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麋(1)

獸部第五十一卷26
原文
(《本經》下品)
白話
(《本經》下品)
原文
【釋名】時珍曰:陸佃云:麋喜音聲。班固云:麋性淫迷。則麋之名義取乎此。《爾雅》云:牡曰麔(音咎),牝曰麎(音辰),其子曰䴠(音夭)。
白話
【釋名】李時珍說:陸佃說:麋喜歡聲音。班固說:麋性情淫迷。所以麋的名義取自於此。《爾雅》說:公的叫做麔(音咎),母的叫做麎(音辰),牠的幼崽叫做䴠(音夭)。
原文
【集解】《別錄》曰:麋生南山山谷及淮海邊。十月取之。
白話
【集解】《別錄》說:麋生長在南山山谷和淮海邊。十月捕捉它。
原文
弘景曰:今海陵間最多。千百為群,多牝少牡。
白話
陶弘景說:如今海陵一帶最多。成千上百為一群,母的多公的少。
原文
時珍曰:麋,鹿屬也。牡者有角。鹿喜山而屬陽,故夏至解角;麋喜澤而屬陰,故冬至解角。麋似鹿而色青黑,大如小牛,肉蹄,目下有二竅為夜目。故《淮南子》云:孕女見麋而子四目也。《博物志》云:南方麋千百為群,食澤草,踐處成泥,名曰麋畯,人因耕穫之。其鹿所息處,謂之鹿場也。
白話
李時珍說:麋是鹿的一類。公的有角。鹿喜歡山而屬陽,所以夏至脫角;麋喜歡沼澤而屬陰,所以冬至脫角。麋像鹿但顏色青黑,大小如小牛,肉蹄,眼睛下方有兩個孔洞是夜眼。所以《淮南子》說:懷孕婦女見到麋則生下四目的孩子。《博物志》說:南方麋成千上百為一群,吃澤草,踐踏處成泥,叫做麋畯,人們因此耕種收穫。鹿休息的地方,叫做鹿場。
原文
今獵人多不分別,往往以麋為鹿,牡者猶可以角退為辨,牝者通目為麀鹿矣。
白話
如今獵人大多不分別,往往把麋當作鹿,公的還可以從角脫落來辨別,母的則通通稱為麀鹿了。
原文
麋脂,一名宮脂(《本經》),時珍曰:《別錄》言十月取脂,煉過收用;而《周禮》冬獻狼,夏獻麋。注云:狼膏聚,麋膏散。聚則溫,散則涼,以順時也。
白話
麋脂,又名宮脂(《本經》)。李時珍說:《別錄》說十月取脂,煉過收藏使用;而《周禮》冬天獻狼,夏天獻麋。注釋說:狼膏凝聚,麋膏散開。凝聚則溫熱,散開則涼爽,以順應時節。
原文
【氣味】辛,溫,無毒。忌桃李,畏大黃。
白話
【氣味】辛,溫,無毒。忌桃李,畏大黃。
原文
【主治】癰腫,惡瘡,死肌,寒風濕痹,四肢拘攣不收,風頭腫氣,通腠理(《本經》)。柔皮膚。不可近陰,令痿(《別錄》)。治少年氣盛,面生瘡疱,化脂塗之(時珍)。
白話
【主治】癰腫,惡瘡,死肌,寒風濕痹,四肢拘攣不能伸展,風頭腫氣,疏通腠理(《本經》)。使皮膚柔潤。不可接近陰部,會導致陽痿(《別錄》)。治療少年氣盛,臉上長瘡疱,融化脂塗抹(李時珍)。
原文
【正誤】弘景曰:人言麋一牡輒交十餘牝,交畢即死。其脂墮地,經年,人得之名曰遁脂,酒服至良。夫麋性乃爾淫快,不應痿人陰。一方言不可近陰,令陰不痿,此乃有理。
白話
【正誤】陶弘景說:人們說一頭公麋往往與十餘頭母麋交配,交配完就死。牠的脂掉在地上,經過一年,人得到它叫做遁脂,用酒服用效果很好。麋的性情如此淫快,不應該使人陽痿。有一個藥方說不可接近陰部,會使陰莖不痿,這是有道理的。
