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鹿(1)

獸部第五十一卷17
原文
(《本經》中品)
白話
(《本經》中品)。
原文
【校正】《本經》上品白膠,中品鹿茸,今併為一條。
白話
【校正】《本經》上品白膠、中品鹿茸,現在合併為一條。
原文
【釋名】斑龍。
白話
【釋名】斑龍。
原文
時珍曰:鹿字篆文,象其頭、角、身、足之形。《爾雅》云:鹿,牡曰䴥(音加),牝曰麀(音攸),其子曰麛(音迷),絕有力曰𪊑(音堅)。斑龍名出《澹寮方》。按:《乾寧記》云:鹿與游龍相戲,必生異角。則鹿得稱龍,或以此歟?《梵書》謂之密利迦羅。
白話
李時珍說:鹿字的篆書字形,像它的頭、角、身體、腳的形狀。《爾雅》說:鹿,公的叫䴥(音加),母的叫麀(音攸),幼鹿叫麛(音迷),特別強壯的叫𪊑(音堅)。斑龍這個名稱出自《澹寮方》。按:《乾寧記》說:鹿與游龍相互嬉戲,必定會長出奇異的角。那麼鹿被稱為龍,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梵書》稱它為密利迦羅。
原文
【集解】時珍曰:鹿,處處山林中有之。馬身羊尾,頭側而長,高腳而行速。牡者有角,夏至則解。大如小馬,黃質白斑,俗稱馬鹿。牝者無角,小而無斑,毛雜黃白色,俗稱麀鹿,孕六月而生子。鹿性淫,一牡常交數牝,謂之聚麀。性喜食龜,能別良草。食則相呼,行則同旅,居則環角外向以防害,臥則口朝尾閭,以通督脈。
白話
李時珍說:鹿,在各處山林中都有。馬的身體,羊的尾巴,頭部側而長,腿高且跑得快。公鹿有角,夏至時脫落。體型像小馬,黃色底上有白色斑點,俗稱馬鹿。母鹿沒有角,體型小且沒有斑點,毛色夾雜黃白色,俗稱麀鹿,懷孕六個月生下小鹿。鹿的性情淫亂,一隻公鹿常常與多隻母鹿交配,稱為聚麀。牠們喜歡吃龜,能夠辨別良草。吃東西時互相呼喚,行走時結伴同行,休息時環繞成圈,角朝外以防範傷害,睡覺時嘴巴朝向尾閭,以疏通督脈。
原文
殷仲堪云:鹿以白色為正。《述異記》云:鹿千歲為蒼,又五百歲為白,又五百歲為玄。玄鹿骨亦黑,為脯食之,可長生也。《埤雅》云:鹿乃仙獸,自能樂性,六十年必懷瓊於角下,角有斑痕,紫色如點,行則有涎,不復急走。故曰:鹿戴玉而角斑,魚懷珠而鱗紫。沈存中《筆談》云:北狄有駝鹿,極大而色蒼黃,無斑。
白話
殷仲堪說:鹿以白色為正色。《述異記》說:鹿活到一千歲變成蒼色,再過五百歲變成白色,再過五百歲變成黑色。黑鹿的骨頭也是黑色的,做成肉乾吃了,可以長生不老。《埤雅》說:鹿是仙獸,自然能調養性情,六十年必定在角下懷有瓊玉,角上有斑點痕跡,紫色像點,行走時流口水,不再急跑。所以說:鹿戴玉而角有斑點,魚懷珠而鱗片發紫。沈存中《筆談》說:北方有駝鹿,非常巨大,顏色蒼黃,沒有斑點。
原文
角大而有文,堅瑩如玉。茸亦可用。《名苑》云:鹿之大者曰麈,群鹿隨之,視其尾為準。其尾能闢塵,拂氈則不蠹,置茜帛中,歲久紅色不黯也。
白話
角大而有紋理,堅硬晶瑩如玉。鹿茸也可使用。《名苑》說:鹿中最大的一種叫麈,群鹿跟隨牠,以牠的尾巴為準則。牠的尾巴能避開灰塵,拂拭氈子則不會被蟲蛀,放在茜草染的帛中,時間久了紅色也不褪。
原文
_鹿茸,_
白話
_鹿茸,_
原文
【修治】《別錄》曰:四月、五月解角時取,陰乾,使時燥。
