞水,針可以塞病源,是以象土也。一針之用,五行俱全。)
白話
(土可以塞水,針可以塞病源,是以象土也。一針之用,五行俱全。)
原文
然是一寸六分,包含妙理,雖然擬於毫髮,同貫多歧。
白話
然是一寸六分,包含妙理,雖然擬於毫髮,同貫多歧。
原文
(恆所用者,毫針也。按黃帝銅人流注之法,肘前膝下一寸六分,止有八分為針柄,是針二寸四分也。按氣血經絡,變化無方,惟針所治。)可平五臟之寒熱,能調六腑之虛實。(臟腑要分表裡虛實寒熱,針法在斯矣。)
白話
(恆所用者,毫針也。按黃帝銅人流注之法,肘前膝下一寸六分,止有八分為針柄,是針二寸四分也。按氣血經絡,變化無方,惟針所治。)可平五臟之寒熱,能調六腑之虛實。(臟腑要分表裡虛實寒熱,針法在斯矣。)
原文
拘攣閉塞,遣八邪而去矣;寒熱痛痹,開四關而已之。
白話
拘攣閉塞,遣八邪而去矣;寒熱痛痹,開四關而已之。
原文
(太乙移宮之日,八風之邪,主人寒熱頭痛。若能開闢四關,病可除也。四關者,兩手兩足,刺之而已矣,正所謂六十六穴之中也。)
白話
(太乙移宮之日,八風之邪,主人寒熱頭痛。若能開闢四關,病可除也。四關者,兩手兩足,刺之而已矣,正所謂六十六穴之中也。)
原文
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後入,既刺也,使本神定而氣隨。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
白話
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後入,既刺也,使本神定而氣隨。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
原文
(神者脈也,脈息見於穴下,氣至可刺之。脈息不至則不均,不全則不定,穴下氣分,不可刺也,至慎至慎!)
白話
(神者脈也,脈息見於穴下,氣至可刺之。脈息不至則不均,不全則不定,穴下氣分,不可刺也,至慎至慎!)
原文
定腳處,取氣血為主意;下手處,認水土是根基。
白話
定腳處,取氣血為主意;下手處,認水土是根基。
原文
(先佔口鼻,呼吸勻者可刺。水土者,太谿、衝陽也,絕則勿刺焉。)天地人,三才也,湧泉同璇璣、百會;
白話
(先佔口鼻,呼吸勻者可刺。水土者,太谿、衝陽也,絕則勿刺焉。)天地人,三才也,湧泉同璇璣、百會;
原文
(百會在頂,應天,主乎氣;湧泉在足底,應地,主乎精;璇璣在胸,應人,主乎神。得之者生,失之者亡,應乎三才者也。)上中下,三部也,大包與天樞、地機。
白話
(百會在頂,應天,主乎氣;湧泉在足底,應地,主乎精;璇璣在胸,應人,主乎神。得之者生,失之者亡,應乎三才者也。)上中下,三部也,大包與天樞、地機。
原文
(上中下三部,謂之三要。大包在腋下三寸,主脾之大井。相依乎手足四肢也,上下左右前後內外交平,而百病可治也。)
白話
(上中下三部,謂之三要。大包在腋下三寸,主脾之大井。相依乎手足四肢也,上下左右前後內外交平,而百病可治也。)
原文
陽蹺、陽維並督帶,主肩背腰腿在表之病;陰蹺、陰維、任、衝脈,去心腹脅肋在裡之疑(疑者,疾也)。
白話
陽蹺、陽維並督帶,主肩背腰腿在表之病;陰蹺、陰維、任、衝脈,去心腹脅肋在裡之疑(疑者,疾也)。
原文
二陵、二蹺、二交,似續而交五大;兩間、兩商、兩井,相依而別兩支。
白話
二陵、二蹺、二交,似續而交五大;兩間、兩商、兩井,相依而別兩支。
原文
(二陵者,陰陵泉、陽陵泉也。二蹺者,陰蹺、陽蹺也。二交者,陰交、陽交也。續,接續也。五大者,五體也。言此六穴,遞相交接於兩手,兩足並頭也。兩間者,二間三間也。兩商者,少商、商陽也。兩井者,天井、肩井也。言六穴相依而分別於手之兩支也。)
白話
(二陵者,陰陵泉、陽陵泉也。二蹺者,陰蹺、陽蹺也。二交者,陰交、陽交也。續,接續也。五大者,五體也。言此六穴,遞相交接於兩手、兩足並頭也。兩間者,二間、三間也。兩商者,少商、商陽也。兩井者,天井、肩井也。言六穴相依而分別於手之兩支也。)
原文
大抵取穴之法,必有分寸,先審字意,次觀肉分;或伸屈而得之,或平直而安定。
白話
大抵取穴之法,必有分寸,先審字意,次觀肉分;或伸屈而得之,或平直而安定。
原文
在陽部筋骨之側,陷下為真;在陰分郄膕之間,動脈相應。
白話
在陽部筋骨之側,陷下為真;在陰分郄膕之間,動脈相應。
原文
(取穴莫熟於分寸,詳字意最緊。手背、足背、脊背陽部分,在兩筋之旁,以指按陷下者是穴。手心、腳底、肚腹陰之分,在筋骨郄膕之間,以指下動脈應之是穴也。)
白話
(取穴莫熟於分寸,詳字意最緊。手背、足背、脊背陽部分,在兩筋之旁,以指按陷下者是穴。手心、腳底、肚腹陰之分,在筋骨郄膕之間,以指下動脈應之是穴也。)
原文
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使一經而可正。
白話
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使一經而可正。
原文
(取五穴者,謂如陽經用甲丙戊庚壬時,取一時分井榮俞經合,五穴既定,然後取一穴得時刺之,三經者,假令膽經受病,宜取肝經。拘關又取脾經,甲膽與己脾為奇耦,三經只取一經,余同此例。)頭部與肩部詳分,督脈與任脈易定。
白話
(取五穴者,謂如陽經用甲丙戊庚壬時,取一時分井榮俞經合,五穴既定,然後取一穴得時刺之。三經者,假令膽經受病,宜取肝經。拘關又取脾經,甲膽與己脾為奇耦,三經只取一經,餘同此例。)頭部與肩部詳分,督脈與任脈易定。
原文
(此言經絡須要精熟。督脈任脈,一陽一陰,在明師手指,不可造次。)
白話
(此言經絡須要精熟。督脈任脈,一陽一陰,在明師手指,不可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