原文
恭曰:遊牝畢即死者,虛傳也。遍問山澤人,無此說。
白話
蘇恭說:交配完就死的說法,是虛假的傳聞。我到處詢問山澤裡的人,沒有這種說法。
原文
_肉,_
白話
_肉,_
原文
【氣味】甘,溫,無毒。
白話
【氣味】甘,溫,無毒。
原文
詵曰:多食令人弱房,髮腳氣。妊婦食之,令子目病。
白話
孟詵說:多吃使人性功能減弱,引發腳氣。孕婦吃它,使孩子眼睛有病。
原文
弘景曰:不可合豬肉,雉肉食,發痼疾。合蝦及生菜、梅、李食,損男子精氣。
白話
陶弘景說:不可與豬肉、野雞肉同食,會引發久治不癒的疾病。與蝦及生菜、梅子、李子同食,損傷男子精氣。
原文
【主治】益氣補中,治腰腳(孟詵)。補五臟不足氣(禹錫)。
白話
【主治】益氣補中,治療腰腳(孟詵)。補五臟不足之氣(掌禹錫)。
原文
【發明】時珍曰:按陸農師云:鹿以陽為體,其肉食之燠;麋以陰為體,其肉食之寒。觀此,則《別錄》麋脂令人陰痿,孟詵言多食肉令人弱房,及角、肉不同功之說,亦此意也。
白話
【發明】李時珍說:按陸農師說:鹿以陽為體,牠的肉吃了溫熱;麋以陰為體,牠的肉吃了寒涼。由此看來,則《別錄》說麋脂使人陽痿,孟詵說多吃肉使人性功能減弱,以及角、肉功效不同之說,也是這個意思。
原文
_茸,_
白話
_茸,_
原文
【修治】與鹿茸同。
白話
【修治】與鹿茸相同。
原文
【氣味】甘,溫,無毒。
白話
【氣味】甘,溫,無毒。
原文
【主治】陰虛勞損,一切血病,筋骨腰膝痠痛,滋陰益腎(時珍)。
白話
【主治】陰虛勞損,一切血病,筋骨腰膝酸痛,滋陰益腎(李時珍)。
原文
_麋角,_
白話
_麋角,_
原文
【修治】斅曰:麋角,頂根上有黃毛若金線,兼旁生小尖也、色蒼白者為上。
白話
【修治】雷斅說:麋角,頂根上有黃毛像金線,並且旁邊長有小尖角、顏色蒼白的為上品。
原文
詵曰:凡用麋角,可五寸截之,中破,炙黃為末,入藥。
白話
孟詵說:凡是用麋角,可以截成五寸長,從中間劈開,炙烤成黃色,研成粉末,加入藥中。
原文
時珍曰:麋鹿茸角,今人罕能分別。陳自明以小者為鹿茸,大者為麋茸,亦臆見也。不若親視其採取時為有準也。造麋角膠、麋角霜,並與鹿角膠、鹿角霜同法。又《集靈方》云:用麋角一雙,水浸七日,刮去皮,銼屑。以銀瓶盛牛乳浸一日,乳耗再加,至不耗乃止。用油紙密封瓶口。
白話
李時珍說:麋鹿的茸角,現今人很少能分別。陳自明把小茸角當作鹿茸,大茸角當作麋茸,也是猜測。不如親自觀察它們採取的時節才準確。製作麋角膠、麋角霜,方法與鹿角膠、鹿角霜相同。又《集靈方》說:用一對麋角,用水浸泡七天,颳去皮,銼成屑。用銀瓶盛裝牛奶浸泡一天,牛奶耗減再加,直到不耗減為止。用油紙密封瓶口。
原文
別用大麥鋪鍋中三寸,上安瓶,再以麥四周填滿。入水浸一伏時,水耗旋加,待屑軟如面取出,焙研成霜用。
白話
另外用大麥鋪在鍋中三寸厚,上面安放瓶子,再用麥子把四周填滿。放入水浸泡一伏時(一晝夜),水耗減隨時添加,等到角屑軟如麵粉時取出,烘乾研成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