白話
【修治】《名醫別錄》說:在四月、五月鹿角脫落時收取,陰乾,使它乾燥。
原文
恭曰:鹿茸,夏收之陰乾,百不收一,且易臭,惟破之火干大好。
白話
蘇恭說:鹿茸,夏天採收後陰乾,一百個收不到一個,而且容易發臭,只有剖開用火烘乾最好。
原文
斅曰:凡使鹿茸,用黃精自然汁浸兩日夜,漉出切焙搗用,免渴人也。又法:以鹿茸鋸作片,每五兩,用羊脂三兩,拌天靈蓋末塗之,慢火炙令內外黃脆,以鹿皮裹之,安室中一宿,則藥魂歸矣。乃慢火焙乾,搗末用。
白話
雷斅說:凡是使用鹿茸,用黃精的自然汁浸泡兩天兩夜,濾出後切片、烘乾、搗碎使用,可以避免口乾。另一種方法:把鹿茸鋸成片,每五兩用羊脂三兩,拌上天靈蓋粉末塗抹,用慢火烤到內外黃脆,用鹿皮包裹,放在室中一晚,這樣藥魂就回來了。然後用慢火焙乾,搗成粉末使用。
原文
《日華》曰:只用酥炙炒研。
白話
《日華子》說:只用酥油炙烤後炒過研磨。
原文
宗奭曰:茸上毛,先以酥薄塗勻,於烈焰中灼之,候毛盡微炙。不以酥,則火焰傷茸矣。
白話
寇宗奭說:鹿茸上的毛,先用酥油薄薄塗勻,在烈火中燒灼,等到毛燒盡稍微烤一下。不用酥油,火焰會傷到鹿茸。
原文
時珍曰:《澹寮》、《濟生》諸方,有用酥炙、酒炙,及酒蒸焙用者,當各隨本方。
白話
李時珍說:《澹寮方》、《濟生方》等方劑,有用酥油炙、酒炙,以及酒蒸後焙乾使用的,應當各自依照原方。
原文
【發明】《抱朴子》曰:南山多鹿,每一雄遊,牝百數至。春羸瘦,入夏惟食菖蒲即肥。當角解之時,其茸甚痛。獵人得之,以索繫住取茸,然後斃鹿,鹿之血未散也。
白話
【發明】《抱朴子》說:南山有很多鹿,每當一隻公鹿出遊,就有上百隻母鹿跟隨。春天牠們瘦弱,入夏後只吃菖蒲就會變肥。在鹿角脫落的時候,鹿茸非常疼痛。獵人捕獲牠們,用繩索繫住取鹿茸,然後殺死鹿,鹿的血液還沒有散去。
原文
宗奭曰:茸,最難得不破及不出卻血者。蓋其力盡在血中,獵時多有損傷故也。此以如紫茄者為上,名茄子茸,取其難得耳;然此太嫩,血氣未具,其實少力。堅者又太老,惟長四五寸,形如分歧馬鞍,茸端如瑪瑙紅玉,破之肌如朽木者最善。人亦將麋茸偽為之,不可不察。
白話
寇宗奭說:鹿茸,最難得到的是不破皮且不出血的。因為它的力量全在血中,獵殺時多有損傷的緣故。這種以像紫色茄子者為上品,叫做茄子茸,取其難得而已;但這種太嫩,血氣未足,實際上力量小。堅硬的又太老,只有長四五寸,形狀像分叉的馬鞍,茸端像瑪瑙紅玉,破開後肌理如朽木的最好。也有人用麋茸偽造,不可不察。
原文
按沈存中《筆談》云:《月令》:冬至麋角解,夏至鹿角解。陰陽相反如此,今人以麋、鹿茸作一種者疏矣。或刺麋、鹿血以代茸,云茸亦血,此大誤矣。麋茸利補陽,鹿茸利補陰,須佐以他藥則有功。凡含血之物,肉差易長,筋次之,骨最難長。故人自胚胎至成人,二十年骨髓方堅。
白話
按沈存中《筆談》說:《月令》記載:冬至時麋角脫落,夏至時鹿角脫落。陰陽相反到如此程度,如今的人把麋茸、鹿茸當作一種,太疏漏了。有人刺取麋、鹿的血來代替茸,說茸也是血,這是大錯。麋茸有利於補陽,鹿茸有利於補陰,必須輔助其他藥物才有功效。凡是含血的東西,肉比較容易長,筋次之,骨頭最難長。所以人從胚胎到成人,二十年骨髓才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