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猩猩

獸部第五十一卷11
原文
(本作狌。音生。《綱目》)
白話
(原本寫作狌。讀音為生。《綱目》)。
原文
【釋名】時珍曰:猩猩能言而知來,猶惺惺也。
白話
【釋名】時珍說:猩猩能夠說話並且知道未來,就像惺惺(聰慧)一樣。
原文
【集解】時珍曰:猩猩自《爾雅》《逸周書》以下數十說,今參集之云:出哀牢夷及交趾封溪縣山谷中。狀如狗及獼猴,黃毛如猿,白耳如豕,人面人足,長髮,頭顏端正。聲如兒啼,亦如犬吠。成群伏行。阮汧云:封溪俚人以酒及草屐置道側,猩猩見即呼人祖先姓名,罵之而去。
白話
【集解】時珍說:猩猩從《爾雅》《逸周書》以下有數十種說法,現在彙集起來說:出自哀牢夷和交趾封溪縣的山谷中。形狀像狗和獼猴,黃毛像猿,白耳像豬,人面人腳,長髮,頭臉端正。叫聲像嬰兒啼哭,也像狗叫。成群結隊伏地行走。阮汧說:封溪的當地人把酒和草鞋放在路邊,猩猩看見就呼叫人的祖先姓名,罵完後離去。
原文
頃復相與嘗酒著屐,因而被擒,檻而養之。將烹則推其肥者,泣而遣之。西胡取其血染毛罽不黯,刺血必箠而問其數,至一斗乃已。又按《禮記》亦云猩猩能言,而郭義恭《廣志》云猩猩不能言,《山海經》云猩猩能知人言,三說不同。大抵猩猩略似人形,如猿猴類耳。縱使能言,當若鸚鵡之屬,亦不必盡如阮氏所說也。
白話
不久又一起品酒穿鞋,因而被擒獲,關在籠中飼養。將要烹煮時就推出其中肥壯的,哭泣著送走。西方胡人取牠的血來染毛織物不會褪色,刺血時一定要鞭打並問牠的數量,到一斗才停止。又根據《禮記》也說猩猩能說話,而郭義恭的《廣志》說猩猩不能說話,《山海經》說猩猩能聽懂人話,三種說法不同。大抵猩猩略微像人形,屬於猿猴一類罷了。即使能夠說話,也應該像鸚鵡之類,不必完全如阮氏所說的那樣。
原文
又羅願《爾雅翼》云:古之說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說猩猩者,與狒狒不相遠。云如婦人被髮袒足,無膝群行,遇人則手掩其形,謂之野人。據羅說則似乎後世所謂野女、野婆者也,豈即一物耶?
白話
又羅願的《爾雅翼》說:古代所說的猩猩,像豬、像狗、像猴。現在所說的猩猩,與狒狒相差不遠。說像婦人披散頭髮赤腳,沒有膝蓋成群行走,遇見人就用手遮住下體,稱之為野人。根據羅說則似乎就是後世所謂的野女、野婆,難道是同一個東西嗎?
原文
【附錄】野女,唐蒙《博物志》云: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見夫。其狀皛且白,裸袒無衣襦。周密《齊東野語》云:野婆出南丹州,黃髮椎髻,裸形跣足,儼然若一媼也。群雌無牡。上下山谷如飛猱。自腰以下有皮蓋膝。每遇男子必負去求合。嘗為健夫所殺,至死以手護腰間。剖之得印方寸,瑩若蒼玉,有文類符篆也。
白話
【附錄】野女,唐蒙的《博物志》說:日南出產野女,成群行走看不見丈夫。她們的形貌潔白且白嫩,裸露身體沒有衣服。周密的《齊東野語》說:野婆出自南丹州,黃色頭髮梳成椎形髮髻,裸體赤腳,儼然像一個老婦人。全都是雌性沒有雄性。上下山谷如同飛翔的猿猴。從腰部以下有皮覆蓋到膝蓋。每遇到男子必定背負而去求交合。曾經被強壯的男子殺死,到死時用手護住腰間。剖開後得到一方寸的印,晶瑩像蒼玉,有花紋類似符篆。
原文
時珍曰:合此二說與前阮氏、羅氏之說觀之,則野女似即猩猩矣。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治鳥腋下有鏡印,則野婆之印篆非異也。亦當有功用,但人未知耳。
白話
時珍說:綜合這兩種說法與前面阮氏、羅氏的說法來看,那麼野女似乎就是猩猩了。又雄鼠的睪丸有花紋像符篆,治鳥的腋下有鏡印,那麼野婆的印篆也就不奇怪了。也應當有功用,只是人們還不知道罷了。
原文
_肉_
白話
_肉_
原文
【氣味】甘、咸,溫,無毒。
白話
【氣味】甘、鹹,溫性,無毒。
原文
【主治】食之不昧不飢,令人善走,窮年無厭,可以辟穀(時珍。出《逸書》《山海經》《水經》)。
白話
【主治】食用後不迷亂不飢餓,使人善於奔跑,整年不厭倦,可以辟穀(時珍。出自《逸書》《山海經》《水經》)。
原文
【發明】時珍曰:《逸書》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其惺惺可知矣。古人以為珍味。故《荀子》言猩猩能言笑,二足無毛,而人啜其羹,食其肉;《呂氏春秋》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是矣。
白話
【發明】時珍說:《逸書》說吃猩猩肉使人不迷亂,牠的聰慧可以想見了。古人認為是珍貴美味。所以《荀子》說猩猩能說話發笑,兩足無毛,而人們喝牠的肉湯,吃牠的肉;《呂氏春秋》說肉中美味,有猩猩的嘴唇、獾獾的烤肉,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