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時珍曰:孔,大也。李昉呼為南客。《梵書》謂之摩由邏。
李時珍說:孔,大的意思。李昉稱之為南客。《梵書》稱之為摩由邏。
原文
時珍曰:按《南方異物志》云:孔雀,交趾、雷、羅諸州甚多,生高山喬木之上。大如雁,高三四尺,不減於鶴。細頸隆背,頭戴三毛長寸許。數十群飛,棲遊岡陵。晨則鳴聲相和,其聲曰都護。雌者尾短無金翠。雄者三年尾尚小,五年乃長二三尺。夏則脫毛,至春復生。自背至尾有圓紋,五色金翠,相繞如錢。
李時珍說:據《南方異物志》記載:孔雀在交趾、雷州、羅州等地很多,生長在高山的大樹上。體型像大雁,高約三四尺,不比鶴小。細長的脖子,隆起的背部,頭頂有三根長約一寸的羽毛。幾十隻成群飛翔,棲息遊玩在山陵之間。清晨時互相鳴叫應和,叫聲像「都護」。雌鳥尾巴短,沒有金色翠綠的羽毛。雄鳥三年時尾巴還小,五年才長到二三尺。夏天脫毛,到春天重新長出。從背部到尾巴有圓形花紋,五色金翠,互相環繞如同錢幣。
原文
自愛其尾,山棲必先擇置尾之地。雨則尾重不能高飛,南人因往捕之。或暗伺其過,生斷其尾,以為方物。若回顧,則金翠頓減矣。山人養其雛為媒。或探其卵,雞伏出之,飼以豬腸、生菜之屬。聞人拍手歌舞,則舞。其性妒,見採服者必啄之。《北戶錄》云:孔雀不匹,以音影相接而孕。
孔雀很愛惜自己的尾巴,在山中棲息時必定先選好放置尾巴的地方。下雨時尾巴沉重無法高飛,南方人就趁機去捕捉牠們。有時暗中等待牠們經過,活生生折斷尾巴,當作土產。如果牠回頭看,金翠色澤就會立刻減退。山裡的人飼養幼鳥作為誘餌。有時掏取鳥蛋,讓母雞孵化,用豬腸、生菜之類餵養。聽到人拍手唱歌跳舞,牠也會起舞。牠生性嫉妒,看見穿著華麗的人一定會啄。《北戶錄》說:孔雀不交配,而是靠聲音和影子感應而受孕。
原文
或雌鳴下風,雄鳴上風,亦孕。《冀越集》云:孔雀雖有雌雄,將乳時登木哀鳴,蛇至即交,故其血、膽猶傷人。《禽經》云「孔見蛇則宛而躍」者是矣。
有時雌鳥在下風處鳴叫,雄鳥在上風處鳴叫,也能受孕。《冀越集》說:孔雀雖然有雌雄,但將要繁殖時,會爬上樹哀鳴,蛇來了就與蛇交配,所以牠們的血和膽能傷人。《禽經》所說的「孔雀見到蛇就彎曲身體跳躍」就是這種情況。
【氣味】味鹹,性涼,略帶毒性。陳藏器說:沒有毒性。
原文
【發明】時珍曰:按《紀聞》云:山谷夷人多食之,或以為脯臘,味如雞、鶩,能解百毒。人食其肉者,自後服藥必不效,為其解毒也。又《續博物志》云,李衛公言:鵝驚鬼,孔雀辟惡,鵁鶄厭火。
【發明】李時珍說:據《紀聞》記載:山谷中的少數民族常吃孔雀肉,有時做成肉乾,味道像雞、鴨,能解百毒。人吃了孔雀肉之後,以後服藥必定沒有效果,因為它會解毒。又《續博物志》記載,李衛公說:鵝能驚嚇鬼怪,孔雀能避邪,鵁鶄能厭火。
【主治】生喝,解蠱毒,效果很好(《日華子本草》)。
原文
【發明】時珍曰:熊太古言,孔雀與蛇交,故血、膽皆傷人;而《日華》及《異物志》言,其血與首,能解大毒,似不相合。按孔雀之肉既能解毒,何血獨傷人耶?蓋亦猶雉與蛇交時即有毒,而蛇伏蟄時即無毒之意耳。
【發明】李時珍說:熊太古說,孔雀與蛇交配,所以血和膽都能傷人;而《日華子本草》及《異物志》說,牠的血和頭能解大毒,似乎互相矛盾。按孔雀肉既然能解毒,為什麼唯獨血會傷人呢?大概就像野雞與蛇交配時就有毒,而蛇潛伏冬眠時就無毒的道理一樣罷了。
原文
【主治】女子帶下,小便不利(《別錄》)。治崩中帶下,可敷惡瘡(《日華》)。
【主治】女子白帶,小便不暢(《別錄》)。治療崩漏帶下,可以外敷惡瘡(《日華子本草》)。
【氣味】有毒。寇宗奭說:不能進入眼睛,會使人視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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